| 索引号 | 53040020251640359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12-22 |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经营单位及相关主体: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透明、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双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事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守法规,规范定价。
各经营单位应依法合理自主定价,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目完整、标注清晰、真实准确、货签对应。线上平台经营者需在商品详情页显著位置公示完整价格信息,不得隐藏、遮挡规避明码标价义务;价格变动时及时更新标价标识及线上展示内容,确保实际成交价格与公示价格一致,严禁在标价之外额外收取未标明费用。
二、诚信经营,明晰公示。
餐饮单位需明确菜品、酒水、套餐价格及是否含服务费等;旅游景区需公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游览项目收费标准及另行收费项目清单;客运经营者需公示线路票价、加班车收费标准及浮动区间。价格公示信息需字迹清晰、易于辨认,不得使用模糊表述或误导性标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三、合规促销,杜绝虚假。
各经营单位开展节日促销活动,需严格遵守价格监管规定,杜绝虚假优惠。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严禁使用“最优惠”“全网最低”等绝对化价格用语;线上平台促销需确保首页与详情页价格一致,不得隐瞒“满减门槛”“限购数量”等附加条件,促销商品需保障质量,不得“以次充好”。
双节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巡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力度。请各经营单位及相关主体自本告诫书发布之日起,迅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以“零容忍”态度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全力保障2026年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稳定有序,让广大群众安心消费、舒心过节。如遇消费纠纷,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15热线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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