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62657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09-30 |
关于规范中秋、国庆期间 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单位及相关企业:
中秋、国庆将至,我市旅游旺季即将到来,宾馆住宿、饭店餐饮、旅游景点等消费需求量大幅增加,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提升游客旅游消费满意度,现对全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
二、各商场、超市、便利店等经营者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月饼、酒水等应节商品促销活动时,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三、各酒店、宾馆及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当日客房价格,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对消费者实施价格欺诈;通过网络平台等渠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严禁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
四、各停车场、汽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等设施要按规定明码标价,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严禁超标准收费。对于汽车、电动自行车等充电桩施行电价、服务费分别计价,标价牌与网络平台收费标准应保持一致。
五、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单位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严禁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应积极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行业健康发展。
中秋、国庆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和频次,对发现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广大市民和游客如发现价格违法问题,请保存好相关证据资料并及时拨打12315热线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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