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91061094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07-05 |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
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云农建〔2019〕7号)精神,结合各县区上报的2019年农田建设任务拟建项目情况,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玉溪市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编制项目初步设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迅速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项目清单见附件一)。项目建设单位自主依法委托具备农业或水利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在实地勘测的基础上编制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设计成果要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同时将初步设计编制单位的设计资质证书作为初步设计文件的附件。
二、各县区要通过增加地方财政投入、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创新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投资、积极鼓励和引导收益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筹资投劳参与建设,确保亩均投资不低于1500元。
三、项目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控制。一是项目管理费。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规定,项目管理费按农田建设项目财政投入资金的一定比例据实列支,其中:财政投入资金1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管理费按不高于3%据实列支;超过1500万元的,其超过部分按不高于1%据实列支。二是项目前期费及工程监理费。目前中央及省级业务主管理部门均未出台农田建设项目前期费及工程监理费列支比例的具体规定,我市原则上项目前期费暂按农田建设项目财政投入资金的一定比例据实列支,其中:财政投入资金1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前期费按不高于2%据实列支;超过1500万元的,其超过部分按不高于1%据实列支。工程监理费暂按照实施监理的项目单项工程财政投入资金的2%以内控制使用。上述费用不足部分由各县区自筹解决。
四、请各县区于7月31日前,将项目初步设计文本一式七份附电子文档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我局将根据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专家评审、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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