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5994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9-21 |
玉溪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玉溪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三秋”将至,我市农资销售将步入购销旺季,为确保全市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我局决定从即日开始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县区要结合秋季农业生产和农资需求特点,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尽早安排部署,尽快组织实施,切实保障秋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确保全年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突出重点,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一)加大重点农资监管力度。秋季行动期间,各县区要重点加强种子、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农机等农资的监管。一是在种子方面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要求备案等行为;二是在农药方面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含有未登记成分的假农药、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生物农药添加化学成分等行为;三是在兽药方面重点查处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兽药添加化学药物等行为;四是在肥料方面重点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氯离子超标、水溶性肥料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行为;五是在饲料方面重点查处套用冒用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生产销售质量指标严重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六是在农机方面重点查处农机推广鉴定获证产品以次充好,擅自改变参数性能,以及证书和标志使用不规范等行为。
(二)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各县区要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农资生产企业、经营网点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是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聚集地区,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区,城乡接合部、乡村级农资零售市场和经营门点,农资挂靠、代销和承包经营户等。对已丧失相关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要依法予以清理。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资产品要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
(三)强化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各县区要积极发挥农资打假牵头作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法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农资打假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总结。
各县区、局属相关单位要按照《玉溪市2018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玉农通〔2018〕51号)要求,每个县区全年报送4篇以上信息的任务,落实农业执法月报表制度,及时、准确报送全年、半年、各次专项行动统计表和月统计表。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信息的报送,治理行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于11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市农业局综合执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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