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8951475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9-03 |
玉溪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农药经营台账管理工作的通知
玉溪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农药经营
台账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局:
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药经营台账管理的通知》(云农办种植〔2018〕290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及《云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加强全市农药经营台账管理,实现农药监管信息化,现就规范农药经营台账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农药经营台账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和二十七条的规定,农药经营者应当建立采购台账,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采购台账应当保存2年以上。
农药经营者应当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等内容。销售台账应当保存2年以上。请各县区农业局结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严格要求本辖区内农药经营者,按照《农药管理条例》有关农药经营台账的要求,规范建立农药进、销台账,不得随意删改。台账按省农业厅正在开发的农药经营管理系统(附件1、2)台账样本建立,以便与即将全面上线的云南省农药经营管理系统对接。
二、加强农药经营台账监管工作
各县区农业局要按照“客观真实、全面完整、及时有效”的原则,督促本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如实记录采购、销台账信息,并及时将相关经营信息上传至中国农药数字监管平台。农药经营台账管理要列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点,发现台账记录不规范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不执行农药采购、销售台账制度的,要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严格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药经营台账是农药质量追溯管理的关键,事关农药市场经营秩序、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县区农业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及上报工作。
(二)及时上报信息。请各县区做好1-7月份农药经营采购、销售情况的数据统计工作(按月统计),以及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后农药经营单位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填报表格附件3),于8月29日前报市农业局种植业科和植保植检站,8月以后的农药经营数据通过云南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进行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种植业科张志军0877-2039144;市植保植检站旃庆全0877-2613283。
电子邮箱:yxzbz123@163.com。
附件:1.农药经营单位进货台账统计表(样表)
2.农药经营单位销售台账统计表(样表)
3.农药经营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
4.农药经营单位进货、销售台账数据统计表
相关阅读:
- 安全提示:养老机构老年人居室电源、火源管理不容忽视 2026-04-03
- 强化绩效管理 优化资金配置——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开展2025年度绩效自评 2026-03-26
- 国家税务总局等9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6-04-01
-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药广告审查行政审批事项的公示 2026-03-24
- 以“诚信经营 品质升级”绘就加油站 满意消费新图景 2026-03-16
- 新平扬武阿白则沙石经营厂新平县扬武镇阿白则白云石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2026-03-12
- 《玉溪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2026-03-10
-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玉溪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 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6-03-10
- 民政部公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2026-02-28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