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4804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8-27 |
玉溪农业局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溪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畜牧兽医)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玉溪市农业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玉溪市农业局
2018年8月9日
玉溪市农业局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全面提升玉溪发展软实力,推动玉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暨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培训会精神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发〔2018〕20号)要求,结合市农业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聚焦“企业开办、投资审批、产权登记、招商引资、公平竞争、政务服务”等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关心的难点、痛点、堵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大力实施“一门一窗一网、集成服务、马上就办”,努力实现“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办理所有事”“最多跑一次”,着力营造审批最少、流程最简、时限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优的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把玉溪打造成全省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不断增强玉溪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目标任务
立足玉溪“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现状,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精准发力,重点突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配合以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平台的政务服务“一张网”,实行“一门一窗一网、集成服务、马上就办”,努力实现“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办理所有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全面优化提升“企业开办环境、投资审批环境、产权登记环境、招商引资环境、公平竞争环境、政务服务环境”等6项营商环境。此项改革,2018年6月底启动,2018年12月底完成。
三、重点工作
(一)优化企业开办环境
1.放宽市场准入。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持“非禁即入”,凡是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和民商事行为,只要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不得设置审批限制、审批障碍,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进入。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清理涉企证照,编制涉企证照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未列入目录的证照事项,一律不得作为企业开办条件。
3.继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将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一批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减少证照数量,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二)优化投资审批环境
4.推行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将投资项目划分为项目前期工作阶段、项目立项阶段、工程报建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和工程竣工阶段5个阶段,由发展计划科牵头组织,分阶段开展联合办理、并联审批。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组织开展联合踏勘、联合测绘、联合会审,提出项目立项建议。项目立项阶段,对项目涉及的所有评价事项组织开展联合评价,委托综合机构或由一家机构联合若干机构协同开展联合中介服务;在园区推行按规划区进行区域集中评价,不再单个项目组织相关评价。项目立项3个工作日完成。工程报建阶段,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图、人防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图等联合审查,联合审查费用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一申报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实行开工前许可事项联合并联审批,42个工作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工程施工阶段,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监管。工程竣工阶段,组织联合测绘和检测,开展多部门联合验收,13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验收事项。对牵头部门组织的联合审批、联合会审、联合踏勘、联合测绘、联合评价、联合图审、联合监管、联合验收等活动,缺席未参加或超承诺时限未办结的,实行缺席、超时默认制度。
(三)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5.转变招商引资理念。加快推进政策优惠招商向营商环境招商转变,立足打造“绿色能源牌”“绿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开展主题招商、产业链招商,着力规范项目对接、项目评审、项目谈判、合同签订、项目落实等程序。
6.推进招商引资规范化。对因政府原因造成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清理。一律不得对企业许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政策要求以及超出权限的各类政策优惠。许诺政策支持中属于上级部门权限的,必须取得上级部门书面同意。合法合规许诺企业的条件,必须及时兑现,不能“新官不理旧账”。
7.抓好招商项目落地服务。配合有关部门优先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争取专项资金和提供融资支持,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引得来、能落地、留得住、见实效。指导企业用好、用活各项优惠政策,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四)优化公平竞争环境
8.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完善抽查标准、频率、流程和抽查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进一步整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不同科室(单位)对企业实施的多项监督检查可一并完成的,统一由有关科室(单位)实施联合检查;同一科室(单位)对同一企业实施多项监督检查的,合并进行,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减少检查次数,避免检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加强随机抽查与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的衔接,对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临时部署的监管执法检查活动,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进行。检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避免“暗箱操作”。
9.推进综合执法监管。进一步巩固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农资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执法,积极推进农业投入品、农资打假等领域综合执法,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促进公正监管,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
10.推进“互联网+”监管。利用大数据平台,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督促企业进入产品信息追溯系统,重点对农产品、畜产品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实行溯源监管。实施“社会信用”监管,建立覆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公开、共享和应用平台,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制度,形成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新机制。
11.推进政策支持公开公平。政府投入竞争性领域的资金支持、政策优惠必须依法在各级政府网站和各部门网站公布,列明支持内容、获得条件、评审程序、不予批准的情形等内容,逐步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公示。对获得支持的企业,要永久公开公示,列明企业名称、获得支持的项目、获得支持的内容等。对以不当手段骗取政府资金支持、政策优惠的,要坚决查处,将有关处罚信息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
(五)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12.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归并设置行政审批科,彻底整合行政审批职能、机构和人员,实现由行政审批科集中行使整个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做到一个科室管审批。推行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向网上办理集中,人员进驻到位、事项进驻到位、办理授权到位,打造“一门一窗一网式”审批服务平台。2019年3月底前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
13.转变政务服务模式。配合政务服务中心做好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体设置的综合服务窗口,全面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根据审批服务事项的管理性质和复杂程度,通过委托形式授权综合服务窗口开展实质性审查和办理,提高综合服务窗口即办率。
14.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制定政务服务流程规范,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要求编制政务服务流程图,实行一个流程规范政务服务。推进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标准化,规范编制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统一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办理时限、收费等内容,再造办事流程和审批流程,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规范化,限制自由裁量权,杜绝权力任性。继续深化“减证便民”,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一律取消;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得有关信息,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证明材料;在办理企业和群众有关事项中采集掌握的涉及当事人的数据必须向本人或企业委托人开放;本人或委托人通过政府网站查询到的自身信息,必须作为受理依据。
15.持续推进“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加大《玉溪市一站式惠民(“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施方案》实施力度,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号一窗一网”建设,全面实施“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号申请”,以身份证号、社会信用代码分别作为公民、法人申请办事的唯一标识,实行一个证号办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事“一号”申请后,提交过的材料即与“一号”绑定,再次办理时业务系统自动匹配符合复用条件的历史材料,无需重复提交相同材料。“一窗”受理,整合构建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个窗口统一收件、部门联动办理、一个窗口统一出件”,办事不见人,即办件立等可取,大幅提高政务服务的便利程度。“一网”通办,以“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打通横向和纵向的服务网络,实行一个平台管服务,一个网络办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最终实现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16.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依托“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网,大力推行网上办理,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在线办理事项数量2018年底达到75%、2019年底达到85%、2020年底达到95%以上。加大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规范并公布入驻市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所有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今年8月底前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平台对外服务。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群众和企业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涉民涉企事项,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时,“最多跑一次”,简单性事项和个人事项实行“马上办”;今年10月底前公布市直农业部门“最多跑一次”和“马上办”事项清单;到2020年,“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到政务服务事项的90%以上。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信心和决心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让企业和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有关科室(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快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办法,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有关科室(单位)细化方案和措施于2018年8月15日前报局产业政策与法规科;工作推进情况(填报附件1)于每月20日前报局产业政策与法规科。
(三)加强协同联动。建立市直农业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加强督查考核。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每季度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重点单位和窗口单位开展日常督查。完善考核机制,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对各科室(单位)的年度综合考评。评估结果作为年终考评评分的主要依据。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玉溪农业信息网等媒体,运用多种舆论工具,进行广泛宣传,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加大对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的总结宣传,促进相互学习借鉴提高,推动形成上下一心、互促互动、共同推进工作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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