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1833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6-21 |
关于印发玉溪市农业局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玉溪市农业局贯彻落实国家机关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畜牧兽医)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玉溪市农业局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玉溪市农业局
2018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农业局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为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促进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办发〔2018〕14 号)精神,结合市农业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法治玉溪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明确国家机关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科室(单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全面依法治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玉溪建设的目标任务,顺应形势发展和群众的现实法律需要,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使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党员群众掌握、遵守、运用,着力维护民族团结,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坚持农业系统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在履行好农业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坚持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农业部门与地方的衔接配合,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坚持从实际出发与注重实效相结合。立足实际,结合农业部门工作特点,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职责任务
(一)建立普法责任制
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结合农业部门特点,按照普法责制的要求,制定市农业局普法工作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健全普法工作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员,促进执法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渗透力。
(二)明确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与农业行业职责相关的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植物检疫检验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增强农业系统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践行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三)切实做好农业系统普法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完善局党组理论 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会前学法和年度述法制度,凡是涉及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将普法责任制实施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开展好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运用 “三会一课”等基本形式,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活动,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全覆盖。
2.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建立新颁布的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制度,增强学法针对性。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研讨等,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涉及农业部的,及时组织专题辅导和知识更新培训。大力开展“法治进机关”、“法治进单位”和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机关学法氛围。
3.做好学法考试考核机制。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通报等制度,督促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
(四)面向社会公众普法
1.在执法环节中开展普法。在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动植物检疫检验、农机监理、农业行业安全监管、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等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要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2.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要做好每年“12·4”国家宪法日以及法治宣传月、法治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工作。结合与农业部门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农村基层、农民群众的普法活动。
(五)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普法
把以案释法贯穿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纠纷调解、仲裁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将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在参与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要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各县区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单位要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在玉溪农业信息网上公布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农业行政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推动农业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建立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
(六)深入开展 “法律六进”活动普法
深化和拓展“法律六进”,大力推动法律进乡村、进田间地头、进农户等活动。始终把普法同农业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好“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组织开展好“法律进企业”活动,努力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学法守法。借“12·4” 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平台,结合自身履行的法律法规职责,开展好“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单位”等活动,提高全社会人员的法律意识。
三、组织领导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县区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执法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法途径进行深入研究,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执法普法工作开展创造条件。要充分认识普法责任制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建立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要根据农业部门权力清单和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构建普法责任主体明确、普法资源有效整合、执法普法有机联动、普法任务全面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组织协调
各县区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普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提升农业系统法治宣传社会整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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