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61964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7-09-20 |
玉溪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公开
玉溪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公开
第一部分玉溪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工作。
市公安局是市政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既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及领导指挥机关,又是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职能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制度;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情况;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贯彻执行的情况。
2、直接立案受理和组织、协调对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破、处置,以及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侦破;直接受理或组织、协调对全市反映突出、影响较大的治安案件的查处。
3、直接受理或领导和参与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案件,并组织好禁种、禁吸毒品工作。
4、直接立案受理和组织、协调对全市重特大经济案件的侦破、处置工作,依法坚决打击危害金融、财税秩序等经济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秩序。
5、负责治安、户政、居民身份证、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工作;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督促全市看守所的管理和执法活动。
6、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监督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的开展,指导全市保安服务行业的管理和组织保安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7、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市城乡道路交通、机动车辆的管理和驾驶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参与对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维护交通秩序。
8、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市公安机关的技术侦察、机要通信、计算机管理监察和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装备现代化的建设,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市安全技防工作。
9、负责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纪律检查工作和警务督察工作,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
10、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市公安派出所、刑侦体制的改革工作。
11、组织实施对前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贵宾的警卫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
12、领导全市消防系统,做好消防监督工作。
13、领导和指挥武警玉溪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和相关业务建设工作。
14、领导森林公安局的业务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争创全国“长安杯”的奋斗目标,聚焦防控风险这一主题,紧扣服务发展这一主线,突出提升能力这一核心,紧抓改革创新这一关键,坚持创新引领、改革驱动,着力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开创玉溪公安工作的新局面,圆满完成了各项公安工作任务,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为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分别是:
1.玉溪市公安局
2.玉溪市公安局水务治安分局
3.玉溪市看守所
4.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6人。其中:行政编制44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0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6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10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0人)。
实有车辆编制82辆,因车改拍卖车辆财政未批复,财务未下账,账面实有车辆26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公安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24,463.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95.46万元,占总收入的96.45%;其他收入867.76万元,占总收入的3.55%。与上年对比2016年新增收入2,212.49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警衔工资等人员经费调整、公务用车改革及上级财政补助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公安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26,80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02.90万元,占总支出的47.76%;项目支出14,001.37万元,占总支出的52.24%;2016年新增人员工资、公务用车改革、项目经费等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02.9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19.53万元,主要原因新增人员工资、公务用车改革等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26.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76.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公安局为完成特定的公安事务、公安行政管理任务、公安执法办案及公安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001.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06.62万元,增加27.35%,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补助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79.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信访民警赴京开展处置非访维稳工作。
2.公共安全(类)支出22,999.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1%。主要用于市公安局所属各部门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的公安事务、公安执法办案及公安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种专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78.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市公安局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死亡抚恤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46.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850.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9.33万元,支出决算为293.78万元,完成预算的68.4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1.47万元,完成预算的72.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30万元,完成预算的47.22%。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45.26万元,下降33.0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3.02万元,下降35.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4万元,下降6.49%。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1.47万元,占89.00%;公务接待费支出32.30万元,占1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1.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1.4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2辆。主要用于公安执法办案、维护社会治安巡逻、安全保卫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32.3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3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5批次,接待人次3,863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反恐维稳及各地公安机关协作办案等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4.0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水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溪市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公安机关补助的办案(业务)费。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拨款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无法按原计划完成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公务事务、执法办案和公安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公安(科目代码20402):反映公安预算科目的市公安局所属各部门的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核算公安局各部门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行动技术管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禁毒管理、网络侦控管理、反恐怖、网络运行及维护、信息化建设等核算市公安局所属各部门公安行政管理、执法办案、开展公安业务及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各项支出。
相关阅读:
- 2025年4月云南省玉溪市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 2025-05-19
- 2025年5月12日—5月18日云南省玉溪市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 2025-05-19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14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2025-05-14
- 云南省网约车合规化情况月报(2025年4月) 2025-05-14
- 2025年1-3月玉溪市分县(市、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2025-05-14
- 2025年5月5日—5月11日云南省玉溪市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 2025-05-12
- 2025年3月玉溪市民生诉求服务一体化平台受理及办理情况 2025-05-12
- 市民生诉求服务一体化平台YNYX16935853办理情况 2025-05-12
- 市民生诉求服务一体化平台YNYX16730367办理情况 2025-05-12
- 市民生诉求服务一体化平台YNYX16793727办理情况 202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