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11224273 | 文     号 | 统计信息第15期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2-05 |
2020年玉溪市扶贫成效显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收入和支出稳定增长
根据玉溪市统计局对全市分布于各县区1000户建档立卡户的监测表明,2020年玉溪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10979元,比上年增长15.3%;人均消费支出756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4%,收入和消费支出稳定增长,扶贫成效显著。
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的主要特点
(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16.1%
2020年玉溪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10979元,比上年增长15.3%,首次突破万元,比开始监测调查的2016年人均增加了4941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16.1%,比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快7.2个百分点,分年度看, 2017年快6.7个百分点、2018年快7.3个百分点、2019年快6.7个百分点、2020年快8.2个百分点。表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收入与全体农村居民收入差距逐渐缩小。
(二)从与全体农村居民收入的比来看,差距缩小但差距仍然明显
调查结果表明,由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快于全体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比增加,但差距仍然明显,2016年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0.5:1,相差5660元,经过扶贫攻坚2020年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0.66:1,相差5856元,差距明显。
(三)工资性收入增长平稳,是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力量
近年来玉溪市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大量农业、农产品加工业龙头企业的发展使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拓宽了就业渠道,不仅能从产业发展中得到收入,更多的通过龙头企业、生产基地获得了工作岗位,工资性收入得以维持快速增长,成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力量。2020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工资性收入4299元,比上年增加767元,增长21.7%,对可支配收入贡献率为52.5%,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1%。
(四)经营净收入占据可支配收入半壁江山,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位列第二
2020年,玉溪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经营净收入5310元,同比增长9.2%,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8.4%,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4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贡献率为30.8%,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位列第二。经营净收入稳定增长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因素:一是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发展,粮食、畜禽、果蔬、鲜切花、中药材等主要农产品产量稳定、价格整体较好。统计表明2020年全市农林牧渔业现价增加值增长13.8%,可比增长5.8%,比上年加快0.2个百分点。二是产业、消费扶贫成效显著。 近年以来,全市注重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着力推动“三保障”落实。626个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建设就业扶贫车间8家,吸纳就业1028人。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逐渐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增添动能,形成一批生产型、加工型、外销型农业“小巨人”,先后组建了云南云菜集团等10个集团企业,培育认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79户,其中国家级4户;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53户,其中10亿元企业3户。
(五)财产净收入增长较快,但在可支配收入中占比和贡献最小
2020年玉溪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财产性收入81元,比上年增加22元,同比增长38.1%,是构成人均可支配收入四项指标中增幅最大的一个指标,但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仅为0.7%、贡献了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也是构成人均可支配收入四项指标中占比和贡献最小的一个指标。财产净收入实现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随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家庭理财支出增加,进而带动存款利息和投资收益增长。二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助推居民地租收入增长。
(六)转移净收入增长最快,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作用明显
2020年,玉溪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转移净收入1289元,同比增长20.8%,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3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转移净收入1289元,绝对额比上年增加221元,增长20.8%。与全市农村居民同期数据相比,绝对值高全市530元。转移净收入得以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脱贫攻坚综合性保障扶贫支出只增不减。二是社会兜底保障作用发挥到位。三是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提升,外出务工人员寄带回收入、交通补助增加,助推农村常住居民家庭转移性收入增长。
(七)各县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支配收入均超贫困线
调查结果表明,7县1市2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均突破万元,均超过扶贫部门确定的4000元的贫困线,最高的是红塔区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518元,最低的是新平县达到10325元;同时,增幅也均在9%以上,最高的元江县增幅达15.3%,最低的红塔区9.8%,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少数民族县(峨山县,新平县,元江县)高于非少数民族县区,山区高于坝区、扶贫面的大地区高于扶贫面小的地区,是玉溪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一大特点。
二、消费支出增加,“两不愁、三保障”基本实现
(一)消费支出增加,八项指标“四增四减”
2020年,玉溪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消费支出756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受疫情影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活消费整体质量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表现在一是人均消费支出增幅比上年同期下降1.0个百分点、二是恩格尔系数比上年增加5.8个百分点、三是反映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指标生活用品及服务和衣着在上年下降的基础2020年再次呈下降趋势。八项指标“四增四减”,食品烟酒为2479元,增长26.8%;其他用品和服务为81元,增长19.0%;居住1578元,增长9.2%;医疗保健为819元,下降16.1%;教育文化娱乐941元,下降14.8%;衣着为202元,下降10.9%;生活用品及服务为361元,下降3.8%。在八项支出指标中,占比最高的两项分别是食品烟酒和居住,分别为32.8%和20.8%,对2020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消费支出增长贡献最大的也是这2个指标,分别达到164.5%、42.0%。
(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消费支出、消费结构与全市农村居民平均水平差距明显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560元,与上年的7242元相比,同比增加4.4%。与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比为0.5:1。从八项指标占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看,分别是食品烟酒占32.8%、衣着占10.9%、居住占20.8%、生活用品及服务占4.8%、交通通信占14.5%、教育文化娱乐占12.5%、医疗保健占10.8%、其他用品和服务占1.1%。在八项支出中,与全体农村居民一样占比最高的两项分别是食品烟酒和居住,但食品烟酒、医疗保健占比高于全体农村居民分别为4.8、1.5个百分点,而代表生活质量高低的交通通信、衣着、其他用品和服务分别比全体居民支出低2.4、1.9、1.1个百分点,消费结构与全市农村居民平均水平差距明显。
(三)“两不愁、三保障”基本实现
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调查的相关指标来看,基本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
一是吃不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食品支出1999元,增长33.7%,保障了吃不愁。其中:人物谷物支出438元,增长8.5%,肉类756元,增长59.2%。
二是穿不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衣着支出202元。其中人均购买服装支出135元、鞋类56元,从穿的方面保障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需求。
三是孩子就近入学有保障。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教育支出870元,其中:学前教育38元、小学教育66元、初中教育107元、高中教育196元。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上幼儿园或学前班的便利程度分组看,社区内有且便利的户占57.8%、社区内无但入园较便利占23.1%;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上小学的便利程度分组看,69.7%的贫困户认为社区内有且便利、社区内无但入园较便利占23.9%。
四是基本医疗有保障。82.9%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6.6%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余的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居民基本医疗、商业医疗等保险,仅有9人,0.2%的没有参加任何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医疗保险基本覆盖;2020年人均报销医疗费130元,比上年增长14.2%。由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的全面覆盖,改变了以前哪种“小病拖、大病扛”的历史,调查结果表明,82.9%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处于健康、10.7%基本健康、有34人0.9%的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
五是住房有保障。2020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支出达到157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2%,调查户中91.9%的有自建住房,户均132平方米,人均达到36平方米且90%以上是60平方米的住宅;从住房主要建筑材料分组来看,25.7%的户是钢筋混凝土、28.6%的户是砖混材料、23.9%的户是砖瓦砖木;调查还表明农村贫困户现住房所处场地没有经常出现滑坡等危险情况的地段和岸坡边缘、浅层故河道及暗埋的塘浜沟等场地,现住房屋安全和比较安全的比重达98.1%,实现有安全稳固住房。
六是社会养老有保障。有81.5%参加了养老保险,其中:38.4%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4.8%的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增收面临较大挑战
一是农村建档立卡户虽然在各级的大力帮扶下顺利脱贫,但这部分人口有相当比重为特殊人群,要实现稳定增收面临较大挑战,如身体和智力残人群,主要靠政府扶持,自身动力不足;二是疫病和自然灾害的不确定性影响收入的增加。作为家庭重要收入来源的牧业这几年受非洲猪瘟的影响较大,部分农村家庭已经放弃饲养生猪,进而影响收入。在新冠肺炎还没有真正控制前,影响了外出误工,而就近务工也难以稳定增加收入。三是农村建档立卡户增收的渠道和思路仍然滞后,仍然以传统农业为主,而传统农业受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
(二)与全体农村居民收入绝对差距仍然较大
与全体农村居民收入绝对差距仍然较大,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收入还处于较低水平。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始终将扶贫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贫攻坚政策,成为促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效、增收的重要保障,扶贫成效明显,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收入增速持续快于全体农村居民收入。但由于全体农村居民收入基数远大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收入,短期内二者间收入绝对差距仍然较大。数据显示,2020年村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全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相差5856元,差距明显。
(三)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有待优化
受低收入水平和落后消费习惯影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居民消费的重心仍在“吃、穿、住、用”等基本生活方面,尤其在婚丧嫁娶及新建住房等方面较为突出。相较全体农村居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用于发展和享受方面的支出较少,消费层次仍处于较低水平,消费结构有待优化。
(四)财产性收入量小且增收渠道狭窄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财产净收入的增长主要靠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增收渠道单一,农民理财观念的淡薄且农村金融信贷市场的不健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产净收入的增长。
(五)进一步关注低收入户
调查结果表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整体脱贫后,收入和消费水平提高,但仍然有部分的户处于刚刚过脱贫线,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较低,这部分人群较容易返贫,需要特别关注。
四、几点建议
(一)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继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薄弱地区水利、公路、电网、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薄弱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短板。
(二)强化产业就业扶贫,增强建档立卡人群持续增收能力。坚持把产业就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的主要抓手和根本措施,创新产业发展和就业服务机制,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帮扶举措,着力提升产业和就业扶贫组织化程度,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实现贫困群众可持续脱贫致富。
(三)深入开展“诚信、感恩、自强”主题教育。坚持依靠群众,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既注重信心信念的引导教育,又注重农民实用技能培训和素质提升,逐步培养有文化、有技能、有知识、有头脑、有主见、有信心、有干劲的新型现代农民,尊重贫困群众的主体性,切实做到精准施策。
(四)拓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投资渠道,提高财产性收入在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收入中的比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理财方式保守,财产没有得到更科学的配置,在农村地区更应注重普及金融知识,为农村居民提供新的收入增长点。
签发:周映海 审核:杨利本 拟稿:管兆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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