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74157 | 文     号 | 江川区统计信息第156期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10-31 |
江川区:玉溪市江川区2018年生猪生产情况调研报告
近期镇雄县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对全省的生猪生产、价格等产生了很大影响。为了解猪瘟疫情发生后,全区生猪生产情况,江川区统计局于近期走访了部分养殖户、养殖场和区畜牧局,对生猪生产、价格、收益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生猪生产的基本情况
目前江川区没有出现非洲猪瘟疫疫情。镇雄县猪瘟疫疫情发生后,江川区生猪养殖出现价格下降、养殖收益降低等情况。
(一)生猪存出栏情况。2018年三季度末,江川区生猪存栏21.81万头,同比下降3.78%,其中,能繁母猪3.23万头。累计出售肥猪25.29万头,同比增长3.21%,出售仔猪49.48万头。今年以来,我区由于环保压力加大,对部分养殖户进行了关停,关闭搬迁的有5家,导致生猪存栏减少。
(二)生猪市场价格情况。目前肥猪价格在13至13.5元/公斤左右,与9月中旬的15元至15.5元/公斤相比,现价较猪瘟前价格下降了1.5至2元,下降了10%至13%,与去年同期14.3元/公斤相比,同比下降5.6%;仔猪均价23.5元/公斤,与去年同期29元/公斤有所下降。江川生猪价格自2018年4月以来猪价从15.5元左右下跌至11元左右经过6月、7月缓慢上升至9月中旬稳定在14元以上,近期因镇雄县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后,市价在13元左右间波动。
(三)生猪养殖收益情况
从大北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江城镇潘文学养殖场的负责人处了解到:今年猪价缓慢上升以来,出栏一头猪,养殖成本在12元至13元/公斤左右,市场猪价在15元/公斤左右,养一头140公斤左右的猪出栏的成本价在1680元左右,卖到2100元,平均卖出一头盈余400元左右。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市场猪价在13元/公斤左右,每头猪可盈余280元左右,比瘟疫情发生前减少了120元左右,肥猪出栏盈余较疫情发生前下降33.3%。
二、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迅速部署。针对非洲猪瘟防控严峻形势,江川区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印发了《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玉溪市江川区非洲猪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玉江政办函[2018]41号)、《玉溪市江川区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玉江防指办(字)[2018]1号)和《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局关于印发全区非洲猪瘟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江农通[2018]26号)文件。于2018年7月18日上午召开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安排会议,安排专人负责,要求对贩运户等加强监管和宣传。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江川区2018年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非洲猪瘟疫情情况,并对全区下一步如何做好防控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于2018年10月23日,参加全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后,区政府及时召开全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目前非洲猪瘟疫情爆发情况,传达了省、市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文件精神。会议要求,要清醒认识非洲猪瘟疫情的严峻形势,着力抓好防治工作,并对防治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各乡镇对辖区范围内养殖场、养殖小区、屠宰场、交易市场等进行全面排查,并安排专人负责非洲猪瘟疫情排查情况日报送的按时报送;二是强化生猪移动监管。加强调入监管力度,加强产地产品检疫,严密防控非洲猪瘟;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生猪养殖、经营贩运,屠宰人员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和规范应对突发疫情的处置能力;四是严格落实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影响疫情防治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于2018年10月29日,公布江川区非洲猪瘟疫情举报电话。
2、加强防控知识培训,积极应对。分别于8月23日和8月31日举办了二期分别针对规模养殖户和动物防疫合作社、全区畜牧兽医工作人员的非洲猪瘟疫病防控知识培训会。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目前全区多数生猪养殖户都为中小型,国家、省市政策及扶持资金较少,生猪养殖规模化低,产业化程度和科技含量偏低,缺乏对畜产品的进一步精深加工,无产业链条,多限于自产自销,抗风险能力差。全区目前还没有一家有规模的肉食品加工企业。
(二)环保压力加大,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受限。由于全区大部分土地属于“两湖一库”径流区,环境保护和发展养殖的矛盾十分突出,今年,江川区又出台了《玉溪市江川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意见》,适合规模养殖用地有限,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空间越来越小。
四、意见及建议
(一)要坚持不懈的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进一步加大畜禽免疫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严格管理与考核,确保我区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流行;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鼓励养殖业的优惠政策,提高养殖者积极性;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展外向型畜牧业,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发展畜产品加工业。
(二)积极协调解决畜牧养殖用地问题。本着既有利于资源保护,又有利于畜牧业发展的原则,妥善解决畜牧业养殖用地问题。把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保障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用地需求。要进一步调整调优产业结构,开展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发挥好项目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进规模养殖、健康养殖力度,提倡生态养殖,发展循环畜牧业,推广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技术,实行种养结合,减少养殖业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两者协调发展。
(拟稿人:秦瑜 审稿人、签发人:杨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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