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7797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09-22 |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玉溪市六届二次会议第0015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玉溪市委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积极打造玉溪百姓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市场监督管理方面
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要求为遵循,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提质增效,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一)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聚焦水电油气和教育、医疗收费、保价稳供等领域,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打假护牌”专项行动,高位推动执法办案。目前,全市共办结案件同比增长24.43%,罚没金额578.56万元。其中:2023年立案查处未明码标、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等价格违法行为30起,通过行政执法不断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加大大要案查办,查办“3.10”、“3.13”、“7.26”等案件,涉案金额近千万元,有效打击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坚守“四大安全”底线。一是严格食品监管,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全市二季度包保督导率达100%,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有序推进,稳步推进健康县城建设“食安心”行动,建立常态化的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机制。持续抓实校园和农村集体宴席食品安全。食品生产企业动态风险分级率100%,着力防范化解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已完成食品抽检进度47.0%,食用农产品48.6%。食药所检验检测扩项169项,提高监管技术支撑能力。二是严格药品监管,开展涉疫药械保质稳价、“药剑”行动、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等专项整治。药品安全隐患整改率100%,疫苗储存运输日常监督检查100%全覆盖。三是严格重要工业产品监管,出台《玉溪市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方案》《玉溪市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督促各成员单位、各县区落实各自工作职责,共同推进质量提升。开展危险化学品、电动自行车、烟花爆竹、消防品等专项整治405家,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严格特种设备监管,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集中力量对城镇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召回处置气液双相气瓶740只。
(三)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创建。一是拓展放心消费单位广度。全面落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规范街区、诚信经营规范街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和《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巩固现有放心消费单位的基础上,聚焦旅游、校外培训、公用事业及网络交易平台等重点行业或领域,线上线下延伸民生领域放心消费创建面,创建一批高质量、高标准的放心消费“聚集群”,发挥聚集引领效应,铸牢民生领域放心消费基本面、培育一批群众认可,具有我市特色的放心消费商户、放心消费商圈、放心消费行业,不断推动放心消费提质增效。目前,全市共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街区13条、承诺市场24个、承诺企业80户、承诺店755个。年内,各县(市、区)正在拓展创建领域和范畴。二是推进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深度。2023年推进江川区、新平县开展全市首批放心消费示范城市试点创建,逐步让放心消费成为城市新常态和城市新名片。积极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建立赔偿先付、首问责任、索证索票等制度,强化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及时依法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勇于承担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一是加大消费维权宣传。牵头组织全市“315系列活动”,出动宣传人员270余人,共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1500多人次,悬挂宣传布标53条,摆放宣传展板38块,共设立咨询台38个,发放材料137500多份。媒体宣传87次,发布消费提示167条。针对热点投诉发布消费警示提示14次,发布维权简讯7期,数据分析报告2期,舆情风险月度分析7期,为精准监管、舆情防范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制定下发《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玉溪市消费者协会关于加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玉市监通〔2022〕7号),全市共建设“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111个,在“建管用”环节同步发力,不断推动消费维权机制扁平化运行、消费投诉便捷化处理。三是及时解决投诉纠纷。截至8月,全市共接到消费者咨询14065件,已全部即时答复;投诉3913件,已办结3582件,办结率91.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76万元。举报1232件,已办结1117件,办结率90.66%。消费纠纷在线和解(ODR)企业年度新增8家,完成率100%,通过此途径化解消费纠纷140件。
二、商务方面
紧扣部门职能职责,在商贸流通领域积极开展打击侵权假冒,推进诚信建设工作,维护全市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积极打造玉溪百姓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一)加强知识产权周宣传。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维权意识,倡导诚信经营。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并现场为参会部门、企业进行了知识产权业务工作指导,并对部门、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答。设置宣传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知识产权宣传资料800多份,并进行现场咨询服务,接受群众咨询70余人次。
(二)开展专项治理。一是开展品牌宣传、共建品质玉溪。组织玉溪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制定《“玉见臻溪”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该商标的使用、申请、管理、授权规范,加大企业自主品牌与玉溪市区域公用品牌的联动互补,从产品甄选、质量保障、企业授权、使用管理等环节整体宣传“玉见臻溪”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拓宽玉系产品营销渠道。发挥线上信息评价、售后反馈、投诉处理、平台监督等信息手段。加大对好产品的宣传,把产品置于广大消费者眼前,做到好产品自有好口碑,好产品自有好销量,拒绝参差不齐、良莠不均、假冒伪劣产品用标、上行,在供货环节首先解决产品的质量问题,让玉见臻溪”产品质量优选显优势。二是认真开展成品油品市场整治工作。继续联合发改、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税务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玉溪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玉商发〔2022〕15号),成立了全市专项整治联合工作组,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营造开展打击整治的高压态势和完善举报途径。点面结合,全面排查,各级整治工作组对全市范围内加油站点、大型工业企业、矿山、大型建筑工地、交通建设项目等地进行了全面排查,突出对各加油站销售散装油品实名登记情况全面检查,暂未发现存在相关违法行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盯紧涉油领域违法经营等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涉油案件11起。
(三)严厉打击整治走私活动。一是认真履行市政府打私办职责。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行为,按照“人物同防”要求,封堵冷链食品走私过境通道,坚决杜绝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销售。二是认真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省商务厅、玉溪海关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全市进口情况,及时跟进,督促冷链食品进口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在将业务情况报当地商务部门的同时,及时登录云南省重要产品追溯协同平台进行追溯。三是依托通海国际商会、易门县外贸行业协会,通过业务培训、专题工作会等形式,督促各外贸企业以案为鉴,依法诚信经营,促进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和建设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四是积极发挥玉溪海关作用,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信用的培育力度,提升海关信用等级,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高级认证企业”资质。主动发挥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贸易安全保护等方面的职能,为企业深度参与国际竞争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外资企业权益保护治理。全面实施负面清单准入制度,积极促进外商投资,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为外资企业入驻提供高效的服务;强化业务学习,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把服务企业放在工作首位,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企业办事程序。
三、文化旅游方面
自2019年5月1日起,云南省16个州市全面实行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为深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构建旅游诚信体系,营造全市良好旅游消费环境,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省、市相关精神及要求,建立起了线上、线下顺畅高效“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机制,确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一是建立工作机构,设立了玉溪市、县(市、区)两级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共10个,总设立退货周转资金105万元。二是不断完善“一部手机管旅游”综合管理平台上基础信息的更新及新增,游客可在“一部手机游云南”APP上轻松查找到退货点的信息申请退货。三是高效协同推进。建立退货监理中心联席会议机制和人员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各级旅游购物退货点、文旅企业参训,宣讲政策法规,分析研究游客购物退货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了玉溪文化旅游系统对“30天无理由退货”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四是“标准化”规范监理中心。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了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退货服务标准等相关工作。五是做好诚信评价工作。为切实推进玉溪市“一部手机游云南”涉旅经营户诚信指数评价工作,建立涉旅经营户诚信指数评价体系,结合玉溪涉旅经营户实际,2023年委托玉溪市旅游行业协会对全市1492家涉旅经营户开展诚信指数评价。游客在玉溪市范围内旅游购物街区、旅游集散中心及景点等区域,有固定经营场所、证照齐全、正常经营、明码标价,并完成信用承诺的旅游商品零售企业购买的旅游商品,符合《云南省“30天无理由退货”范围分类目录》范围的,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且符合退货受理条件的,可凭所购商品的正式发票或有企业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的购物凭证,申请无理由退货。游客可通过“12345”“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退货中心现场服务点等渠道申请退货诉求。各级退货监理中心工作人员于08:00—24:00收到“一部手机管旅游”退货申请后5分钟内响应,00:00—08:00收到的申请于次日08:00后5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协调游客与旅游商品零售企业达成退货退款共识并向游客反馈商品退回地址。
截至2023年6月14日全市累计办理完成旅游商品退货27起,退货金额总计11.83万元,游客满意率100%。今后市文旅局将规范运行旅游购物退货机制,不断优化办理流程,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参与、行业自律的工作格局,及时、高效、便捷地向游客提供退换货服务,全面提升游客购物品质,优化游客购物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有效提升玉溪市文化旅游形象。
在今后工作中,市场监管、商务、文旅等部门,将以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为目标,培育诚信经营商家,努力打造玉溪百姓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进一步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规范旅游秩序和市场交易秩序,持续开展诚信兴商主体活动和“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抓实抓牢重点工作,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姚红梁 1888770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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