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46987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日期 | 2026-01-30 |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预算公开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省审核、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市级公益林界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云南省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参与拟订及调整云南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按照国家、省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参与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云南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玉溪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护标准。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林业资金安排建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协助保护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机关党委(人事科)和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资源管理与执法监督科、防火科、生态保护修复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规划财务科、林长制工作与林草改革发展科、自然保护地管理与野生动物保护科。设5个事业科站:玉溪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玉溪市林火监测中心、玉溪市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站、玉溪市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站、玉溪市生态修复工作站。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玉溪市林木种苗工作站;
2.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3.玉溪市玉白顶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4.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5.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以林长制为统领,创新提升机制效能。制度体系上,落实林长制六项工作制度,紧扣制度运用、执行、转化等重点关键,探索构建更加完整、高效、可持续的林长制制度体系。责任体系上,及时提请签发总林长令,召开总林长会议,动态调整更新市、县、乡、村、组五级林长责任区,实行定期工作提醒函和任务派单,探索建立市、县两级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全面压实协作单位责任,切实把机制效能转化为工作成效。
2.抓紧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守牢生态安全底线。持续推动林长制和森林防火责任制深度融合,压实各级林长、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经营主体、“五个关键人”以及护林员网格责任,及时签发防火命令。持续用好提醒、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公开曝光5项机制,落实森林防火《解决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50条具体措施》,加强会商研判,督促32家成员单位履职尽责,严格24小时联合值班制度,及时规范报送紧急信息,实施防期服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持续筑牢人民防线,全域开展防火宣传警示教育,协同推进“五进”宣传和“12·12”防火日宣传,做到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推送、手机有短信、林区有标牌,营造森林防火浓厚氛围。持续严控火源,科学精准实施计划烧除、农事用火管控、“树线矛盾”治理、林区林缘动火施工作业、景区景点和祭祀场所用火管控等专项工作,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确保做到“5个百分之百”。持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扎实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一体化建设管理,着力强化防灭火专业队员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积极向上争取森林防火资金项目,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持续开展科学安全扑救,完善预警及时、响应迅速、各方联动、科学指挥、高效安全扑救的防灭火联动模式,坚决落实专业指挥、“十个严禁”、“十个必须”和“三先四不打”规定,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3.综合施策发展林下经济,推动林草产业提质增效。围绕抓基地、强加工、育龙头、树品牌,深入挖掘林草资源潜力,采取有力措施重点突破,力争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林草产业综合产值增长20%以上,涉林企业总数达528个以上,新增一批省级及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培育林产品品牌300个以上。重点抓好5件事:第一,深化集体林权改革,深入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出台林权流转管理实施细则,会商银行探索开发更多涉林金融产品,联动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高效办理林权不动产登记、林权流转,推动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进平台交易,以玉白顶国有林场、抚仙湖国有林场为试点,创新“林场+”模式,激发内生动力。第二,建设高标准示范基地,新建高产竹林、优质板栗、核桃及油橄榄等示范基地10万亩以上;建设林菌、林药、林菜等林下经济示范基地3.2万亩以上。第三,强化产业链条,主推“一业一链”,围绕木本油料、林下中药材、竹类产品、食用菌、林化工、林浆纸等重点精深加工,以全市中药材交易中心为突破口,逐步建立林产品交易市场,从种源培育、种植管理、采收加工,仓储物流及市场销售建立规范完备的产业链和加工体系,引导经营主体围绕单一林产品打造一条从种植、采收、加工、销售的完整专属产业链,带动其他产业从生产端到加工端构建供销关系,提升林产品附加值。积极对接云南白药等链主企业,力争在林下中药材精深加工等项目招商上取得实质性进展。第四,实施品牌战略,主推“一链一品”,建立林产业品牌目录清单,大力培育区域化公用品牌、企业品牌,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发本土特色产品,开展绿色、有机、森林食品、地理标志等产品认证,推动“名品+名企+名产业+名产地”一体化发展。第五,加强林草产业统计调度,完善市、县、乡、村、组五级统计体系,优化84个野生菌、森林食品样本点监测,定期分析研判,确保数据应统尽统。
4.突出“三绿并举”,助推美丽玉溪建设。科学组织实施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保护,按质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常态化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巩固提升三年行动,鼓励动员全民参与义务植树,完成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和普查工作,依托红塔区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创新探索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交易和场景运用,加快包装实施1至2个国家储备林项目,集中资源力量加快红河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建设,力争为全省探索国家级重大项目建设有益经验。深化基本草原划定、林草湿荒普查成果应用,实事求是进行天然林纠错和公益林调整,持续开展林草资源动态监测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做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核实、早查处。分区分类强化松材线虫病防治,“一种一策”精准管治外来入侵物种,严防重大生物灾害发生。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要求,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稳步推进哀牢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理顺湿地保护体制机制,加快构建完善新型保护地体系,全面加强国家重点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监测,实施好绿孔雀栖息地保护修复、格力兜兰保护等重点项目。
5.聚焦服务中心大局,提升林草要素保障水平。紧扣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深入实施林草要素保障百日攻坚行动,细化优化“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同步审核、容缺审批”规程模式,全周期闭环服务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涉林堵点问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能批全批、快审快批,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6.全面夯实基础,激发林草发展内生动力。编制玉溪市“十五五”林草保护发展规划,做好林草保护发展全局谋划工作。加大林草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健全林草项目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制度,加强项目跟踪问效。聚焦林草重点、突出玉溪特色抓好融合宣传,深度打造“玉溪林草”公众号,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电视、报刊、新媒体等讲好“玉溪林草故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7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63人。在职实有17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1人。
车辆编制43辆,实有车辆4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2,263,144.4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8,437,800.6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83,655.22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141,688.50元。
与上年273,016,133.85元对比减少40,752,989.45元,下降14.93%,主要原因:市林草局本级、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本年度项目类收入较上年减少,导致整体收入规模有所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8,437,800.68元,其中:本年收入71,882,227.02元,上年结转收入156,555,573.66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882,227.0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271,733,411.25元对比减少43,295,610.57元,下降15.93%,主要原因是市林草局本级、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本年度项目类收入较上年减少,导致整体收入规模有所下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2,263,144.4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8,437,800.68元,其中:基本支出61,211,060.22元,与上年55,939,934.39元对比增加5,271,125.83元,增长9.42%,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所致;项目支出167,226,740.46元,与上年215,793,476.86元对比减少48,566,736.40元,下降22.51%,主要原因是市林草局本级、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项目类收入及支出规模缩减。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500.00元,其中:20106财政事务400,000.00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400,000.00元);20132组织事务82,500.00元(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82,500.00元)。主要用于人才公寓租赁支出及应用完整的生态系统方法加强云南省具有全球重要生物多样性走廊项目前期工作支出范畴。
(二)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05,326.88元,其中: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021,225.68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494,600.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484,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49,359.68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93,266.00元);20808抚恤1,084,101.20元(2080801死亡抚恤1,084,101.2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去世职工抚恤及遗属生活补助等。
(三)210卫生健康支出3,948,958.94元,其中: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948,958.94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26,997.18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608,858.15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665,129.5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7,974.11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缴费。
(四)211节能环保支出106,090,054.78元,其中:2110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99,920.00元(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99,920.00元);21104自然生态保护47,120,783.15元(2110401生态保护6,579,800.00元、2110406自然保护地33,364,950.15元、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7,176,033.00元);21105森林保护修护31,466,868.81元(2110501森林管护317,628.06元、2110599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31,149,240.75元);21107风沙荒漠治理27,402,482.82元(2110799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27,402,482.82元)。主要用于玉溪市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补助经费、森林资源管护业务、古树名木复壮、云南省元江县乳油木、椰枣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等项目支出。
(五)213农林水支出101,595,560.28元,其中:21301农业农村109,590.00元(2130104事业运行109,590.00元);21302林业和草原99,510,729.48元(2130201行政运行7,435,063.67元、2130204事业机构36,540,790.93元、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30,341,480.00元、2130206技术推广与转化409,534.50元、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2,616,966.50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8,890,112.88元、2130211动植物保护580,676.00元、2130221产业化管理400,000.00元、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4,163,540.00元、2130238退耕还林还草60,000.00元、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8,072,565.00元);21308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975,240.80元(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975,240.80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林草项目支出,具体为2026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支出、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义务植树、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护补助等项目经费支出。
(六)221住房保障支出3,235,399.80元,其中:22102住房改革支出3,235,399.80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3,107,544.00元、2210203购房补贴127,855.80元)。主要用于缴交职工住房公积金,发放符合条件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七)230转移性支出2,980,000.00元,其中:23002一般性转移支付2,980,000.00元(23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支出2,980,000.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玉白顶国有林场、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建设。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120,600.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其中补助红塔区65,590.00元、江川区44,280.00元、澄江市35,660.00元、通海县51,160.00元、华宁县65,530.00元、易门县126,010.00元、峨山县177,350.00元、新平县357,730.00元、元江县197,290.00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63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632.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35,100.00元,较上年增加421,800.00元,增长68.7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7,0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7次,共计接待262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8,100.00元,较上年增加421,800.00元,增长71.9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8,100.00元,较上年增加421,800.00元,增长71.9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3辆。
增长的原因是:当前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公务用车执行巡护、应急等任务频次大幅增加;加之现有车辆使用年限较久,部分车辆老化问题突出、故障频发,维修频次和成本显著攀升,综合导致运维保障支出相应增长。2026年哀牢山管护局新增3辆森林防火巡护公务用车,红塔山管护局新增划拨公务用车1辆,玉白顶管护局新增定编车辆1辆,所以车辆维护费用及燃油费用较上年度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1.滇中山地石漠化项目补助经费:现整个项目全部实施面积174300亩已通过市级初验并进入管护期,2026年将对任务面积内的所有地块进行抚育管护,同时安排专人开展定期巡护,巩固现有造林成果,确保2026年年末管护期年度检查验收时苗木保存率达85%;当年抚育管护期内巡护员在巡护过程中对村民在作业区内放牧的行为进行劝离,一定程度上减少放牧行为对项目保存的影响,宣传本项目实施的意义,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为将来生态治理、造林绿化奠定基础。
2.2025年其他国土绿化项目补助资金: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成人工造林0.6万亩,中幼林抚育3.1万亩,低效林改造1.3万亩。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
3.四旁植树造林项目经费:完成4000亩四旁植树造林,进一步促进乡村绿化美化,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促进和推动城乡园林绿化一体化和生态建设的发展,提升乡村形象。
4.四旁植树补助资金:围绕乡村绿化美化主题,完成0.6万亩四旁植树任务,造林面积合格率不低于85%,对地区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作用。
5.玉溪市2026年林草产业发展招商项目经费:通过招商引资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玉溪市2026年林草产业发展招商项目宣传册印刷≥1000本,宣传视频发布≥1个,招商项目宣传册、宣传视频可持续指导时间≥3年。
6.玉溪市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通过每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投入,全市林地防火任务管护面积实现全覆盖,将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地方专业队建设,2026年实现地方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全市平均不低于1支/县,市级财政配套县区森林防火经费0.1元/亩,全面提升我市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市级对县区防火单位森林防火宣传实现覆盖率不低于80%,瞭望台重点区域火情监测覆盖率达85%以上,实现无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不高于0.09%,有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专项经费项目2026年实施方案》,高质量完成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森林防火无线通信网络维护、信息指挥系统软硬件服务升级、火情卫星遥感监测服务等7项技术服务合同签订并投入运行;采购风力灭火机、水泵等扑火机具不少于90台(套),专业扑火队伍装备配备率提升至90%以上;制作并发放五彩旗8000面、宣传单1.6万张及宣传品一批,覆盖全市所有重点防火县区;组织扑火队理论与实操培训、全市防火业务骨干培训各1次,培训覆盖率达100%;确保全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09%,火情早期发现率提高20%,一线人员对防火设施与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5%。
(二)玉溪市林木种苗工作站
云南省元江县乳油木、椰枣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资金:开展勘察设计、现有种质资源抚育管护、种质资源收集设备采购、研发与开发工程、供水、生产道路等建设内容。
(三)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1.三.三制配套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完成2026年度森林防火期各项防火任务,保障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加强林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让火源进入林区。项目计划采购宣传物资1批,为确保采购物资质量合格,验收合格率须达到100.00%。采购完成后,宣传物资立即投入到防火宣传工作中,进村入户宣传不少于5次。全力推进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森林不受森林火灾威胁,提升扑火队应急处置能力,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9%以下,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85.00%以上。
2.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完成物资采购、防火期宣传及市级专业队后勤保障工作,保障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加强防火期森林防火宣传,不让火源进入林区,有效提高居民群众对防火知识的知晓率,筑牢人民群众防线。保障物资储备充足,采购验收合格率达到100.00%,全力推进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森林不受森林火灾威胁,提升扑火队应急处置能力,全年发生森林火灾次数不高于10次。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9%以下,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85.00%以上。
(四)玉溪市玉白顶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1.森林防火专项经费:通过森林防火专项经费顺利完成项目:启动森林防火宣传及防灭火物资储备采购,计划采购防火宣传物资,防灭火机具用燃油等防火物资储备。
2.“三·三制”配套森林防火专项经费:为实现林区通信全覆盖,资金下达后及时完成林区森林防灭火互联网信息通讯专线接入,解决林区腹地通信短板,确保各级指挥中心、火场应急通信、单兵设备之间信息互联互通,满足防灭火指挥调度需求,同时,强化火灾数据统计,规范火灾信息报送及核查,实现2026年防火期因有火不报、信息上报不及时被追责≤0次、森林草原火情信息报送人员对互联网信息通讯专线接入服务工作的平均满意度大于等于≥85%;通过充足的森林防灭火应急训练及处置用油储备,保障日常执勤、训练燃油供应需要,同时,确保在突发火情时能够迅速、有效进行处置,全面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综合能力,预期达到2026年森林火灾扑灭率大>98%,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次数≤0次,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专业队员对必要执勤、作战、应急处置物资供应工作平均满意度≥85%,预期圆满完成2026年玉白顶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
3.云南玉溪玉白顶自然保护区2026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完成保护区自然地理环境、景观和人文资源、生态系统、植物多样性、植被多样性、森林资源、大型真菌、野生动物多样性、威胁因素、社会经济现状和保护区管理等11个方面的专题调查,摸清玉白顶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本底,整合调查数据,分析和评估保护区管理成效,编制完成《云南玉溪玉白顶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研究》,《云南玉溪玉白顶自然保护区植物图鉴》,《云南玉溪玉白顶自然保护区动物图鉴》,《云南玉溪玉白顶自然保护区真菌图鉴》等书籍,制作生物多样性宣传片1部,收集物种标本和物种数据库等,提供公众对保护区的认识,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发展。
4.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项目专项经费:为确保玉白顶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得到保护,需聘请森林管护人员对林区进行巡山护林。对管护人员统一聘用管理、日常巡护实行规范化管理、统一配置护林宣传工具、统一巡山手册记录内容、统一将管护人员纳入平台系统管理,提升日常巡护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熟悉情况、就近就便、胜任工作”的原则统一组织招聘护林员9人,共管护国家级重点公益林32830亩。定期巡查,加强管理,最大程度上预防滥砍滥发及森林火灾的发生。通过加强国家级公益林巡查、管理、保障等工作,有效保护好森林资源,使林相更加优化,森林蓄积量逐年增长,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等生态效益更高,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提高公益林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确保生态安全,更好地改善玉溪生态环境,造富社会,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五)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
1.森林防火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加强建设森林草原防火巡护监测、森林草原防火阻隔、森林草原防火装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和防灭火技能业务知识培训、物资储备库等。完善推进现代化林火管理进程,最大限度地避免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火灾受害率0.10%,推动林区林业产业和林业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2.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材料制作、防火物资购买。完善推进现代化林火管理进程,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火灾扑灭率达到98%以上,最大可能减少森林防火工作的发生次数,储备应对森林火灾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物资。
(六)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1.森林防火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森森林防火物资装备配18.25万元、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资料制作3.15万元、森林防火通道修缮及检查站设备购置13.60万元。稳步推进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科学防控水平,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切实巩固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成果,促进保护区安全高效有序发展,做到2026年森林火灾发生次数控制在6.5次/10万公顷以下,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1%以下。
2.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项目预算67,000.00元,主要用于元江保护区森林防火物资采购,提升元江保护区森林资源管护能力。完善推进现代化林火管理进程,森林火灾受灾率不高于0.09%,最大限度地避免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3.遗属补助资金:主要用于2人遗属补贴发放,做好本部门民生类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遗属补助发放。
4.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生物多样性监测、保护区勘界、智慧巡护系统运营服务、科普宣传、陈氏苏铁繁育回归、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审计。该项目的实施,将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有效管理,加大保护区宣传科普力度,将建成一间标本室及科普基地,有效提高对保护区生态保护意识,使保护区内的生态植被及生存于其中的动植物保护物种得到有效保护,为维护和改善保护区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并逐步改善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增强保护区的生态承载力,增大其生态服务功能,增强其生命支撑能力,使保护区成为元江干热河谷和哀牢山东坡重要的生物多样性保育基地,筑牢红河流域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奠定基础。
5.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主要用于1、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及标本制作设备添置;2、社区共建科普宣教;3、社区人员培训。该项目的实施,将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有效管理,加大保护区宣传科普力度,将完善标本室及科普基地建设,有效提高对保护区生态保护意识,使保护区内的生态植被及生存于其中的动植物保护物种得到有效保护,为维护和改善保护区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并逐步改善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增强保护区的生态承载力,增大其生态服务功能,增强其生命支撑能力,使保护区成为元江干热河谷和哀牢山东坡重要的生物多样性保育基地,筑牢红河流域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奠定基础。
6.2025年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统一管护护林员劳务费发放。
7.2025年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费省级配套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滇南苏铁原生境回归1000株,发放宣传册500本,赠送当地群众种苗100株以,将进一步保护滇南苏铁的种质资源,同时开发滇南苏铁的经济价值和药用价值,最终给当地实现创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74,780.02元,与上年对比1,801,980.31元增加72,799.71元,因在职实有人员增加,对应的各项经费支出相应增长。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509,253,836.52元,其中,流动资产71,147,332.13元,固定资产58,372,191.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26,879,433.86元,无形资产33,118,260.27元,其他资产19,736,618.8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530,202.9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64,413.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7辆,账面原值3,831,61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498,46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7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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