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1791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03 |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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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预算公开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省审核、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市级公益林界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云南省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参与拟订及调整云南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按照国家、省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参与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云南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玉溪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护标准。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林业资金安排建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协助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资源管理科、防火科、生态修复科、规划财务科、机关党委(人事科)、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林火监测中心、生态修复工作站、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站、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站。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玉溪市林木种苗工作站
2.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3.玉溪市玉白顶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4.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5.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化推行林长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总林长会议重点任务清单,严格实行“一村组一专管员”+“每个网格管护单元至少配置1名护林员”源头网格化管理。二是探索推行“林长+警长”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明晰、协同高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三是继续抓实林长制督查考核,做好迎接省考评工作。
2.深入推进绿美三年行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抓好“周调度、月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建立绿美项目专家审核工作机制,正式出版《玉溪市城乡绿化美化推进乡土植物名录》。编制市、县两级城乡绿化美化十年规划,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工作。推动“绿美+”经济不断壮大,积极探索“绿美+农业”“绿美+全域旅游”“绿美+森林康养”“绿美+文化产业”等发展新业态。坚持以典型引路法推动绿美工作提质增效,打造特色亮点的示范项目。强化项目管理纳入固投统计,做好绿美行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策划、包装、入库等工作,科学谋划包装一批绿美项目,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做到精准统计,应统尽统,形成更多有效投资,推动全市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3.继续推进国土绿化工作。2023年计划实施营造林项目11.39万亩(其中: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3.39万亩,森林抚育4万亩、低效林改造4万亩)。继续开展草原监测工作。
4.严防严控林草灾害。一是实现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与“林长制”紧密结合,确保完成森林火灾受害率≤0.9‰、草原火灾受害率≤2‰,连续7天内发现非连续卫星热点(不含经批准的计划烧除和生产性用火)不超过20个的防控目标。二是坚决打赢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攻坚战,力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5%,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0%,确保不发生重大林草有害生物和生物安全事件。
5.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一是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继续完善保护地优化整合后续工作,推进风景名胜区为重点的保护地规划编制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录入及应用工作。二是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建设管理。三是加强湿地保护法宣传,理顺和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玉溪湿地保护相关规划。
6.强化林草资源管理。一是启动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二是持续做好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的监管工作,推进林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三是继续抓好天保工程、天然商品林停伐、公益林管护,认真开展天然林核实工作,进一步优化公益林结构,推进公益林、天然林并轨管理。四是继续抓好草原监测、评价与修复工作。五是继续抓好林区管护站点项目建设。
7.加快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落实好加快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实施林草产业市场主体倍增计划,2023年全市林草产业总产值在2022年的基础上增长20%,达162亿元以上。扎实开展林业科技推广。二是加快发展林下种养业,培育景观苗木基地、盆景交易市场,探索热区特色林产品开发,做大做强林产业。三是加强招商引资和科技支撑,做好科技推广和示范基地建设,开展森林康养、森林旅游试点建设。
8.提升林地要素保障水平。一是不断提高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报件质量和审核审批效率,主动加强与交通、水利、工信等部门和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的沟通联动。二是对照省级重大项目、“重中之重”项目清单和市重点项目,认真贯彻落实省做好重大项目要素保障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要求,做好林地要素保障。
9.全面夯实发展基础。一是建立林草项目库,加大林草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二是建立校(院)地合作机制,鼓励企业加强标准化建设和质量认证工作。三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依法治林建设强化林草法制保障。四是加大林草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绩效管理,探索市级统筹实施项目制度。
10.加强党对林草工作全面领导。一是铸牢政治忠诚,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国之大者”的高度牢牢守护好玉溪的绿水青山,坚决将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实到林草工作中,以实际行动体现政治担当。三是紧盯任务狠抓落实,以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玉溪之变”、“两转一强一提”大讨论实践活动为契机推动“林草之变”,让工作实起来落下去提质量上水平。四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转作风、纠“四风”,持续树新风、正行风,树牢法纪意识、规矩意识,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营造林草系统风清气正、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5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8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67人。在职实有17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2人。
车辆编制29辆,实有车辆2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579.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578.7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50万元。
与上年13,384.41万元对比减少2,805.17万元,下降20.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北山国有林场)综合管理能力提升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北山国有林场)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3,333.23万元,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579.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579.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78.74万元(本级财力5,612.13万元,专项收入4,966.61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其他收入0.50万元。
与上年13,384.41万元对比减少2,805.17万元,下降20.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北山国有林场)综合管理能力提升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北山国有林场)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3,333.23万元,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79.2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57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2.13万元,与上年4,476.43万元,对比增加1,135.70万元,增长25.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玉溪市玉白顶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临聘人员支出经费2022年未纳入预算,2023年纳入预算;项目支出4,966.61万元,与上年8,907.98万元对比减少3,941.37万元,下降44.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乡土树种苗木培育项目、苗木盆景示范推广项目专项资金,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北山国有林场)综合管理能力提升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北山国有林场)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等项目,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单位自有资金0.5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相关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58万元,其中: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644.68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27.20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13.3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4.18万元;20808抚恤13.90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13.90万元)。
(二)、210卫生健康支出303.55万元,其中: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03.55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2.53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19.4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4.39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19万元)。
(三)、213农林水支出9,266.65万元,其中:21302林业和草原9,195.80万元(2130201行政运行673.94万元、2130204事业机构3,641.09万元、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152.70万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70.16万元、2130211动植物保护50.00万元、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839.62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3,568.29万元);21308普惠金融发展支出70.85万元(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70.85万元)。
(四)、221住房保障支出349.96万元,其中:22102住房改革支出349.96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337.72万元、2210203住房补贴12.24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66.56万元,用于市级公益林县区生态效益补偿经费256.56万元(红塔区155.38万元、峨山县43.94万元、元江县57.24万元);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89.65万元,用于补助县区森林草原防火、县区森林防火计划烧除;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536.00万元市级返还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资金,其中通海县64.00万元、红塔区48.00万元、江川区40.00万元、峨山县240.00万元、新平县240.00万元、澄江市400.00万元、华宁县64.00万元、元江县360.00万元、易门县80.00万元,乡村振兴补助10.00万元(用于江川区安化乡早谷田、新庄、董炳村开展造林绿化、乡村绿化美化、森林防火基础项目建设)。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9.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9.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3.60万元,较上年60.70万元增加72.90万元,增长120.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45万元,较上年4.65万元增加0.8万元,增长17.2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2次,共计接待656人次。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因2020年元江县财政困难,未让支付公务接待费,2023年要支付历史欠账,导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8.15万元,较上年56.05万元,增加72.10万元,增长128.6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3.00万元,较上年增加63.00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15万元,较上年56.05万元增加9.10万元,增长16.2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4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2辆。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原因是因森林防火需要,需购置3辆运兵车,因元江天气干燥炎热,需加大元江保护区巡护力度,车辆燃油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玉财债〔2016〕25号)要求,我单位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一)市级公益林县区生态效益补偿经费:2023年完成16.66万亩公益林管护任务。做到管护资金落实、管护任务落实、管护人员落实、管护地块落实;管护资金到位率100.00%(市级财政到县区和市级管护单位到位率)、管护任务落实率100%、管护人员落实率100.00%、管护地块落实率100.00%。达到“管好公益林,用好补偿金”的年度目标。
(二)玉溪市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补助经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提供林产品等多种功能;支持重点林区的转型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修复,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实际需要建设护林设施,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督促相关组织订立护林公约、组织群众护林、划定护林责任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2023年按合同约定提交规划文本后支付尾款17.44万元。
(三)乡村振兴补助经费:为促进乡村绿化美化环境,实施乡村绿化行动,将在江川区早谷田村委会烂泥箐实施乡村绿化美化环境项目,该项目计划于2023年实施,预计投入经费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向上级申请植被恢复费。该项目将对烂泥箐村庄内六条主干道两边实施绿化美化,绿化面积2400.00平方米,新植苗木25280株,项目的实施对进一步提升乡村绿化美化环境,改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实施新庄村村委会玫瑰、滇黄金等抚育管理技术示范项目。该项目计划于2023年实施,预计投入经费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向上级申请植被恢复费。对新庄村村办基地的50.00亩玫瑰、火龙珠、滇黄金等开展科学施肥、除草松土、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等抚育管理,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村民收入,2023年产值预计可达15.00万元以上。
(四)市直部门义务植树专项经费:2023年完成义务植树及抚育管护,项目实施可为保护区周边村民提供就业岗位,助力乡村振兴。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守护绿水青山,合力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以林草之笔奋力描绘美丽中国建设新画面,让锦绣河山造福人民。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经费:扛牢扛实保障民生责任,严格落实每月按时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的要求。
(六)玉溪市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线上线下宣传活动经费:通过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图册、宣传画、现场讲解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宣传生物多样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确保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上申报材料不丢分,以开展此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展示玉溪的城市整体形象、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让群众感受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带来幸福感,营造全民关爱自然的氛围。
(七)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及宣传专项经费:森林防火森林防火储备物资是高效、快速、安全扑救森林火灾的重要物质基础,直接关系到扑火队员的人身安全和火灾扑救效率,意义重大。2023年完成购置森林防火扑火机具157台、消防水带3000.00米、辅助性防火器材63台。制作不少于500块宣传牌,宣传单18.00万张。通过项目实施提升森林防火防灾减灾能力,最大化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对县区防火单位森林防火宣传实现覆盖率不低于80.00%,实现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争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0‰,有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八)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先行试点专项经费:2023年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对9个市县区(市直管护局)2020年新建的53套视频监控进行维护,实现省、市、县3级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林火应急响应速度,在6年的服务期,区域监控覆盖率达85.00≧%,视频网络在线率达90.00%以上,在监控范围内及时发现森林火情火灾,实现“早发现、早处置”的目标,力争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90‰,有效保护林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九)市级返还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资金:根据各县区测算统计,2023年各县区预计上缴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1,920.00万元。按规定比例80.00%计算应返还县区1,536.00万元,其中:红塔区预测上缴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60.00万元,按规定比例80.00%计算应返还48.00万元;江川区预测上缴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50.00万元,按规定比例80.00%计算应返还40.00万元;澄江县预测上缴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500.00万元,按规定比例80.00%计算应返还400.00万元;通海县预测上缴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80.00万元,按规定比例80.00%计算应返还64.00万元;华宁县预测上缴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80.00万元,按规定比例80.00%计算应返还64.00万元;易门县预测上缴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100.00万元,按规定比例80.00%计算应返还80.00万元;峨山县预测上缴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300.00万元,按规定比例80.00%计算应返还240.00万元;新平县预测上缴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300.00万元,按规定比例80.00%计算应返还240.00万元;元江县预测上缴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450.00万元,按规定比例80.00%计算应返还360.00万元。返还各县区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用于征用、占用或临时占用林地所在县区的植树造林、森林植被恢复、护林防火、生物有害防治和森林资源的管护。
(十)玉溪市森林草原防火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整合了视频监控系统、护林员定位系统、应急指挥系统3套系统整合,实现森林防火应急指挥的可视化、可调度、可通话,网络正常运转100.00%,实时监测林区,监控覆盖率达85.00%以上,通过护林员巡护轨迹监测,推动护林员在线率,实现森林火情火灾“早发现、早处置”目标,力争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90‰,保护林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十一)玉溪市森林防火智慧云平台网络安全专项经费:完成玉溪市森林防火智慧云平台系统等保三级建设、等保三级测评、密码评估、密码评审和密码整改工作。充分发挥平台“可视化、可通话、可调度、可协同、可指挥”功能,有效保护林草领域基础数据、底图数据、敏感数据安全,有效防范外来势力攻击,维护玉溪政务数据平稳有序发展。
(十二)玉溪市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补助经费:按照国家“双重规划”、云南省“双重规划”的具体内容和要求。2023年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工程面积9.3415万亩。其中:封山育林面积57,248.00亩、退化林修复面积36,167.00亩,退化草原修复800.00亩,新建草原围栏9,619.00米。本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固碳释氧、净化空气等方面具有促进作用。同时,项目建设可实现森林的可续经营,改善林分结构,对项目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安全具有要的意义。项目的建设可以为当地及周边区域提供大量的劳动就业岗位。项目实施可发挥当地资源优势,结合现有土地资源,退化林资源,优化当地林草结构,扩大林农就业,增加林农收入。林草的优化可以长期持续稳定地增加农民收入,巩固项目区脱贫攻坚成果。
(十三)玉溪市生态公益林典型森林生态系统样地监测专项资金:2023年完成森林土壤外业调查和标本采集以及森林土壤及水循环状况监测调查;并对采集的土壤标本进行室内检测处理。按合同约定支付公益林资源年度动态监测费用10.00万元。
(十四)玉溪市智慧林草建设“十四五”规划项目专项资金:2023年完成规划编制并支付规划编制费用尾款,推进玉溪市智慧林草防火云平台建设,完成网络安全建设及商用密码评估,按照全省信息化建设部署和要求,与省级同步建成全市林草资源“一张图”管理平台、“林长制”管理平台、林草卫星影像云应用平台、自然保护地监管平台等,实现数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十五)森林草原防火专项经费:目标1:森林防火森林防火储备物资是高效、快速、安全扑救森林火灾的重要物质基础,直接关系到扑火队员的人身安全和火灾扑救效率,意义重大。市级每年更新物资不少于100.00万元,购置森林防火扑火机具110台、个人防护装备480双、阻燃服400套,确保进入下一轮防火期前完成采购入库。
目标2:通过每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投入,管护面积实现全覆盖,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全市不低于1支/县,市级对县区防火单位森林防火宣传实现覆盖率不低于80.00%,实现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争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0‰,有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十六)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专项经费:2023年预计投保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250.00万元,实现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案件覆盖全9个县(市、区)达到100.00%;依法补偿群众因野生动物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失,受益户数大于1250户,简单赔付率达70.00%以上;调动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积极性,促进生态文明,受灾群众满意度达70.00%以上。至年底申报案件结案率、野生动物肇事损害赔付率均达到100.00%,顺利完成2022年省对市级林长制考核,同时降低人兽冲突,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十七)森林防火计划烧除补助经费:2023年森林防火计划烧除经费投入,在1-2月开展60天完成计划烧除任务,烧除面积不少于258.00万亩,减少林下可燃物载量,力争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09%。
(十阿爸)玉溪市城乡绿化美化工作专班专项经费:2023年出版《玉溪市城乡绿化美化推荐乡土植物名录》1000份,开展好绿化美化业务培训和指导督促工作。购买或培育7500株苗木支持特定农村、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等的绿化美化工作和绿美重点项目建设。
(十九)森林草原防火补助经费:2023年目标1:将全市公益林、商品林参保面积1464.26万亩按国家、省要求纳入参保范围,公益林参保率达到95.00%以上,商品林达70.00%以上,年度内森林火灾保险结案率85.00%以上。
目标2:通过每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投入,全市林地防火任务管护面积实现全覆盖,将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地方专业队建设,2022年实现地方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全市平均不低于1支/县,市级财政配套县区森林防火经费0.10元/亩,全面提升我市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市级对县区防火单位森林防火宣传实现覆盖率不低于80.00%,瞭望台重点区域火情监测覆盖率达85.00%以上,实现无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不高于0.09%,有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十)玉溪市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市场技术指导及成果汇总服务项目专项经费:该项目于2021年经过招投标程序确定了服务单位。2021年-2022年按照签订的合同,完成对玉溪市所有参加草原有害生物普查的技术人员开展调查工作方案、技术方案、规程规范、调查移动APP操作的学习和培训,并通过实地试点练习培训,掌握野外调查现场操作及内业处理技能;对玉溪市各县级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并报省级审核。2023年按照签订的合同,产出相应普查报告及工作报告,风险评估报告,草原有害生物名录及分布图,数据库等,通过省级考核。
(二十一)玉溪市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23年完成市属玉白顶国有林场加固改造管护用房1个,易门县龙泉国有林场重建改造管护用房1个,华宁县东山国有林场新建管护用房1个,华宁县东山国有林场功能完善管护用房1个。有效发挥森林管护站点在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培育后备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和林区改革发展中的作用,推进人、站、林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工程建设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水平显著提升,有效改善≥2人林区职工民生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房屋住用安全,保持和提高房屋的完好程度与使用功能。林区管护用房的建设,是护林员在执行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培育后备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等任务中为方便工作建设的具备生活和工作双重属性的房屋设施,为提高森林资源管护能力,积极建设管护用房,管护用房建设验收合格率≥90.00%。
(二十二)玉溪市创建文明城市重点区域景观改造提升项目专项资金:2023年实施昆玉高速(刺桐关段)视觉补差绿化工程项目、主要种植鸡冠刺桐365株、红花刺桐180株,共计种植545株,提升高速公路绿色体验感受,打造玉溪靓丽北大门。实施城市重点面山龙马山垃圾和可燃物清理工程项目,在城市重点面山龙马山开展10,000.00亩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枯枝落叶和乱堆乱放的污染物清理,铲除项目区内的枯枝杂草、乔灌木下的可燃物,沿主要观光道设置林区固定水泥垃圾回收垃圾桶60个,提升城市重点区域景观和周边山体的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的绿色体验宜居感受。
(二十三)玉溪市旱冬瓜采种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建成30.00亩旱冬瓜采种基地,种植2100株优良单株旱冬瓜苗木,成活率95.00%以上,为选育、申报旱冬瓜良种创造基础条件。
(二十四)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经费:通过划分管护责任区,招聘专职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加强保护区11600.00亩市级公益林的巡护、督查、保护管理,进行年终考核,建立、完善公益林管护体系,提高公益林质量,增强公益林生态服务功能,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确保生态安全。确保管护面积≧11600.00亩;管护任务完成率100.00%;管护时间1年;森林火灾受害率≦0.9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4.00‰;市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80.00%。
(二十五)三.三制配套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完成2023年度森林防火期各项防火任务,保障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加强林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让火源进入林区。制作宣传用无纺布袋3400个,制作宣传用贴标瓶装水500件,2023年年内完成资金100.00%支付,保障全年发生森林火灾次数不高于10次。全力推进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森林不受森林火灾威胁,提升扑火队应急处置能力,森林火灾受害率≦0.90‰,社会公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80.00%以上。林权权益人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80.00%。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十六)公益林管理专项经费:通过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督察、森林资源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行动,保持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有效保护好森林资源,使林相更加优化,森林蓄积量逐年增长,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等生态效益更高,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提高公益林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确保生态安全,更好地改善玉溪生态环境,造富社会,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采购打印材料易耗品36支;打印材料易耗品验收合格率≧95.00%;购置计划完成率≧90.00%;使用单位满意度≧80.00%。
(二十七)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完成物资采购、防火期宣传及市级专业队后勤保障工作,保障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加强防火期森林防火宣传,不让火源进入林区。保障防火车辆正常运行,制作宣传五彩旗250套,制作宣传横幅40条,建设以水灭火水罐2个,宣传时间全年,森林防火宣传内容知晓率明显提高,全年发生森林火灾次数不高于10次。全力推进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森林不受森林火灾威胁,提升扑火队应急处置能力,森林火灾受害率≦0.90‰,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80.00%。
(二十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应急防治专项经费:采购国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实验室监测防治专用设备正置显微镜1套、实验室检测物资材料材料一批、防治用汽油、柴油、机油一批;采购防治药物材料一批;防控玉溪市主要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小蠹虫341.00亩26000株。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使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应急、防治方面的能力得到较大的提升,加强重大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疫情的监测检验处置能力。根据资料查阅、现场调查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系统监测数据,达到成灾率≦4.00‰,测报准确率≧90.00%,无公害防治率≧85.00%,林区及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80.00%。
(二十九)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及勘界电子立标技术服务专项经费:开展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综合考察、红塔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纠正空间偏移引起的保护区边界错误,明确保护区范围、性质、类型和主要保护对象,推动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作用。编制《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15分、《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综合考察报告》15份、《红塔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勘界报告》10份;项目验收合格率≧90.00%;森林覆盖率≧80.00%;《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综合考察报告》《红塔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勘界报告》产生长期影响;使用单位满意度≧80.00%。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我单位实现: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7.57万亩,森林覆盖率≧80.00%,森林蓄积量预计增加到31.82万立方米。年森林火灾受害率≦0.9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灾率≦4.00‰,测报准确率≧90.00%。切实抓好林产业发展。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督察,开展森林资源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行动,保持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生态安全。”的总体目标。
(三十)公益林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完成无人机巡查系统、数据采集系统、数据处理系统采购。全年发生森林火灾次数不高于10次;系统设备验收合格率100.00%;系统设备验收合格后资金支付及时率100.00%;森林覆盖率≧80.00%;使用单位满意度≧80.00%。充分利用无人机高科技手段解决森林资源调查、森林病害虫监测及其防治、森林火灾监测和动态管理、森林火灾救援等问题,为保护区林草高质量保护和发展提供科技支持,有效保护好森林资源,提高公益林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确保生态安全,改善玉溪生态环境,造富社会,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三十一)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已建管护站点缺口专项经费:项目实施后将对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北山国有林场)林区管护站(卡、点)管护用房、道路、电网现状等落后的基础设施现状得到有效提升,资源保护管理能力明显提高。构建和谐林区、保护生物多样性、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铸牢生态安全屏障等,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将完成白龙潭、大河顶、羊穴窝公益林管护点,大河顶管护点输电线路建设,北山、灵秀管护站管护用房建设缺口资金支付,完成大河顶管护输电线路5号杆(三联杆)挡墙除险工程。北山管护站加固改造面积≧260.00平方米、灵秀管护站管护用房建设面积≧260.00平方米、大河顶输电线路建设长度≧2.00千米,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00%,项目建设按期完成率≧80.00%,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使≧80.00%,工程建设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水平显著提升,受益人群满意度≧80.00%。预期圆满完成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北山国有林场)2023年林区管护站点基础设施(管护用房、电网)建设任务。
(三十二)玉溪市北山国有林场刺桐关村至大河顶管护点林区道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后北山国有林场大河顶管护点落后的林区道路现状得到显著改善,促进周边区域乡村振兴,刺桐关村1100多人200多亩农地的耕种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道路沿线村民直接受益,对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方便救援物资运输,应急快速处置,明显提高抢险救灾、抵抗自然灾害能力,确保该区域国有和集体林地林区林草约4000.00公顷林草资源的安全,森林资源管护能力得到有效提高;增加出行方式,出行机动性提高,丰富周边村民日常出行方式的可选性。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极大缩短出行时间。将建设完成刺桐关村至大河顶管护点林区道路一条,建设长度≧4.50公里、干线路基宽度≧5.50米、支线路基宽度≧4.50米、干线路面宽度≧4.90米、支线路面宽度≧3.90米的水泥混凝土道路。工程质量合格,验收合格率≧95.00%,主体工程完成率≧90.00%。配套设施完工率≧90.00%。受益人群刺桐关村村民及北山国有林场职工(护林员)满意度≧90.00%。预期圆满完成2023年北山国有林场林区道路建设。
(三十三)计划烧除补助经费:完成2023年度森林防火期各项防火任务,保障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加强林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让火源进入林区。制作宣传用布标10条,制作警示牌4块,采购锄头40把,采购防护用品一批,2023年年内完成资金100.00%支付,保障全年发生森林火灾次数不高于10次。全力推进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森林不受森林火灾威胁,提升扑火队应急处置能力,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0‰,社会公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80.00%。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十四)玉溪市玉白顶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工程款专项经费:松瘤小蠹虫是一种世界性的林木害虫,对松树的致死率高,是各国海关关注的检疫、拦截对象。因我单位林区春夏连续干旱,加之立地条件差的影响,导致相继发生次期性害虫——松瘤小蠹虫的严重危害,林区云南松不同程度地发生死亡。危害害虫云南松瘤小蠹虫,分布于玉白顶林区全境内,世代不整齐,需长期开展防治工作。项目建设有虫蠹害木清理面积≥2338.00亩,清理率≥90.00%,森林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三十五)公益林管理专项经费:进一步提升公益林管护水平,持续改善林区职工和护林员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公益林管理巡护,为森林火灾受害率在1.00‰以内,森林覆盖率≥85.00%,提供了基础保障。项目建成后,有效提高管护人员的管护水平,定期巡查,加强管理,最大程度上预防滥砍滥伐及森林火灾的发生。从而稳定林区管护队伍,提高管护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有利于玉白顶自然保护区及周边森林资源的安全,保持并稳步提升该片区森林生态效益。
(三十六)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玉溪市玉白顶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地跨峨山、新平两县管护面积10.33万亩,与17个村社接壤,点多、面广、战线长,外围防火线50.00多千米,森林防火难度大。我单位积极筹备森林扑灭火相应物资。多年来,保护区狠抓森林防火工作,每年的森林防火期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组建一支专业的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并多渠道争取资金保障防火应急物资储备,以确保森林防火工作顺利开展。项目实施安装太阳能路灯≥15盏,采购验收合格率≥90.00%,使林区内林下产业发展状态持续变好。
(三十七)“三·三制”配套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储备应对森林火灾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以及相应物资,保障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为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高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能力,抓住灭火的最佳时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我单位积极筹备森林扑灭火相应物资。接入防火互联网专线≥3条,储备应急干粮≥4项,项目的实施旨在为2023年度玉白顶保护区管护站、专业队营房区域内互联网、灾害信息上报提供信息网络畅通保障以及处置森林火灾专业队员提供应急后勤保障。
(三十八)玉溪市玉白顶国有林场计划烧除补助项目专项经费:减少林下可燃物载量,是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降低灾害损失,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的有效手段。计划烧除是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变被动打火为主动防火,变害为利的重要防火措施之一。计划烧除外围防火线范围长度≥17000.00米,验收合格率≥90.00%,林区10万亩林业产业和林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计划地用低强度火,烧除林下、林缘可燃物,消除减少火灾隐患,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提高森林的自防能力,是国内外实践证明成功的科学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手段。
(三十九)森林防火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加强建设森林草原防火巡护监测、森林草原防火阻隔、森林草原防火装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和防灭火技能业务知识培训、物资储备库等。完善推进现代化林火管理进程,最大限度地避免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火灾受害率0.10%,年森林火灾次数小于75次。
(四十)森林防火车辆购置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为加强元江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能力,需购置11座运兵车一辆、7座运兵车2辆、防火消防水车1辆、巡护摩托车20辆。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科学防控水平,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切实巩固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成果,促进保护区安全高效有序发展,做到2023年森林火灾发生次数控制在6.5次/10万公顷以下,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1%以下。
(四十一)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森林消防车辆运维5万元,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材料制作1.70万。完善推进现代化林火管理进程,森林火灾受灾率不高于0.09%,最大限度地避免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四十二)林下可燃物清(烧)除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清除元江保护区林下可燃物,面积2,600.00亩。需购买所需的燃油5.00万元,包括森林消防指车、巡护摩托车、森林消防水车、风力灭火机,开展森防火专业队实战演练所需的伙食费3.00万元。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科学防控水平,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切实巩固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成果,促进保护区安全高效有序发展,做到2023年森林火灾发生次数控制在6.5次/10万公顷以下,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1%以下。
(四十三)2022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实现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努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森林防火目标。全县年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6.5次/10万公顷以下,年度森林火灾不超过14次;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00‰,即年度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140.00公顷;年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00%;年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80.00%。
(四十四)鸟类环志专项经费:1、完成采购4个GPS新型鸟类卫星定位追踪器,并进行鸟类卫星定位研究;2、监测环志鸟类至少2000只;3、完成1期鸟类监测环志理论知识和野外实践能力培训;4、完成爱鸟护鸟巡护工作;5、加强候鸟保护宣传教育;6、做好野生陆生疫源疫病防控监测工作。
(四十五)哀牢山新平管护局2023年野生动物收容救助补助经费:一是推进野生动物救护站日常救护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加强收容救护动物日常救护工作,对受伤、病弱、饥饿、受困等需要救护的野生动物进行治疗、饲养等,将身体恢复健康并具备了野外生存能力的野生动物放归自然,经简单治疗后还无法回归野外环境的野生动物收容圈养,减少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率5.00%以下,2023年收容救护野生动物数量预计增加3只(头);二是加大救护站设备设施的投入。强化救护设备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收容救护动物提供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三是加强野生动物救护队伍建设。坚持动物救护知识学习与日常救护工作融合,为救护安全提供有力保障,提高救护能力,并加大对饲养员日常工作的指导、管理与监督;四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加大宣传力度,进保护区周边社区、学校开展宣传2次,提高周边群众保护意识,并积极参与到保护行动中来。通过问卷调查,哀牢山保护区周边群众对野生动物救护站收容救护工作满意度达到90.0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森林植被恢复费〕
凡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各项建设工程需要占用、征用或者临时占用林地,经县级以下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3.22万元,与上年289.09万元对比减少25.87万元,下降8.9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和工作业务经费按照市财政局要求,人均标准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8,189.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2.79万元,固定资产3,623.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893.38万元,无形资产1,583.07万元,其他资产356.49万元。与上年7,178.9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10.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2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90.30平方米,账面原值138.71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50.7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51项,账面原值119.2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37万元;资产使用收入43.26万元,其中出租资产2825.92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14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300111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益林管理专项经费.doc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2023年森林防火资金项目.doc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益林管理专项经费.doc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森林草原防火补助经费.doc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xlsx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三三制防火.docx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森林防火专项经费.doc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专项经费.doc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森林防火项目.doc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玉溪市旱冬瓜采种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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