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61434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7-09-08 |
玉溪市审计局关于全市2017年二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和《云南省审计厅关于2017年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通知》(云财审通〔2017〕8号)要求,玉溪市审计局对2017年度第二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季度重点对全市2016年度及2017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二季度精准扶贫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一季度跟踪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现将审计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市、县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制定或完善了债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及办法,严控债务风险。市财政局已将经市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市本级及各县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时下达各县区。2016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已按相关规定分别纳入市县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管理。2016年,市政府对省级转贷的新增债券资金重点安排用于环保、城市建设、PPP项目专项建设基金,农村危房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玉溪市2016年“全面改薄”市级配套资金以及湖泊保护专项经费等,这些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留住绿水青山等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置换存量债务,降低了融资成本,有效缓解了市县区两级财政收支矛盾及偿债压力。但存在资金投向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资金等问题。
(二)精准扶贫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结合玉溪实际,明确年度任务,细化扶贫项目;认真履行“四到县”要求,及时下拨和安排扶贫专项资金,为扶贫项目启动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但审计也发现,在扶贫项目推进实施中存在整村推进项目和产业扶贫项目进展缓慢问题。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6年度及2017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市本级及各县区债券资金管理还有待加强。主要是市本级2016年少量债券资金投向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截至2017年5月末,6个县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资金27 229万元;6个县区的20个部门(用款单位)债券资金闲置17 007万元;2个单位违规改变债券资金用途9 330万元。
2﹒市本级及2个县政府为其他单位举债出具担保函、承诺函、宽慰函,承诺兜底回购、固化收益、保本保息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PPP项目管理还不规范。
3.2个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突破人大批准限额。
4.1个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款单位管理和核算不规范、债券资金内控制度不健全;1个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违规提供担保2 750万元;某区单位债务管理不规范;某县政府性债务系统管理不严谨。
(二) 二季度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存在扶贫项目进展缓慢,推进不平衡
截至2017年6月末,2017年度脱贫退出的17个贫困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3个在建,14个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2016年贫困乡、贫困行政村摘帽退出奖补项目:部分县区仍未完成评审,尚未启动实施;特色产业发展扶贫项目:部分县区尚在编制项目申报材料,还未进行评审,滞后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
对以上问题,市、县区审计机关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了责任主体、提出了审计建议。
三、2017年第一季度跟踪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7年第一季度,全市审计机关对全市城镇棚户区改造及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整改。截至2017年6月底,审计提出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其中:非金额计量问题8个,除少数县区的个别问题未整改外,其余的县区均已整改完毕,促进了5个县区棚户区及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开工建设3 341户(个),相关县区完善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管理工作等;管理不规范问题5个,涉及金额6 829万元,已整改6 526万元,整改率95.56%。具体情况如下:
(一) 城镇棚户区改造及农村危房改造方面
截至2017年6月底,审计发现的棚户区改造资金拨付不及时等5个金额计量问题,要求整改金额6 829万元,已整改6 526万元,未整改303万元,主要是通海县未兑付市县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项目推进缓慢等7个非金额计量问题,已整改3个,未整改4个,具体是:易门县因资金不到位导致全县22个统规联建点停工的问题尚有18个未开工,原因是该项目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整合实施,上级易地扶贫贷款政策不断调整,导致既定政策无法顺利施行;易门县新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740套涉及用地50 056㎡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的问题正在整改中;红塔区未完成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94套(户)的问题尚有13套(户)未开工;新平县207套已组织竣工验收的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至2016年底空置超过一年的问题尚未整改,新平县已将上述空置的部分保障房预留为2017年棚改工作的过渡安置房。同时,待新平县县城保障房入住对象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尽快安排入住剩余的房源。
(二)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方面
1.对澄江、华宁等4个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系统中的贫困户身份证号码、姓名信息登记有误的问题,涉及县区已对错误信息在系统中进行了更改和完善;对新平县15户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人员未及时录入系统,建档立卡户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新平县已将涉及的15户符合条件人员录入系统。
2.对新平县37户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人员取得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的问题,新平县已将涉及的37户不符合人员从系统中剔除,并对放贷情况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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