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61105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7-09-01 |
玉溪市红塔区晋红高速公路建设交叉改线工程(二期)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O一七年八月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玉溪市审计局于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对玉溪市红塔区晋红高速公路建设交叉改线工程(二期)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因晋宁至红塔区高速公路红塔区段的部分路线,与已建好的水利设施有多处交叉,为不影响晋红高速公路的顺利建设,同时又要确保红塔区现有水利工程正常运行,2014年6月5日,市晋红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第八次工地例会决定对老马冲等水利设施进行改移,本着有利于项目推进的原则由红塔区政府组织实施。因晋红高速公路建设时间紧、任务重,红塔区晋红高速公路项目综合协调小组办公室同意由红塔区水利局负责新西河和老马冲、飞井村人饮工程招标及建设管理,不再单独审批立项。工程招投标采取公开招标、直接委托等方式确定实施单位。工程于2014年10月20日开工,2016年7月中旬完工。
截至2016年10月31日,红塔区财政局拨入工程资金600万元,支出508.57万元。工程送审投资764万元,审计核减106.5万元,审定投资657.5万元。审定投资与到位资金600万元相比,资金缺口57.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建设实行了项目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收支清楚。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06.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对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问题予以核减。
针对存在的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建议: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汇报解决资金缺口57.5万元问题,确保工程款的支付,避免因拖欠工程款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预留投资2.5万元按暂估价计入审定投资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开支标准,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核认定为准;一、二期工程已完工,若无后续工程,红塔区水利局与云南玉溪市高等级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项目资金结算;落实工程管理单位,并督促建立健全管护措施,充分发挥项目的投资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红塔区水利局非常重视,在规定的期限内,按审计决定核减了工程投资。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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