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4344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2-03-04 |
玉溪市民政局关于组织申报玉溪市“三社联动”志愿服务项目的通知
红塔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市属各社会组织: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玉溪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玉溪市党建引领“三社联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民联发〔2019〕3号)文件精神,全面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工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切实发挥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服务城市基层党建、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中的作用。同时,为助推玉溪市文明城市的创建,彰显志愿服务精神,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经玉溪市民政局研究决定,现组织申报玉溪市“三社联动”志愿服务项目。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夯实平台、健全队伍、完善机制、提升服务的思路,在全市推广实施“邻里守望一家亲”为重点的“三社联动”志愿服务项目,充分激活社区治理的基本元素,构建以社区平台为依托、居民需求为导向、政府购买服务为牵引、社会组织承接运营、项目化管理运作、专业社工为骨干、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三社联动”服务体系,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玉溪市红塔区城乡社区。
2.在玉溪市市属及红塔区正式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二)申报条件
1.社区申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玉溪市红塔区辖区内的社区;(2)社区平台作用发挥充分,项目由社区在充分了解居民需求、高效整合社区各类资源基础上,根据本辖区社区居民需求构建,由社区主导项目运作,有专人负责服务项目的指导和监督,为项目开展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方面的支持,组织专门力量参与服务项目的日常管理。
2.社会组织申报必须具备以下基础条件:(1)2021年10月30日前在玉溪市或红塔区民政局登记注册,2020年6月30日前登记的社会组织,须2020年度年检合格。(2)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有稳定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3)与社会组织能力相匹配。社会组织要对所申报项目具有执行能力,且申报项目内容要在核准业务范围内。(4)项目可操作性强。项目要具体,可操作,能评估,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预期。(5)申报的社会组织须有一定数量且稳定的志愿服务团队以及有相应的志愿服务经验。
3.社会组织申报优先条件:(1)上年度项目完成情况好、信誉佳、验收结果为优秀的,优先考虑。(2)具有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有优先获得本类项目支持资金使用资格。(3)申报的社会组织具有相关的项目执行经验,项目工作人员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的优先考虑。(4)在特定领域发挥独特作用、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或作出特殊贡献的社会组织优先考虑。
4.在满足申报主体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同时须注意以下事项:(1)项目须由社区作为主体,联合社会组织共同申报。每个社区联合社会组织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1个,每个社会组织联合社区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个。(2)联动社区自组织、驻区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等第三方力量的项目优先考虑。(3)有配套地方政府投入或其他社会资金资助的项目优先考虑。
(三)申报类别
参照《玉溪市党建引领“三社联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指导目录》(见附件3)进行。
(四)项目周期
2022年3月至2023年02月。
(五)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
(1)由红塔区民政局牵头组织申报工作。本次项目坚持自愿申报原则,拟申报社区与联合申报社会组织积极沟通,联合申报社会组织按照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要求,以本方案为指引,在充分调研分析社区现状的基础上,形成项目申报书。
(2)红塔区民政局根据联合申报社会组织合规性、业务范围、资质经验以及项目的需求度和可实施性筛选出可承接“三社联动”志愿服务项目清单,签字盖章后于03月15日17:00前将相关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玉溪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张丹凤(联系电话:2697215),逾期不再受理。
2.项目评审
(1)评审小组由玉溪市民政局、专家、第三方专业机构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2)评审内容包括:一是申报单位的资质,包括其年检结果、评估等级、信用信誉、财务制度、工作队伍、执行能力和相关经验;二是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进度安排、解决的问题和预期社会效益,以及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创新性;三是预算的编制、社会和地方资金的配套情况;四是符合申报要求中优先考虑的因素。
3.项目公示及立项
评审后拟立项项目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确定立项项目名单,与立项单位签订协议,明确职责、地域、金额、项目支持方式、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4.项目实施及监测
红塔区民政局负责与立项方签订项目合同,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每月定期对本地区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管,并将项目推进情况上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备案,确保项目规范执行。项目执行过程中,玉溪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通过月度监测支持服务、季度实地督导及评测服务、年(半年)度绩效评估及时支持辅导,助力项目有效推进。
5.项目评估及验收
立项单位根据项目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市民政局组织项目评估小组,按照项目指标对每个项目进行中期和末期评估,了解和监督项目活动筹备和开展情况、项目目标的达成情况等。项目资助资金原则上按6:2:2的比例分期拨付,拨付方式为:项目协议签署后一个月内拨付扶持总金额的60%;项目通过中期评估、成绩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拨付总金额的20%,项目通过末期评估、成绩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拨付总金额的20%。评估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拨付剩余项目资金。
6.项目总结
项目执行单位要及时收集视频、音频素材,整理典型事例,建立项目宣传档案,在开展项目宣传活动、下发资料及配发物品上要注明玉溪市“三社联动”志愿服务项目的标识,并在项目完成后将末期总结报告、典型案例事迹内容提交至玉溪市民政局。
三、资金额度
每个项目资金预算原则上不超过5万。经评审通过后立项项目资金的额度根据年度项目资金总额、立项项目数量、申报项目所需资金、申报单位项目执行能力和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以及项目实施预计所能产生的社会效果等来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快推进“三社联动”志愿服务工作对培育社会工作人才、推进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创新社会治理,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县(区)级民政部门及城乡社区、社会组织要提高对项目申报工作的认识,创新思路,主动作为,根据服务地区、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项目计划,确保项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加强监管。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须变更项目、终止项目执行的,须报玉溪市民政局批准。市、区级民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和项目按进度执行。
(三)扩大宣传。各项目执行单位要加强活动宣传,开展项目宣传活动要注明玉溪市“三社联动”志愿服务项目的标识。民政部门要及时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重点宣传以“邻里守望一家亲”为重点的“三社联动”志愿服务项目品牌,突出社会效益,形成示范效应,让全社会更多地关注、了解和支持“三社联动”志愿服务工作,为社会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力以赴服务城市基层党建、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
附件:1.玉溪市“三社联动”志愿服务项目社区申报书.docx
3.玉溪市党建引领“三社联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指导目录.docx
2022年3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许武坤、0877-2697215,电子邮箱:yxscgy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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