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8090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4-12-24 |
规范一小步 精准一大步 --玉溪市建立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与救助对象 “双承诺”机制
近日,溪奶奶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情况终于公示上墙,自2025年1月起,将每月领取408元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三个月前,64岁刚确诊肾衰竭的溪奶奶到华宁县盘溪镇申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经民政部门对其家庭收入、财产情况进行核实,发现溪奶奶的丈夫银行账户存有30万元存款,据其自述,该笔资金系为亲戚委托代为保管,不属于本户财产。存款来源的真实性,家庭现状的研判,难倒了各级民政部门,溪奶奶的低保待遇审核审批工作陷入两难。
为推进社会救助领域诚信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精准救助水平,2024年12月,市民政局在全市实施社会救助服务对象信用承诺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救助对象将代表全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以书面形式从合理利用救助款物、承诺提供材料信息真实、情况变化及时报告、依法配合调查审核、违诺失信承担责任5个方面作出承诺。县、乡救助申办机构在受理、审核救助申请及救助对象日常动态管理中,建立承诺人救助服务信用档案,记录承诺人的守信与失信信息,根据信用建设相关规定,适时向公共信用共享平台推送。
签订玉溪市社会救助对象诚信承诺书后,溪奶奶户5人纳入农村低保边缘户,溪奶奶以单人户纳入低保,自2025年1月启领保障金,实施动态复核,保障期间可以享受医疗救助,至此,溪奶奶的生活和治病难问题将逐步得到缓解。
近年来,玉溪市以制度建设为根本,规范开展社会救助工作,2024年5月建立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依法依规办理社会救助承诺制度,全市1085名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签订承诺书。12月建立社会救助服务对象信用承诺制,形成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与救助对象“双承诺”机制,并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社会救助服务信用承诺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宣传诚信理念,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让基层工作人员了解建立信用承诺制的重要性,让申请人了解违诺失信所要承担的相关责任,稳步推进社会救助信用承诺工作,确保救助资源真正惠及需要的困难群众,不断提高救助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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