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8092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4-08-13 |
玉溪市民政局强化“三个意识” 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安全网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兜底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近年来,玉溪市民政局强化“三个意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健全覆盖全面、分层分类、资源统筹、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安全网,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一、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责任意识
一是聚焦责任抓落实。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将巩固拓展领域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作为民政重点工作,整体谋划、一体推进,局党组按季度调度督促推进落实。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和“四个不摘”要求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二是聚焦政策抓落实。民政部门牵头打造综合救助格局,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强化低收入人口监测和救助帮扶,细化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供养费豁免及参照“单人户”施保规定,推进救助扩围增效。深化红塔区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化救助服务需求。三是聚焦工作抓落实。成立社会救助工作督导检查小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社会救助业务、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推进责任有效落实。四是督促推进抓落实。将巩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救助、低保扩围增效等工作纳入民政工作要点,纳入对县(市、区)党委政府综合考核和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绩效评价重要内容。
二、强化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意识
一是保持“过渡期”救助政策稳定。继续落实好脱贫人口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施保、家庭刚性支出扣减、低保救助“渐退”等惠民措施,对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脱贫人口实行半年到1年的救助渐退,将14191名脱贫人口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民政与乡村振兴部门按月开展数据比对和排查,将4587名防止返贫监测对象、20121名残疾人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基本生活保障底线。二是强化低收入人口监测救助。全面规范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认定和监测低收入人口19.72万人。配合省民政厅持续拓展完善“云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民政与18个部门实现41项信息共享,预警排查存在致贫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分层分类迅速落实帮扶政策,实现“人找政策”和“政策找人”相互结合、双管齐下。三是合理提高救助水平。2024年,中央和省级共安排玉溪困难群众救助资金30059万元,市级预算资金4893.94万元。7月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735元/人·月,农村低保提高到6400元/人·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956元/人·月,集中养育儿童保障标准达2000元/人·月,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达1350元/人·月。2024年1至7月,全市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65亿元,保障34533户52596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放4052名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3132.39万元,对3467人实施临时救助724.46万元。
三、强化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意识
一是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保障。建立并实施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对空巢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等进行生活陪伴、代办事项、紧急救助等上门服务。依据《云南省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按照月人均50元的标准对具有本省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二是加强残疾人关爱帮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9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二级分别提高到100元、90元/人·月。2024年1-7月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730万元,惠及42551名残疾人。三是推广使用线上申请平台,便民利民得到充分体现。通过“一部手机办低保”、“政府救助平台”、“救助通”等,进一步优化申请受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限,为困难群众提供“不出户、不求人”的申办服务。2021年至今通过各类救助平台办理救助事项8476件。四是强化资金发放监管。实现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社银一体化”平台与“一卡通”平台无缝对接,全市救助金统一按月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平台打卡发放,发放结果短信告知,让群众持“明白卡”、领“明白钱”。五是持续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整治社会救助领域“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建立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依法依规办理社会救助承诺制度,1085名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签订承诺书。签订特殊救助对象款物代管协议,积极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矛盾,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六是加强宣传和培训。按照市级重点培训、县(市、区)兜底培训的原则,创办玉溪市社会救助小课堂,实现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有效提升基层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完善社会救助协理员考核办法,不断提升基层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通过办宣传栏、印发资料、入户宣讲和网络信息平台发布等方式,大力开展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困有所帮、弱有所扶的良好氛围。七是强化主动发现救助。制订印发《玉溪市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着力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制度。定期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排查专项行动,聚焦未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的“三类对象”家庭、三孩以上困难家庭、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困难家庭,开展“漏保”、“脱保”、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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