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21394867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2-11-14 |
多措并举全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2022年以来,新平县民政局努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精准做好困难群体保障救助工作,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一是兜牢民生底线,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截至2022年9月,新平县累计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12900人次676.416万元,月人均保障水平524.35元;累计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67614人次2478.7262万元,月人均保障水平366.6元;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补助7145人次736.981万元;发放护理贴111.304万元;发放临时救助393人次,支出救助金173.75万元。
二是不断提高保障标准,确保“稳得住”。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调整机制,确保“稳得住”。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1年660元/人·月提高到2022年70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1年4770元/人·年提高到2022年5343元/人·年。农村低保分三类救助,其中A类(重点保障户)低保对象生活保障标准从398元/人·月提高至446元/人·月;B类(基本保障户)低保对象生活保障标准从332.5元/人·月提高至381元/人·月;C类(基本保障户)低保对象生活保障标准从292.5元/人·月提高至341元/人·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社会救助资金及时足额按月发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三是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认真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2022年7月,对全县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对象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每人100元,充分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新平县民政局 朱世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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