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21394867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2-11-14 |
多措并举全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2022年以来,新平县民政局努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精准做好困难群体保障救助工作,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一是兜牢民生底线,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截至2022年9月,新平县累计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12900人次676.416万元,月人均保障水平524.35元;累计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67614人次2478.7262万元,月人均保障水平366.6元;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补助7145人次736.981万元;发放护理贴111.304万元;发放临时救助393人次,支出救助金173.75万元。
二是不断提高保障标准,确保“稳得住”。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调整机制,确保“稳得住”。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1年660元/人·月提高到2022年70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1年4770元/人·年提高到2022年5343元/人·年。农村低保分三类救助,其中A类(重点保障户)低保对象生活保障标准从398元/人·月提高至446元/人·月;B类(基本保障户)低保对象生活保障标准从332.5元/人·月提高至381元/人·月;C类(基本保障户)低保对象生活保障标准从292.5元/人·月提高至341元/人·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社会救助资金及时足额按月发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三是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认真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2022年7月,对全县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对象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每人100元,充分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新平县民政局 朱世梅)
相关阅读:
- 2026年6月玉溪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公示 2026-06-11
- 《玉溪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2026-06-10
- 让民族团结之花更加绚烂绽放!玉溪多维度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走深走实 2026-06-09
- 探索“三察三悟三办”工作机制 全面提升广电视听领域政治建设质效 2026-06-08
- 玉溪市水利局关于征集《玉溪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6-06-03
- 今日起我国全面进入汛期 南方地区进入主汛期 2026-06-01
- 6月1日起我国全面进入汛期 如何安全度汛? 2026-06-01
- 2026年度全市水库安全度汛电话提醒工作全面启动 2026-05-20
- 全面排查不落一企,严格审核不漏一项 ——通海县圆满完成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 2026-05-13
- 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 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解读云南“十五五”规划《纲要》之一 2026-05-18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