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21350546 | 文     号 |   |
| 来   源 | 红塔区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2-05-17 |
红塔区开展持居住证办理社会救助试点工作
为健全完善红塔区社会救助机制,在市民政局及区政府的指导下,红塔区成立了多部门联合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协调机制,同时启动“持居住证办理社会救助”试点工作,为实现急难发生地救助提供了政策保障。
红塔区民政局聚焦特殊困难群体,认真寻找“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大民生扶持力度,探索开展在急难发生地进行救助,展开“持居住证办理社会救助”试点。印发《关于开展持居住证办理社会救助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居住证持有人救助认定方法,明确持有红塔区居住证者不限户籍,均可向居住地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授权的村(居)委会提出救助申请,符合条件者经由区级民政部门审批后享受红塔区户籍居民同等社会救助待遇。该举措保障了非本地户籍人员基本生活权益,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红塔区民政局 管红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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