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5171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6-03-05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 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瓦楞纸板设备更新。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春和街道孙井社区太极山。
建设单位:云南兴恒包装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玉溪禾川绿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增(租赁云南新兴仁恒包装材料有限公司)4A车间3447.6㎡、回转车间1962.3㎡、工具间153.8㎡、工具间北侧停车区20㎡的使用,其中4A车间(辅助车间1060㎡)用于堆存原纸、设置40㎡配电室和20㎡办公室;4A车间主体部分2327.6㎡用于1条瓦楞纸板生产线的建设;同时将粘(钉)箱工序搬至回转车间东侧,设置一个270㎡的粘(钉)箱区;回转车间西侧设置80㎡制胶区和24㎡的空压机房;在工具间基础上建设4t/h生物质锅炉房;工具间北侧停车区改建10㎡生物质燃料堆场和10㎡炉渣堆场。其余基础设施依托租赁厂房现有设施,改建后年产8000t瓦楞纸板,用于现有400万支纸箱项目的生产使用,其中粘箱300万支,钉箱100万只。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有瓦楞纸板生产线的拆除、废旧设备的外售;搬迁至新厂房,在厂房内进行分区防渗、装修和设备安装。项目不需要进行大型土建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具有暂时性,工程结束后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等对环境影响即随之消失的特点。
(1)原有瓦楞纸板生产线的拆除、废旧设备的外售
原有瓦楞纸生产线位于红塔区李棋镇下赫村委会七组玉江大道以北、下新村以西,拆除的原厂区废旧设备外售给废弃资源回收商。
(2)厂房分区防渗、装修设置
项目工程主要为制胶区和复合区的防渗建设,厂房内部的装修作业机械会产生噪声;另外,装修工程会产生极少量的装饰废材料,收集暂存后交由废旧废品回收商回收再利用;施工人员均不在厂内食宿,仅产生洗手废水,污水量较小,通过现有化粪池处理。
(3)设施、设备安装
项目设备安装主要为印刷机安装,环保设备安装,主要污染物是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尾气和废包装材料等。废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利用。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1)4t/h生物质锅炉废气排放口(DA002)
新增一台4t/h生物质锅炉,生产的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3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2)。
(2)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
无组织颗粒物
A、燃料堆棚
项目使用生物质颗粒,为袋装,由于燃料呈大颗粒状态且储存于三面围挡设有顶棚的燃料堆棚;项目炉渣堆棚为三面围挡设有顶棚,无组织废气产生量较少,本项目不做定量分析,生产的堆存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B、其他工序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其它工序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的环节为分切纸板,这些工序在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较少,本项目不做定量分析,产生的粉尘经封闭的车间阻隔后,自然沉降,仅有少量粉尘外排至大气环境当。
经上述可行性措施处理后,项目4t/h生物质锅炉废气排放口(DA002)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2014年7月1日起新建锅炉)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废气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制胶、糊胶设备清洗废水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锅炉排污水、车间清洁废水;制胶、糊胶设备清洗废水暂存于清洗桶内,回用于制胶;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锅炉排污水进入依托云南新兴仁恒包装材料有限公司40m³/d的生活污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绿化标准标后回用于绿化及厂区洒水降尘;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云南新兴仁恒包装材料有限公司40m³/d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绿化标准标后回用于绿化及厂区洒水降尘。
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主要来源于锅炉、分切机、风机、单面机、过胶机、粘合机等,噪声值一般在80-95dB(A)(距声源1m处)。
根据《报告表》对厂界噪声预测分析可知,噪声通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厂房隔绝、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等措施后,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标准限值60dB(A),夜间标准限值50dB(A))。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居民点存在,故项目运行机械噪声在减振降噪、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对项目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主要固废源为生活固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生物质锅炉炉渣、多管除尘渣、布袋除尘渣含有K、Ca等元素,可用作为农肥,委托周边农户进行清运;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和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石英砂、活性炭和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淀粉胶渣,更换时联系设备厂家更换回收处置,并签订清运处置协议;回收于搅拌机,作为搅拌原料掺杂使用;废润滑油、废矿物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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