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49190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6-02-12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 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加工720台光机及钣金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黑村社区红塔工业园区观音山片区创业路6号(玉溪建福集团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玉溪益森机械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绿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玉溪建福集团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已建厂房,建设年加工720台光机及钣金项目。员工日常生活办公依托其办公楼、食堂等附属设施。生产厂房面积为1008平方米,主要设置喷塑区、喷漆区等,原料存放间依托其闲置仓库,面积为17平方米,主要用于存放油漆、塑粉等原料。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租用玉溪建福集团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已建厂房,施工期仅需进行生产厂房分隔和设备安装,不涉及土石方工程,因此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项目工程量较小,且是在封闭厂房内进行,通过定期清理打扫、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施工期工人均来自附近的村庄,不在厂区内食宿,不产生油烟。
2、废水
本项目租用玉溪建福集团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已建厂房,施工期仅需进行生产厂房分隔和设备安装,不涉及土石方工程,不产生施工废水。,雨水依托其现有雨水沟收集后排至园区雨水管网;施工人数平均5人/d,施工时间约60天,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内食宿,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水冲厕冲洗废水,该废水依托玉溪建福集团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及设备安装调试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具有间歇性,持续时间较短,且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噪声的影响也随之消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为减缓施工噪声的影响,本环评提出如下措施:
①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造成局部声级过高;
②施工方应对物件装卸、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抛掷;
③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施工(22:00~6:00);
④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依托玉溪建福集团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垃圾收集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项目施工过程中产出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具有回收价值的建筑材料,送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运往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输时汽车必须封闭运输减少扬尘的产生。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生产工段均设置于封闭式生产厂房内,且调漆、喷漆、腻子调制均在喷漆房内进行,喷塑在喷塑房(2间)内进行,喷漆后烘干在一号烘干房内进行,涂塑后烘干在二号烘干房内进行。打磨和腻子打磨工段均在打磨区内进行,废气经1个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的二级标准,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房和一号烘干房废气均经一套化学纤维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电加热点火)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二号烘干房废气(包括备用加热器燃烧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喷塑废气经二级滤筒除尘器除尘后与和其它未收集废气呈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除苯乙烯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其它均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要求。
据现场调查,项目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仅为东侧413m处的官村,因此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用水仅为抹布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抹布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腻子调制,生活污水依托玉溪建福集团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至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玉溪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拆卸、打磨、喷漆、喷塑、组装及废气治理设施风机等设备,经采取厂房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并入玉溪建福集团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收集系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打磨与腻子打磨工段布袋除尘灰经收集后回用于腻子调制工段;其它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至废品收购站;废弃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与其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滤筒除尘灰回用于喷塑工段。
(3)危险废物:废包装桶(袋)、废漆渣、废活性炭、过滤器滤料、滤筒和废机油及含油污、溶剂的手套、抹布以及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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