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49187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6-02-12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建5000吨废旧电池收集、贮存、转运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东山社区玉通公路旁云南昆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玉溪焊管分公司厂内
建设单位:玉溪云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绿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888.91m2,主要建设废旧电池(废锂离子电池、废铅蓄电池、废镍氢电池)收集、贮存、转运,不涉及电池拆解、加工利用及处置,项目建成后年转运5000吨废旧电池。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尾气,为了降低施工期废气影响,采取施工区域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道路100%硬化、运输车辆100%封闭等措施减少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为施工人员清洁废水,项目施工人员均为本地居民,施工期清洁废水依托云南昆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玉溪焊管分公司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属于间歇性噪声,施工过程选用低噪声设备且设备运行时间一般较短,为减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严格按《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进行控制。为减缓施工噪声的影响,本环评提出如下措施:
(1)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造成局部声级过高。
(2)施工方应对物件装卸、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抛掷。
(3)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禁止夜间(22时-6时)施工。
(4)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
项目采取上述减噪措施后,可将影响降至最低,施工期噪声影响随施工期结束,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
4、固废
项目建筑装修垃圾主要由废钢筋、彩钢瓦边角料、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混凝土碎块、各种包装材料和其他废弃物等组成,建筑垃圾基本上不溶解、腐烂变质,其中塑料、纸质类包装材料、废木料收集后外售废旧资源公司回收再利用,其他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统一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园区垃圾回收点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理。
综上,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施工期污染物随着施工期结束,也随之消失,因此本项目施工期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1)项目位于云南红塔区研和街道中村社区七组麦子地,属于工业园区,区域环境空气为达标区。
(2)破损电池贮存间设置密闭房间+密闭集气管道收集挥发的硫酸雾,收集的硫酸雾引至1台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硫酸雾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池工业》(HJ967-2018)和《铅酸蓄电池环保设施运行技术规范第2部分:酸雾处理系统》(GB/T32068.2-2015)可行技术。
(3)项目破损电池贮存间设置在废旧电池贮存车间内,本次评价采用“环安科技在线模型计算平台”估算模型对项目建成后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预测,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和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4)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不存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
综上,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3m3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云南昆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玉溪焊管分公司已建的生活污水处理站(60m3/d)处理达标后暂存中水池,再回用厂区绿化。雨水经厂区雨水沟/管收集后进入昆钢焊管厂雨水管网,再外排园区雨水管网。废碱液使用带盖的桶收集后暂存在破损电池贮存间(危废间),再委托具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边地表水造成大的影响。
3、噪声
项目产噪来源主要为交通噪声和固定噪声源,项目夜间不生产。交通噪声主要由运输货车、叉车等产生,噪声值在75~85dB(A)之间,属于间歇性噪声。车辆在项目区内为低速行驶状态,通过加强管理、禁止鸣笛等措施后,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固定噪声源主要为行车、酸雾净化塔风机和水泵等设备,其中生产设备噪声值在80~95dB(A)之间,通过采取安装低噪设备、建筑物隔声、加装减振垫、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等措施后,可以降低10~20dB(A)。根据预测结果趋势图可以看出,项目运营期厂界东、南、西、北面昼间贡献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达标是可行的,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废防护用具、废电解液、酸雾净化塔废碱液、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在36m2破损电池贮存间(危废间),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公司清掏。
综上,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得到妥善地收集和处置,固体废物清运处置率为100%,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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