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61976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08-27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 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轻花工贸泡沫颗粒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刺桐关社区一组岔箐脑。
建设单位:玉溪轻花工贸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智深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用红塔区北城街道刺桐关社区一组岔箐脑闲置的封闭厂房和空地进行建设,项目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为3240m2,整个生产工序布设于彩钢结构的封闭车间内,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吨EPS泡沫颗粒的生产规模。项目于2025年06月05日取得了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签发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506-530402-04-05-163903,同意项目立项建设。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5%。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物料堆场扬尘、焊接烟气等,拟采取如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对易起尘物料采取防尘网遮盖、定期洒水降尘的抑尘措施;
(2)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3)焊接烟气采取加强通风扩散和施工人员防护的措施。
2、废水
项目施工期仅进行办公生活区的建设、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设备安装,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厂内食宿,施工期人员清洁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容积约2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等,拟采取如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
(2)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以减小载重汽车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为设备包装材料(废纸箱、泡沫等)、焊接废渣、办公生活区建设和场地平整产生的建筑垃圾等,拟采取如下固废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统一袋装收集后运至厂区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2)废包装材料能外售的外售,不能外售的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焊接废渣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
(3)建筑垃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清运、处置。
本项目红塔区北城街道刺桐关社区一组岔箐脑闲置的封闭厂房和空地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及调试,产生少量的粉尘、噪声和垃圾。施工时间较为短暂,做好洒水降尘、隔声减振和垃圾清运,产污随着施工完成而结束。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发泡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甲苯、乙苯、苯乙烯)、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异味(臭气浓度)、食堂油烟等。
发泡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外排,生物质蒸汽发生器产生的燃烧废气经管道负压+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30m排气筒(DA002)外排,生产车间布设为密闭的生产车间,可以有效减少投料工段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逸散。
食堂油烟经吸油烟机净化后,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软水制备废水及生物质蒸汽发生器排污水经收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发泡工段蒸汽冷凝水用于生物质蒸汽发生器损耗补充水,不外排,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2m3)预处理后,通过泵输送至项目新建的2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晴天回用于厂区绿化或道路清扫,不外排,雨天暂存于中水池,待晴天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或道路清扫,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间歇式预发泡机、空气压缩机、风机、水泵等机械设备。项目噪声源强约为80-10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措施,噪声值可降低10-20dB(A)。
营运期噪声的治理,通过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采取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包装物、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炉渣、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投料颗粒物、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废弃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废机油以及废活性炭等。
项目原料开包、产品包装过程会有废包装物产生,产生量为0.8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置;项目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炉渣产生量为55.72t/a,统一收集袋装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外售其他企业制作复合肥料;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为56.34t/a,与炉渣共同外售给其他企业制作复合肥料;废布袋产生量约为 0.1t/a ,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约0.1t/a,由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厂内暂存;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9t/a,统一袋装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产生量约为0.1t/a,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理清运;车间内收集的颗粒物约为0.3t/a,经人工清扫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t/a,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弃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产生量较小,且不集中产生,属于危废豁免管理,可并入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1.08t/a,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处置措施合理可行,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占地范围内无保护野生动植物,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区雨量充沛,植被发育,评价区的植被主要是次生林、灌草丛及农作物。次生林和灌草丛为季风常绿阔叶林被破坏后形成的植被类型,但在一些沟箐有少量季风阔叶林。植被主要为云南松、云南油松、旱冬瓜、麻栎等,农作物主要有蔬菜、玉米等。本项目无废水外排,固体均进行了妥善处置,废气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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