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8950717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8-31 |
通海民政“快、实、严”做好救灾物资发放工作
通海县8.13地震以来,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通海县民政局多措并举,全力做好救灾物资发放工作。
一是安排部署“快”。2018年8月13日1时44分发生5.0级地震后,按照代省储备救灾物资管理相关规定,经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批准后,县民政局及时发放县代省储备及县本级救灾物资:救灾帐篷500顶,折叠床100张,垫棉100床,彩条布122张,县本级救灾帐篷44顶,确保集中安置点能及时搭建,让受灾群众有落脚处。2018年8月14日3时50分通海县再次发生5.0级地震,由于县代省储备及县自备的救灾帐篷已经用完,县民政局积极向省民政厅、市民政局汇报,争取到省、市两级救灾帐篷2600顶,折叠床4700张,垫棉4700床,床上用品3000套,棉被5000床,彩条布1000张。
二是核查灾情“实”。地震发生后,全局民政干部分赴各处受灾点,组织安排灾情统计工作。民政工作人员与各乡镇、村(居)民小组工作人员的共同配合完成各项灾情统计工作,要求民政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各项数据,并及时上报。做到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是物资发放“严”。坚持做好物资发放台账工作,县民政局按照村(居)民小组统计、村(居)民委员会汇总并向乡镇(街道)报告、乡镇(街道)向县民政局申请、县民政局根据收集的灾情情况统筹安排的程序进行发放。在救灾帐篷的发放过程中,原则上由乡镇(街道)指定人员接收,个别乡镇(街道)直接通知村(居)民委员会领取。自8.13地震以来,通海县民政局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发放救灾物资,整个发放过程井然有序,物资发放做到了库存、调拨数量与发放、库存数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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