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70867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1-25 |
坚持“八个导向” 做好地名普查工作
玉溪市的地名普查工作通过坚持“八个导向”,保证了地名普查在时间与进度同步运行、数量与质量同时提高的工作实效,完成了28187条地名的普查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坚持组织保障导向,抓实地名普查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工作人员10名,高质量高标准分级制定了普查实施方案,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二是建立联络员机制。全市聘请地名普查联络员270人、普查员1274人,监理人员3人,召开动员会、培训会、推进会、约谈会100多次,参加人员5357人,确保普查工作有人抓、有人做、能做好,推动普查科学、规范、有序进行。三是成立了地名普查专家咨询委员会。市、县区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10个、聘请了民宗、水利、交通、国土、作协、住建、志办等方面的专家70人,为地名普查严把质量关。澄江县组织专家学者召开了澄江县地名标准化处理暨地名文化挖掘工作会议,会上专家学者对整理的30份地名文化资料充分酝酿,确立了13条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地名,对72条不规范地名进行了标准化处理。
坚持经费保障导向,推动地名普查工作。《玉溪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经费保障”条款明确要求:“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所需经费由市、县区政府分别列入年度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拨付到位,为顺利开展普查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市、县区地名普查办加强了地名普查专项资金的预算和拨付工作。2015年,市、县区财政预算和拨付资金161万元。如:市级50万元,元江县20万元,江川区、华宁县分别10万元;2016年,全市预算和拨付资金133.6万元。如:红塔区14万元、新平县30万元、澄江县10万元。2017年,全市预算和拨付资金132万元。其中市级10万元,易门县20万元。为顺利开展地名普查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坚持舆论宣传导向,营造地名普查社会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LED屏滚动载体开展地名普查宣传工作,发放宣传资料33335多份,接待群众咨询280余人次,悬挂横幅标语239条,广播宣传876场次,扩大了地名普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通过加强舆论引导,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地名普查,为普查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坚持履职担责导向,建立各项普查规章制度。在地名普查中,普查人员克服工作不熟、水土不服的畏难情绪和厌倦心理,摒弃了任何投机思想和侥幸心理,关键时刻
“掉链子”,履好职责,勇于担当,扎实工作,认真对照普查规程和评价体系,高标准、严要求,抓重点、攻难点,精益求精,深入村寨调研座谈,踏遍6800多个村落,收集整理信息资料。建立保密、财务资产、档案、数据审核、现场调查等八项规章制度,上墙张榜公布执行,形成规范完整的地名普查工作流程体系。紧紧抓住以保密为重点的工作核心,认真做好涉密数据使用管理,构筑地名普查保密防火墙,与涉密人员签订涉密协议,与相关单位签订《保密责任协议书》,与乡镇街道签订了涉密协议书。购置电脑、打复印机54台,落实了办公用房、购置了专用保密文件柜及移动硬盘设备等器材。保密纪律、保密措施到位,无涉密事件发生。
坚持外包内辅导向,抓牢普查目标任务。普查办、技术服务单位、监理单位,齐头并进,履行职责,抓牢普查目标任务。普查办发挥牵头抓总协调指挥的作用。技术服务单位以地名普查工作规程为依据,以地名普查质量评价体系为基准,以分值表评分清单为主要检查指标,开展内外业地名普查工作,内业打基础,完成普查调查目录地名31204条;外业提质量,完成实地调查考证采集地名21000多条。监理单位指导、督促和推进技术服务单位、县区地名普查工作,具体负责履行合同、项目进度、普查过程、成果质量、安全生产、质量评定、数据建库、档案归档等工作。全市共普查地名28187条;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729条;历史地名954条;跨界自然实体地名331条;拍摄地名照片81175幅,标注地图91幅;填写地名标志牌表1458份。
坚持督导检查导向,把成果质量落到实处。督导检查是保证地名普查成果质量的首要前提,质量把控是整个地名普查工作的生命线。市地名普查办组织民宗、水利等相关成员单位的专家及县区地名普查办业务骨干一行12人,按职责分为资料检验组、属性信息检验组、技术查验组、实地核验组,采取内业审核和外业复核相结合、分组交叉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到9个县区分3个阶段督导检查,通过现场“听、看、查、谈”的方式,对地名普查进度、质量、档案、保密等方面进行检查。“听”即听取县级地名普查办和技术服务单位的工作汇报,了解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看”即查看现场办公环境、设备配置情况、保密工作是否到位;“查”即围绕地名普查组织管理、地名调查、地名标准化、地名标志、数据库建设、成果表、检查验收等七个方面查验相关成果资料、原始文件,评估普查进度、质量情况;“谈”即通过座谈方式将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反馈,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同县区普查办、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反馈交流,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确保地名普查成果质量。实地督查率100%全覆盖。从质量上、进度上有力推动了全市普查工作。
坚持问题整改导向,着力补齐地名普查中的短板。在国家、省、市检查核查中,各县区存在“漏登”、“漏采”、“漏填”、“漏报”、“漏标”等“五漏”现象,有的地名语种分类不对,有的地名来历含义表述不清,有的少数民族语地名译写释义不准,有的罗马字母拼写有误,有的标准化处理不规范等。针对这些问题,市地名普查办要求各县区围绕“全、准、文、改、新”五个字作为整改的原则和方向。“全”就是地名普查要全面,“准”就是填报数据和内容要准确,“文”就是要注重挖掘地名文化特别是少数民族语地名文化,“改”就是要按程序进行地名标准化处理,“新”就是普查的内容要有时代性。形成整改报告。易门县注重采集彝族等少数民族语地名的录音录像,共录入多媒体信息6270多条,其中少数民族语及方言读音418条。红塔区注重调动和激发成员单位、技术服务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凝聚普查共识,形成普查合力,不照抄照搬“一普”的资料,及时更新地名基础信息,用“一普”的精神推进“二普”的工作,高质量完成涉及11大类地名普查目录4035条,比“一普”时期的895条,数量增长了近5倍。通海县针对跨界自然地理实体漏登、重要自然地理实体漏标、漏报等问题,邀请建水、石屏、峨山、红塔、江川、华宁等县区召开跨界自然地理实体地名普查审核会议,查出漏登漏报地名13条。江川区确定了招标代理公司,7个乡镇(街道)309个自然村用花岗石进行地名标志设置。澄江县针对733条图载地名的完整性情况再次进行检查,实际普查722条,普查率98.5%,所普查722条图载地名信息的标准名称、原图名称、使用时间、地名普查状态、空间位置与图载地名的逻辑关系正确,符合验收标准。缺少的11条图载地名作了情况说明。
坚持标准建库导向,加速普查成果转化。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库与管理软件设计规范》要求,全市采集到的28187条地名成果信息,拍摄到的81175张多媒体地名照片,标注的91幅地图,填写的1458份地名标志牌表等,进行扫描处理,并导入地名数据库。基础地理、行政区域界线标识、地名信息等达到100%入库。标准化、规范化的地名数据库,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奠定坚实基础。启动了典图录志的编纂工作。制定了《地名志》编纂方案、编纂目录。华宁县编纂出《地名志(送审稿)》,易门县投入16万元制作发行《易门县行政区划图》《标准地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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