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60580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7-08-23 |
江川区开展殡葬改革的工作
一、算清三笔账
一是算清生态帐。讲清区情,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从思想观念上认清我区国土面积小,人均占有量少,环境承载力低,两湖保护压力大的区情实际,树立保护环境造福子孙的理念。
二是算清土地帐。按传统土葬习俗,每个遗体墓穴需占地10平方米,按6‰死亡率估算,我区每年需占用土地面积近50亩。实行火化后,每年可节约土地约30亩。让群众明白殡葬改革既节约了土地,又保护了环境,同时促进了我区生态文明区的建设。
三是算清丧葬费用帐。按传统丧葬习俗,每操办一台丧事,丧属需支付墓地、安碑、棺木等费用2万元以上;火化后丧属仅需支付火化费、公墓建安服务费4000元以内。按照我区惠民政策,群众可领取4000-5000元的火化补助费,基本可满足群众治丧所需,有效减轻了群众家庭丧葬费用负担,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打好五张牌
(一)加强组织领导,出台配套政策
一是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二是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此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三是具有本区户籍、且不能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农业人口、城镇居民,死亡后遗体进行火化,并且骨灰进入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安葬或采取生态葬法的,一般群众一次性给予4000元补助,特殊困难群众(五保、低保对象、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和带病回乡军人、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原大队以及离职人员)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助。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遵照国家相关丧葬政策执行。
(二)科学划定火化区,为实现三个100%打下基础
如何划定火化区是我区殡葬改革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结合我区实际,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听证、讨论,形成全区“一盘棋”思想,将我区行政区域全部化为火化区,规定从3月1日00:00时起,凡在江川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死亡的人员必须一律实行火化(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为我区实现三个100%打下坚实基础。
(三)抓时间抢进度,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由于财力不足,确立了“以批准建设一个经营性公墓,负责殡仪馆投资建设”为条件的思路开展工作,采用BOT建设模式,全面启动建设工作。2014年10月22日破土动工,短短3个多月时间,完成了殡仪馆的建设。二是按照“项目并点、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将全区45个村、镇级公墓整合为14个点建设,已建成墓穴18800多个,为“死有所化、化有所葬”的殡葬改革目标奠定了基础。
(四)全力开展乱埋乱葬整治,彻底打消部分群众侥幸心理
全区上下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时间节点,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山”的工作方法,做到“平毁一批、迁走一批、改造一批、遮挡一批”的方式,进行生态化改造与治理。全区乱埋乱葬清理整治共平毁空坟1912冢,搬迁实坟491冢,植树遮挡647冢。彻底打消了部分群众死亡后进行土葬或火化后骨灰二次装棺进入“祖坟”安葬的侥幸心理。
(五)强化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民政微信平台、民政官方微博等网络媒体,采取新闻报道、专题报道、跟踪报道形式,扩大殡葬改革宣传覆盖面。二是组织村(社区)干部、党员代表及群众代表,观看民进玉溪市委、市民政局组织的殡葬专题文艺晚会。三是利用我区“两会”召开的有利时机,将各种殡葬改革宣传资料装入会议资料袋分发至每位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手中,同时在“两会”召开期间组织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到江川县殡仪馆实地视察,强有力地推进江川县殡葬改革工作。四是江川区老体协以殡葬改革为主题,创作12个节目进行演出。
我区自2015年3月1日实施火化以来,全区范围内未出现过一例遗体土葬或骨灰二次装棺土葬的情况,火化率及骨灰入墓率均达100%,截至2017年8月21日共火化遗体4201具。
玉溪市江川区民政局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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