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09961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05-31 |
《玉溪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玉溪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市司法局局长 师文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背景依据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直接体现着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近年来,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也日益提高,但在执法实践中,执法不作为、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仍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常秩序,破坏了营商环境,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和政府公信力。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确定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法治社会重大举措,是夯实行政执法基础,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有效抓手,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作为落实执法“三项制度”的纲领性文件,从国家层面就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4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并相继出台了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个办法。“一方案三办法”为全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提供了指导意见和政策保障。省实施方案出台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2019年5月31日,我市印发了《玉溪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从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给执法人员戴上“紧箍咒”、画下标准线、建立新流程,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对推动我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任务目标
“三项制度”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浅析“三项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为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明确了行政执法公示的主体、内容、载体,以及公示的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建立本单位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职责和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公示的方式除了在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公开外,还可以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情况,作为各级政府开展依法行政考评、政务信息公开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的重要保证,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明确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同时对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以及执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作了要求,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
三是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2017年,我市出台《玉溪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率先在全省州市一级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并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这次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需要对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围绕制度推行要进一步明确审核主体、审核范围和审核责任。从加强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考虑,规定法制审核人员的配置比例为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最少要配置1人。同时重点强调了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推动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的要求。
四、“三项制度”的实施步骤
主要分五个阶段来推进“三项制度”的实施,并且每个阶段都有具体的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
一是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5—6月),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行政执法机关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工作部署和培训宣传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阶段(2019年7—8月),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完成本部门相关制度的细化和完善,以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查确认和公示工作。
三是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9月上旬开始),按照新修订完善的有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在执法行为中选择全部或部分逐步推行“三项制度”,通过总结分析,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四是整改提高阶段(2019年10月上旬—11月上旬),适时组织“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工作的督促整改。
五是总结报告阶段(2019年11月中旬—11月底),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工作方向,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确保2019年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到位,同时做好总结报告工作。
五、推行“三项制度”的注意事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推行“三项制度”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等原则,确保2019年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到位,从2020年1月1日起,“三项制度”将纳入常态化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
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惠民利民,对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
我国大约有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来执行。行政执法是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责任、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应该说,执法的主体多、范围领域广、行为数量大,在行政机关各项活动中,行政执法又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最密切、最直接,行政执法人员与人民群众打交道也就最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在过去,中央层面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多次强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更加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各级行政机关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行政执法总体上有很大改善,群众的满意度也日益提高。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说随意执法、粗暴执法、执法寻租的问题,执法不作为也有表现,执法不重视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也时有发生。另一方面,有一部分人由于法律素质比较低,阻挠执法、抗拒执法的现象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执法疲软的问题不断引起群众的热议。比如说,高铁霸座的问题、飞机上霸座的问题、城市流浪犬的治理问题,公众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的呼声越来越高。可以说,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行政执法执不好、执法不到位,也直接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这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和突破性的作用,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玉溪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原文: http://www.yuxi.gov.cn/yxszfxxgk/xzzfsxzdzl7942/20190531/1099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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