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39658 | 文     号 | 玉自然资函〔2025〕41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12-17 |
对玉溪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T20250235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玉溪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T20250235号提案的答复
王如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玉溪市工业项目土地房产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助力企业解决资产抵押融资难题的建议》(第T2024023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交办。对此件,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交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云辉牵头办理,具体由确权登记科负责人康玲负责办理。
(二)学习借鉴。该提案交办后,确权登记科组织查阅学习所提出的国内做法,并对楚雄案例进行电话问询学习。
(三)调查研究。2025年4月17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确权登记科牵头组织规划、供地的负责人以及部分县区的骨干到峨山,与玉溪玉昆钢铁集团公司的具体负责人以及公司多位融资顾问开展座谈,现场看图分析、答疑解惑。
(四)首次联系沟通,2025年6月20日办理科室首次联系王如欣委员联系沟通,确认问题提出背景原因。
(五)二次联系汇报。2025年7月23日联系委员,对提案办理情况作出口头汇报。
(六)面商答复。汇总各单位意见后,2025年8月25日开展面商答复,委员对提案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并确认答复内容。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玉溪市工业项目权利人迫切期望通过土地和房产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来盘活资产,缓解融资困境的问题。二是关于对玉溪玉昆钢铁集团公司作宗地分割办理多个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分别用于抵押融资的问题。三是关于按照国家有关不动产变更登记规定,及学习省内外不动产分割(合并)做法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确实存在不止玉溪玉昆钢铁集团公司一家企业需要分割办理多本不动产权证,用于独立办理多笔贷款,筹集资金。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的规定,办理分割登记的政策依据充分。目前,玉溪玉昆钢铁集团公司项目尚未建设验收完毕,尚未完成房地一体首次登记,并且因道路是整体设计等原因,不具备土地分宗审批条件,因此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云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确需分割、合并转让的,经州(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取得同意分割或者合并的批准文件后,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手续。”的规定,玉溪玉昆钢铁集团公司化念项目暂不具备不动产分割登记条件。经学习,学习省内外不动产分割(合并)做法就是在已完成首次登记的前提下,开展的分割(合并)登记。
三、关于对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对标国内,省内做法,支持企业有效盘活土地资产,破解企业用地分割。”,我们的答复是,玉溪市红塔区早在2020年9月,就依规办理过云南通力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位于红塔工业园区观音山17号530402103110GB01620号地块分割用途变更的业务。近三年红塔区共依规办理宗地合并(分割)审批13件,其中工业、仓储、商服用地6宗。
二是关于建议“遵循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尽快落实不动产权籍调查分割工作,并及时为企业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登记,以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企业解决资产抵押融资难题。”。我们的答复是,《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4号)明确,要严格依法依规登记。严禁违法违规办理登记,特别是涉及不动产用途变化、分割或者合并等情形,必须依据相关批准文件办理,不得以不动产登记代替审批管理。因此,一是宗地分割(合并)经批准后依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满足融资。有宗地分割需求的向属地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申请土地分割,自然资源部门对符合独立分割条件的宗地,出具分割后每宗地的用地规划意见后,出具准予分割的批准文件。依据批准文件和分割后各宗地的地籍调查成果等材料向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首次登记或同一权利人因土地分割的不动产变更登记,满足分别抵押融资的需求。二是共用宗地上设定多个不动产单元办多本证分别融资。满足《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不动产单元设定条件,即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在同一宗地上可按独立成幢、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以及区分套、层、间等可以独立使用、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设定多个不动产单元,分别申请办理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首次登记或因分割的变更登记,满足分别抵押融资的需求。三是申请顺位抵押,满足融资。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七条规定,同一不动产可设立多个抵押权,并顺序办理登记。四是目前,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现已投产,项目用地、地块已经按规划功能区登记,暂时不具备宗地分割的条件,拟先按宗地共用,按幢登记分别持证的方式办理。目前,第三方已完成实测,编制报告中,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依申请登记。《峨山县工业企业不动产权分割和转让实施意见》正在研究修改完善中,待出台后按具体实施意见办理。现符合登记的构筑物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可依申请登记。目前对云(2023)峨山县不动产权第0000380号、云(2022)峨山县不动产权第0000786号不动产权证证载土体已经办理了4个顺位抵押担保,获得借款1.4亿元。抵押物分别位于抵押担保人: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抵押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债务人及借款金额:以玉溪玉昆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借款4000万元;玉溪赋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借款5000万元;玉溪汇溪经贸有限公司,借款3000万元,玉溪玉昆钢材贸易有限公司,借款2000万元。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玉溪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加强学习,多部门联合,持续有效推进该项工作,合法协助企业解决抵押融资问题,竭力协助企业运营发展。
2025年8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康玲(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13887797206)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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