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6695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11-11 |
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01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01号建议的答复
陈蓉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产业(工业)园区消防站点建设的建议》(【J2024】0301号) 交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主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高新区管委会协办,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主、协办单位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1月“两会”期间,副市长董金柱在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产业(工业)园区消防站点建设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上作出批示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批示和《建议》认真组织了学习和讨论,组织开展了产业园区调研及建议落实研究,并于2024年1月22日邀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对产业园区消防设施规划建设提升工作进行了研商。
为强化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消防专项规划与产业园区总体规划衔接协调与有效传导,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于2月20日下发了《关于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衔接落实开发区消防救援设施规划布局要求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结合消防专项规划、开发区总体规划及开发区发展建设实际,自查、评估开发区消防救援设施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研究明确消防救援设施配置要求(消防救援站点等级及用地规模)等,修改完善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规划中落实开发区消防救援设施规划布局要求,完善开发区消防救援设施体系。
4月28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组织《建议》协办单位及市、县相关职能部门对盘溪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空间布局、消防专项规划、道路交通安全、疏散通道、危险品运输线路与园区主干路重叠合理性等内容开展了专家及部门评估论证,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5月22日—24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组织《建议》协办单位及市直相关部门召开全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审查会议、全市产业园区详细规划编制及消防救援站点规划布局交流会议,审查各县(市、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消防救援设施规划布局落实情况,对详细规划和消防专项规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与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协调与有效传导提出工作要求。
二、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强化规划引领与规划协同,科学落实消防救援站点布局
1.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于2024年3月29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消防规划、消防救援体系建设、重点建设项目安排等方面作了专题研究及统筹安排,并在中心城区城镇单元防灾减灾设施配建要求中进行了明确,保留玉兴路消防特勤站、玉溪市战勤保障基地及训练基地,保留红塔、大营街、研和、高新西河路、江通路5座消防救援站及沃森生物、龙泉2座小型消防救援站,规划保障龙泉片区消防特勤站、科教创新城消防救援站、观音山消防救援站、北城消防救援站、哨坡消防救援站、高古楼消防救援站、研和南消防救援站、龙泉大道消防救援站及九溪镇消防救援站共9处消防救援站点建设用地。
同时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各县(市、区)城区按照标准配套消防救援站,要求重点镇、产业园区、化工园区按经济发展、人口规模、风险等级等规划建设消防救援站,通过科学的城市规划,不断优化消防救援设施布局,形成以特勤消防救援站为中心站,普通消防救援站和小型消防站为卫星站的辐射覆盖网络。
2.县级国土空间规划
各县(市、区)在组织开展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发挥规划统筹作用,协调市、县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将消防规划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消防专项规划的地位和作用,把城市及产业园区消防救援设施及站点规划布局作为规划研究重点,依据产业园区规模、布局和主导产业特性,科学合理布局、预留产业园区消防救援站点建设用地和消防设施建设用地,确保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消防专项规划与园区的整体发展相协调、相促进。云南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9日批复了红塔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玉溪市人民政府于6月15日批复了江川区、澄江市、通海县、华宁县、易门县、峨山县、新平县、元江县8个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产业园区总体规划落实情况详附件)
3.各县(市、区)消防专项规划
为加快推动消防专项规划与同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同步实施,保障消防救援重大项目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中落点、落线,为公共消防救援基础设施建设预留充足用地空间,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组织,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了《玉溪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及9个县(市、区)消防救援专项规划编制审查工作。目前,市级及9个县(市、区)消防救援专项规划已完成评审,正在修改完善。
4.产业园区总体规划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全市开发区“1+7”总体布局,组织各产业园区优化完善产业园区规划布局,强化产业园区相关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协调,提升产业园区消防专项规划、安全生产规划及相关安全问题专题研究成果质量。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及协办单位在学习落实《建议》内容过程中,结合全市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情况及经济发展现状,研究提出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建议。
(1)现已形成或正在形成的产业园区(保留完善),应加强各项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好绿化隔离带,加强和完善内部各类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改善消防状况,提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对于部分涉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并对该地区有较大消防安全影响的工业企业进行转、并,必要时外迁。对于1个国家级园区和7个省级园区的待建区域,需优化产业内部结构,形成高效、外向型、配套齐全、分工协作的完整产业体系;对园区内的标准化厂房,要加强源头管控,避免因业态冲突导致消防安全风险,要加强对工艺流程和装修改造方面的审批和管理。
(2)新建产业园区(规划完善),严控产业园区功能分区,完善合理的工业布局,避免出现工业、居住混杂的局面,同时建立相应的、完善的、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体系,按照产业园区产业特色及消防安全要求,配套设置消防站,消防供水设施以及消防车装备,做到园区及其配套消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以保障园区安全、长效发展。
5.全市各产业园区详细规划
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详细规划编制的相关工作要求,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已组织完成市域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工作,正在推进高新区、红塔产业园区等8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在详细规划中明确消防救援站点类型、建设规模和用地空间范围边界等内容,并进行具体指标控制,强化设施统筹配置,优化空间布局,进一步传导落实上位规划要求。根据统计情况,全市8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共划分为27个详细规划编制单元,截至2024年7月30日,完成招标详规单元总数12个,完成初步成果详规单元总数4个,完成专家审查详规单元总数3个。
(二)强化产业园区主体责任,重视消防救援专业技术建设,提升产业园区人员安全素质
按照坚持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要求,全市各产业园区均形成了各自的主导特色产业及配套产业,各产业园区消防安全风险特性也不一致,各产业园区及地方消防救援部门应分类开展企业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及专业化救援战术研究及训练,不断强化企业及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及应急训练,对重点安全风险点制定相应管理及处置措施。主、协办单位作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在日常涉及产业园区工作中,将进一步深化落实《建议》内容要求。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强化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
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已批复实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及各协办单位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细化工作举措,督促各县(市、区)做好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要求的传导工作,将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产业园区消防救援设施规划布局等内容落实到产业园区详细规划,把消防救援设施的类型、规模和用地边界以及各项配建要求纳入“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在土地供应、项目审查审批环节严把规划审查关,确保规划确定的消防救援设施用地不改变用途,严格按规划实施,确保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安全发展。
(二)督导做好全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编制计划,督促指导好各县(市、区)、各产业园区科学开展辖区范围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落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关于消防救援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均衡保证救援力量对产业园区全覆盖。力争2024年完成红塔区城镇单位和全市8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为城市开发建设、城市更新行动、核发规划许可等提供法定依据。
(三)加强与消防救援部门工作的高效衔接
不断强化消防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间的高效衔接,确保规划内容的科学性、有效性,加强对县级专项规划及详细规划编制的指导,确保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消防专项规划内容有效向下传导,确保“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重点项目落地。
(四)持续做好代表建议的落实
2024年9月5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就《建议》办理情况与您进行了面商。针对您在面商时提出的完善意见,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及时与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科室进行了对接,并已通知安排江川区、澄江市、易门县、新平县、元江县等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入库备案前对消防规划内容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将在今后的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中持续深化落实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给予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工作更多的关心、帮助与指导。
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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