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6695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11-11 |
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73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73号建议的答复
张琪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
您在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通海县高大乡五街村第一村民小组地质灾害点整村搬迁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议》(〔J2024〕0273号),已转交我局办理。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认真进行了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主要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通海县高大乡五街村第一村民小组地质灾害点整村搬迁相关配套项目资金支持,尽快实施搬迁,尽早消除隐患。
二、答复意见
(一)高大乡五街村第一村民小组属于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册编号:530423010429,滑坡威胁46户173人。根据历年监测、三查情况,该地质灾害隐患点近两年有持续变形开裂和局部滑塌现象,对村民的生活和村庄发展构成了巨大的安全隐患。2022年通海县自然资源局将高大乡五街村一组普甸村列为通海县“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搬迁避让项目。根据2022年7月29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普甸村属于地质灾害隐患点,符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群众搬迁愿望高,已选定了搬迁新址,项目成熟度高,符合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申报条件。
(二)根据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发文《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全省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调查核准工作的通知》(云地灾指〔2024〕8号),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避险搬迁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查清搬迁需求,积极向国家争取专项资金支持,该隐患点已纳入2025-2027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申报项目,计划整村搬迁46户、176人。7月10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组织专家到五街村第一村民小组进行实地核查,组织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审查意见,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指导通海县自然资源局对项目申报资料进行了修改完善,通过积极争取,该项目现已上报自然资源部。
(三)通海县高大乡作为五街村第一村民小组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的责任单位,负责做好后期项目立项申报及组织实施工作。在该项目未完成验收前,务必做好搬迁点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保护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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