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6695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11-11 |
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67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67号建议的答复
杨连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银行开设复垦保证金专户的建议(【J2024】026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玉溪市自然资源领域土地复垦工作的关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于2024年2月20日与建设银行玉溪市分行进行了初步工作对接,并于5月30日与人民银行玉溪市分行、建设银行玉溪市分行、市财政局进行了会商。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不被司法执行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依据
(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第33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得因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
(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十条“ 经办银行应当规范工资保证金账户开户工作,为存储工资保证金提供必要的便利,与开户单位核实账户性质,在业务系统中对工资保证金账户进行特殊标识,并在相关网络查控平台、电子化专线信息传输系统等作出整体限制查封、冻结或划拨设置,防止被不当查封、冻结或划拨,保障资金安全。”
二、土地复垦费账户资金不被司法执行行政法规支撑不足
(一)《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第十八条“土地复垦义务人缴纳的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与损毁土地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双方约定的银行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资金数额,在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中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预存的土地复垦费用遵循‘土地复垦义务人所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使用’的原则”。
三、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就“土地复垦费用预存需要建立专门账户”有明确答复
(一)高人民法院未出台不得查封、冻结士地复垦费用预存专门账户的相关规定或司法解释,若因土地复垦涉及法律纠纷,请按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执行。
(二)若发生预存土地复垦费用依法被冻结、查封情形的,应当待相关法律问题依法解决,账户解除冻结、查封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再依法实施监管。
四、玉溪市自然资源部门和建设银行玉溪市分行将主动作为,加强联动,共同监管,保证土地复垦费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一)建设银行玉溪市分行将依据《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加强对土地复垦费专户的日常监管,及时将资金账户变动情况反馈自然资源部门。
(二)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向司法机关提出执行异议,确保账户资金安全,让资金真正用于土地复垦,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自然资源部门和建设银行玉溪市分行收集整理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在各自系统内加强业务培训及政策宣讲。
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8日
相关阅读: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2023年玉溪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告 2023-11-23
- 市外办2025年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 2025-05-20
- 关于印发玉溪高新区促进内贸市场主体培育和科技创新工作11条措施的通知 2025-05-20
-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 2025-05-20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 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5-05-20
-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2025-05-20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2025-05-20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 2025-05-20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2025-05-20
- 澄江市应急管理局为防灾减灾救灾做好保障工作 2025-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