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7776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3-10-08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0192 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竑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江川区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第 0192 号)交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协办。经认真研究,现将协办意见回复如下:
一、根据玉溪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玉溪市“百人计划”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玉党人才〔2020〕4号)、《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若干措施》(玉人才办发〔2020〕4 号)的通知,通过指导、兼职、候鸟专家、技术咨询、退休特聘等多种形式,吸引市外(海外)人才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鼓励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领域的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一线提供有偿或公益性志愿服务。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将论文、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可破格参加职称评审。
根据《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办发〔2014〕40 号)精神,可以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空编情况,合理申报编制使用计划。除政策性安置外,原则上实行公开招聘、公开选调、市内考核选调等方式进行补充。根据编办核准编制使用数量,结合单位岗位需求,合理设置招聘岗位,规范编制的使用和人才招聘的程序,严格按照德才兼备、党管人才的原则补充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的学历设置上,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可结合实际放宽到专科。
二、《关于印发云南省文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云人〔2008〕44 号)中明确群文单位属于县(市区)属级单位的在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结构比例时,按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数设置高级岗位数为 17%,其中:正高四级为 2%,副高为 15%(五级为 4%,六级为 5%,七级为 6%);中级岗位数为 50%(八级为 15%,九级为 20%,十级为 15%)。高级和中级岗位设置比例占到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 67%。指导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为相应岗位设置的最高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每年按照全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计划,开展文化系统四个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玉溪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公企业)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职称评审规定申报条件的在职人员均可申报。申报群众文化系列职称人员须符合云人社发〔2022〕46 号文件。同时,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 号)规定执行。
下一步,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扎实推进文化旅游“十四五”规划,有序分步、多找并举促使我市文化旅游人才总量增加、结构合理、平衡发展。进一步探索建立文旅行业柔性引才机制,创新柔性引才方式,以“旅游+”复合型人才和新业态人才需求为突破口,创新引进人才。
2023 年 6 月 30 日
(联系人及电话:严春涛 13577788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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