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9302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日期 | 2022-11-0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玉溪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16号建议的答复
陈江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江川区宁海街道卫生院建设的建议》 (第02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现有政策支持有限,申报资金困难。
(一)“十四五”期间,按上级事权划分,乡镇(街道)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由县级财政解决,列入不了国家、省项目盘子,市级也无此专项资金安排。
(二)目前申报项目建设资金最主要的来源是三个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省级专项规划类投资。
1.“十四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暂未明确规定对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的支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编报 2022 年卫生健康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1〕990号)精神,“十四五”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初步考虑重点支持方向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化建设、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县域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中医药能力提升等,文件暂未明确对乡镇卫生院的支持。
2.乡镇卫生院在建设规模、收益覆盖等申报条件上达不到地方政府专项债的申报要求。按近期地方政府专项债的申报趋势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要求:一是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二是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融资规模要保持与项目收益相平衡;三是优先安排在建项目,对新开工项目,前期手续要完备,优先安排符合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项目;四是项目申报必须具备土地、规划、可研、环评、初设五要件。江川区宁海街道卫生院建设均不符合要求。
3.省级专项规划类投资暂无相关规划。自2017年以来玉溪市卫生行业共有9个项目被列入省级“卫生补短板二期”专项规划,均属于县级医疗机构的能力提升项目,且建设资金至今均未落实。其他乡镇卫生院暂无相关规划。
二、项目立项的相关回复
根据发改部门的立项要求,项目立项依据属地原则需在江川区发改局办理立项手续,立项前需完成项目建议书、可研编制、环评、规划等前期工作(具体手续流程以当地发改部门回复为准),据目前掌握信息了解该项目前期工作暂未完善,建议项目单位尽快完善前期工作,并以县级医院项目进行申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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