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9301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日期 | 2022-11-0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198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玉溪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出台的建议》(第019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促进托育服务发展
近年来,我市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坚持“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社会参与、安全健康”的原则,在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制度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四个一”的工作成效。
一是高位推动,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实施方案的意见》(玉政办发〔2020〕19号),明确了我市的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逐步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健康产业优惠政策体系。在实施意见中明确了托育机构建设的用地保障,财力支持,信息支撑等一系列措施。
二是制定了一个机制,即:《关于建立玉溪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玉卫健发〔2020〕40号),明确了17个部门的工作职责,所有成员单位做到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并制定了联席会议的规章制度,为推动托育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建立了一支专家团队,为促进玉溪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科学决策能力,配合开展有关检查评估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涉及婴幼儿保育照护、卫生保健、托育机构综合管理,婴幼儿安全、营养健康、婴幼儿发育测评、婴幼儿行业发展、婴幼儿从业人员培训,以及婴幼儿照护服务涉及的相关领域择优组建了一支62人的专家团队。
四是理清了一条办园思路。结合玉溪区域特点,因地制宜选择具体服务模式。目前玉溪市探索了形成了校企合作模式(如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政府平台公司和民营企业合作模式(如弘玉托育园),个人独资民办托育园模式(如稚森托育园),民营企业托育园模式(如爱尔福托育园),初步形成了医院、学校、平台公司、民营企业多方参与的多种办园模式。
截至2022年8月底,全市现有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机构95家,其中已完成备案的托育机构10家;现有托位4000个,其中:托育机构托位2500个、幼儿园托位1500个,每千人口拥有托位1.76个,全市共有在托婴幼儿2900人,入托率3.87%。2022年启动了新平县妇幼保健院原址改进为公办托育机构的建设项目。
二、关于加强妇幼健康保障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工作,一是孕产妇死亡率稳中有降。孕产妇死亡率从2018年的8.34/10万下降到2021年的5.88/10万、2022年截止9月底为13.34/10万。二是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持续下降。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2018年的5.84‰下降到2021年的4.64‰、2022年截止9月底为5.20‰;婴儿死亡率从2018年的4.55‰下降到2021年的3‰、2022年截止9月底为2.08‰。
2022年印发了《健康玉溪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方案》,将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核心指标与内容纳入对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目标考核范畴,重点考核落实。
(一)实施“关爱妇女健康”计划,全面加强妇女健康管理。一是推进孕产妇的健康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从2018年的91.06%提高到2021年的93.54%;2022年截止9月底为93.34%。二是积极建设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截止2022年我市所有县(市、区)的“两个中心”已全面创建成功,实现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四是全面组织实施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2018年至2022年以县为单位“两癌”筛查覆盖率均达到80%以上,近五年来累计为172191名妇女提供免费宫颈癌检查,为316403名妇女提供乳腺癌检查。五是持续抓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三病的母婴阻断工作。进一步完善预防策略,提高孕早、中期检测率。艾滋病母婴传播率2018至2021年保持为0。
(二)实施“关爱婴幼儿健康”计划,全面加强婴幼儿健康管理。一是规范0-6岁儿童健康管理。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2018年97.28%;2019年97.35%;2020年97.54%;2021年96.65%;2022年截止9月底93.49%。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2018年96.74%;2019年97.39%;2020年98.94%;2021年99.49%;2022年截止9月底99.58%。二是启动实施了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筛查项目,坚持普查质量与数量并重,全力做好儿童近视防控工作,2019年启动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项目,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2019年94.24%;2020年95.40%;2021年96.40%;截止2022年9月底86.37%。
三、关于出台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我国人口发展形势已经发生转折性变化,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印发,再次重申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强调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市在认真贯彻落实三孩生育政策的同时,先后开展了生育意愿调查、托育机构摸底调查、出生人口监测调查等相关工作。2022年配合省政协完成了托育服务专项调研,完成了省领导包案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加强完善了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维护制度。
市卫生健康委组建工作专班,牵头草拟我市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云发〔2022〕28号)已于2022年9月6日印发。构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应当统筹社会各方资源,兼顾多重政策目标,综合施策。我市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仍需深入研究,提案中涉及的生育、教育、养育等相关方面将一并纳入市级配套措施。我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尽力推动可操作性强、有实效的配套措施早日出台。
我市落实优化生育政策,推进婴幼儿照护、优生优育服务等工作分别获得省政协、省卫健委肯定赞赏,但与广大市民期盼和党委政府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市农工党委员提出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帮助,我委作为人口家庭工作的牵头部门,今后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建设生育支持体系的精神,落实好原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政策,推动生育友好环境建设,服务好广大育龄群众,为健康玉溪建设,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创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感谢市政协、农工党玉溪市委会对我市卫生健康各项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相关阅读: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