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9299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日期 | 2022-11-0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220号提案的答复
赵金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订玉溪市分级诊疗意见的建议》(第02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8月,玉溪市被列为国家分级诊疗试点城市。按照试点工作要求,玉溪市紧紧围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工作思路和模式,先后制定下发了《玉溪市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贯彻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通知》。玉溪市积极探索,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形成“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康复在基层”的就医新格局。
二、稳步推进分级诊疗工作
(一)召开专题座谈会。组织相关科室开展专题研究,2022年5月18日召开城市医疗集团和医共体建设座谈会,就进一步
优化分级诊疗方案、进一步调整优化医保报销政策、二三级医疗机构试点实行同病同价、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综合考核、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和玉溪市中医联盟建设等,听取部分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和市、县、乡医疗机构意见。
中医药服务项目、60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0-6岁婴幼儿的服务,设定转诊限制措施与国家和省特定的服务要求冲突较大,需通过持续提升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业务和医保政策宣传,增强患者信心和信任度,让患者主动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二)调整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收一般诊疗费”事项,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防协同中的最大效能,实现急慢分治的目标。2022年,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收一般诊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22〕4号),明确了以下情况应当收取“一般诊疗费”:一是已确诊并纳入管理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和肺结核患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单独提供或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事项同时提供药事服务、肌肉注射、皮试、静脉注射、静脉输液等基本医疗服务事项的;二是基层医疗机构为患者单独或同时提供高血压、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和肺结核以外的其他疾病诊疗服务的。
三、稳步推进分级诊疗相关工作
(一)持续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
1.加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力度。围绕“统一行政管理、统一人员调配和考核、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信息建设”的要求,规范医共体建设与发展,加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力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引导医共体内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
2.压实医共体责任,打通向下转诊渠道。通过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制定辖区分级诊疗管理办法,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市、县医疗机构将恢复期患者和康复患者下转至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接续和康复治疗。加强市级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市级医疗机构之间根据诊疗服务能力和专科特色进行互相转诊。
3.加强学科能力建设。以学科建设促进优质资源提质扩容,补齐区域专科服务短板,带动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做好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建设,提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和感染性疾病等专科能力,加强精神、儿科、老年医学、康复医学等薄弱专科建设。鼓励引进人才,重视存量人才持续支持提升,加强中青年人才培养,厚实人才基础。以等级医院评审和县级医院提质达标工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县级医院二级学科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目前我市9家县(市、区)人民医院均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全部通过第一阶段提质达标验收,4个县人民医院已通过第二阶段提质达标验收。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儿童救治中心已实现9个县(市、区)100%覆盖。已建成8个创伤中心,7个县级综合医院通过呼吸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与能力建设认证,4家三级医院牵头组建专科联盟。“十四五”期间,玉溪市6个县人民医院和1个县中医医院获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支持。玉溪市人民医院选派13名医师到澄江市医院,对急诊外科、医学影像科、眼耳鼻喉科、皮肤科、妇科、心内科、康复医学科等7个专科进行帮扶。玉溪市中医医院与新平县建兴乡卫生院和平掌乡卫生院签订帮扶协议,玉溪市人民医院与新平县扬武中心卫生院签订帮扶协议,根据卫生院的帮扶需求确定帮扶专家下沉基层,采取结对帮扶的方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玉溪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被确定为2022年度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各县(市、区)综合医院结合学科建设发展情况,积极向省卫生健康委申报眼科、康复科、精神科、老年病科等15个薄弱专科建设项目,进一步补齐医疗服务能力短板并逐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4.认真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暨基层等级评审工作,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对标对表强化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涵建设,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夯实分级诊疗的基础。经评价,至2021年,我市共4个卫生院达国家推荐标准,11个卫生院达云南省甲级乡镇卫生院标准,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云南省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26个卫生院达国家基本标准。玉溪市人民医院等68家医疗机构通过院前急救网络医院评审,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急救站等56家医疗机构通过急救站(点)评审并完成审批备案,进一步规范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基层慢病管理中心覆盖100%的乡镇卫生院,建成27个心脑血管救治站,9个胸痛救治单元,基层慢病管理能力和急诊救治能力稳步提升。
5.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和整合应用,积极推动信息和人工智能新技术在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中的应用和普及。充分应用人工智能、信息技术、5G等手段,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利用互联网+、远程医疗等信息化技术开展分级诊疗,强化信息化优势,巩固医联体网格化治理协同的成效。
(二)严格落实制度要求
1.严格落实基层首诊制。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县区级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二级及以下取得医保(新农合)定点资格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为首诊医疗机构。参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就医时,除危急患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以及手术病人复诊、急诊和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首先到首诊医疗机构就医,由首诊医疗机构根据病情予以诊治,如需转诊,由首诊医疗机构根据病情救治需要、基层救治能力、当地医疗条件、个人就医愿望等因素办理转诊手续。未办转诊手续越级诊治的,其医药费用按正常报销比例的50%报销。
突发急危重症的患者、老年人、0-6岁的婴幼儿、重度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就近就医”原则,可自主选择医疗机构诊治。
2.严格落实双向转诊机制。全市共有4所市级医院、16所县级医院、66个乡镇卫生院、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要求每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1-2所以上二级医院,每所二级以上医院与5所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所二级医院与2所以上三级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同时明确了患者上转、下转的条件,保持双向转诊通道顺畅有效,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及医疗安全。
玉溪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力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玉溪市在2022年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中位列全省州市第一名。2021年,全市县域门(急)诊就诊率和县域内住院量占比均超过90%。2022年上半年,全市公立医院门诊次均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13.72%,住院次均费用增长4.47%,出院患者四级手术占比较去年同期提高5.23个百分点。2022年9月8日召开的玉溪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扩大)会审议《玉溪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送审稿)》明确,全市将加快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建设健康玉溪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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