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28744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5-10-16 |
关于玉溪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039号 提案的答复
民革玉溪市委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耕地作物种植管理体系的建议》(第0039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该提案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办理,收到提案办理任务后,主动与提案方联系沟通,并征询会办单位及局内部涉及到相关科室、中心的会办意见,先后电话联系3次,面商和参办2次。通过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材料,结合联系沟通、面商的情况,融入会办意见,形成了提案回复文本。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在广大农村,以耕地上种林种果、种茶种花、占用耕地建房等主要形式占用耕地,导致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流出的问题持续发生,全市每年耕地流出的面积以万亩计,连年整改让市、县两级处于紧张和疲惫状态之中,作为耕地流出整改一线的乡镇基层干部更是苦不堪言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压力正在进一步缓解。1.耕地认定标准有所修改。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优化年度国土变调查规范调查成果运用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128号)文件精神,以前不能认定未耕地的一些情形,从今年开始可以认定为耕地,包括:耕地上以棚架等方式培植食用菌菇等蔬菜,未直接利用耕作层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上种植三七等中药材,菠萝、火龙果、百香果、蓝莓、玫瑰等浅根系水果及花卉,耕作层未破坏的;对耕地自然撂荒、耕作层未破坏的。2.流出耕地允许设置恢复过渡期。为避免个别地方耕地保护流出整改“一刀切”引发群众抵触的问题,2025年自然资源部发文,要求对于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三调”前占用耕地种树种果种茶造成的耕地流出,合理设置过渡期,在2035年以前分批次、分阶段逐步恢复,对于确实不适宜恢复耕种的,按照“置换一批”的方式有序退出耕地保护范围。今年云南省6月份完成全省耕地园地设施农用地摸排,下一步将基于摸排数据合理处置历史形成的耕林矛盾和耕园冲突,通过“认定一批,恢复一批,退出一批,置换一批”的方式优化耕林园布局。其中,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对“恢复一批”的地块编制过渡期方案,过渡期要综合考虑农民意愿、产业发展、恢复难易程度、是否能长期稳定耕种等因素合理设置,根据作物生长周期分阶段、分批次逐步恢复。过渡期设置最长不得超过2035年,过渡期内的流出耕地将不纳入年底耕地波爱护责任制考核。
二是关于遏制耕地流出的势头,有必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一套责任压得实、耕地管得住、奖惩有实效的耕地保护制度,着眼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从而构建全面且精细的耕地作物种植管理体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基本农作物生产,集中力量把重要农产品保住守好,从源头上遏制耕地整改的增量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耕地作物种植管理体系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保障粮食安全、提升经济效益和环境可持续性的关键举措,但这个体系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融合了传统农艺知识、现代信息技术、标准化管理理念和商业模式等,其核心是从“靠经验”转向“靠数据”,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管理”,最终实现农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当然也需要大量的资金和项目支持。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持续强化宣传引领,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自发调整种植结构,保持耕地属性;积极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汇报争取政策支持,加强耕地作物种植管理体系的建设,通过项目实施,推进耕地保护。
三、关于对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切实强化部门间协作合力,协同推进耕地保护工作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门始终将耕地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通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逐步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为稳定粮食产能提供了重要支撑。1.加强部门间协同,建立健全工作保障制度。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林草局联合制定《玉溪市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贯彻落实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其中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利用情况的监督、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等;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种植相应的目标作物、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加强工商资本下乡“非粮化”行为监管等。2.积极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利用,严格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优先序,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落实落细。及早准备好种子、化肥等农资调度保供,改善灌溉条件,加强技术指导。用好种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保险等政策,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采取间作、轮作、套种等方式组织生产,加强粮食等农作物管理指导。结合撂荒耕地排查整治成果,实行撂荒耕地集中流转,进行集中连片开发经营。对于长期撂荒无人耕种的,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服务农业生产发展方面的优势,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不具备耕作条件的,将符合建设标准的撂荒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恢复耕地地力,提升产出水平。
二是关于强化宣传和日常监管执法,最大限度降低执法成本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1.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印发《玉溪市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政策学习宣传工作方案》《玉溪市耕地保护政策学习宣传工作方案》《耕地保护工作导则》等,将严格耕地保护精神纳入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开展市级下沉县、乡专题宣讲4次,制作宣传视频2个,发放县、乡、村、种植大户及群众等耕地用途管制宣传册20000份、挂图7000份、耕地保护工作导则2000份。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玉溪市2021—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宣传的通知》(玉耕排整办〔2023〕5号),利用办公楼门前显示屏,乡镇集市、培训会大力开展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发放宣传折页,围绕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政策开展,确实将宣传工作落实到乡镇、村组、群众,确保宣传工作落地见效。2.作为宅基地管理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通过“责任闭环、排查整治、常态监管、源头预防”四大举措,将宅基地管理与耕地保护深度融合。一是压实“四级责任”,筑牢耕地保护“责任防线”。针对提案中“部门协作合力不足、基层监管压力大”的问题,我们构建了“市级督导、县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责任体系,明确耕地保护在宅基地审批、监管中的核心地位。二是深化“排查整治”,啃下占耕建住宅“硬骨头”。围绕提案中“遏制耕地流出增量”的需求,我们以“全图斑排查、分类化处置、严标准复垦”为抓手,持续推进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专项整治。三是健全“常态监管”,拧紧耕地保护“长效阀”。针对提案中“强化日常监管执法”的建议,我们从“部门联动、执法震慑”入手,构建宅基地领域耕地保护常态化监管机制。四是聚焦“源头预防”,减少占耕建房“需求端”压力。针对“科学利用耕地资源”的要求,通过“盘活闲置资源、优化审批服务、引导集中建房”三措并举,减少耕地占用需求。
感谢你们对我市建立耕地作物种植管理体系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工作。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4-11-29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内设机构 2024-12-31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4-11-29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机构职能 2024-12-31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11-29
- 玉溪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2024-11-29
- 玉溪市中心血站简介 2024-08-28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2023年玉溪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告 2023-11-23
- 关于玉溪市科教创新服务中心运行使用“玉溪评议”二维码公告 2023-04-24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