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6806 | 文     号 |   |
来   源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3-11-06 |
对玉溪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084号建议的答复(玉农函〔2023〕47号)
李永华、周宝在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农田生产用电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现代化,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第00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市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职责整合到市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我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扎实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以农田基础设施为重点,突出高效节水灌溉,加强末级渠系、田间工程配套和小微型水源工程建设,加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打通农田水利灌溉“最后一公里”。2019—2023年,全市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69.75万亩,在江川区共实施10.69万亩,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江川区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得到有效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两位代表的建议,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和江川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进行了实地了解,并且详细咨询上级业务部门后,我们觉得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切合现代农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对于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根据《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配套项目管理操作手册(2022版)》要求,具体规定如下:一是针对400Y及以下电压等级供电的低压居民与非居民项目(报装总容量在100kVA及以下,物业权属证明真实有效的永久性用电客户),供电企业出资建设业扩配套项目至低压计量表计(含计量装置)。二是针对符合电网规划且建成后线路具有公用性质的州(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10(20)kV供电项目,供电企业出资建设业扩配套项目线路部分至客户项目用地红线。三是针对用电报装容量在160kYA及以下,取得工商注册、具备法人资质的小微企业,供电企业投资延伸至低压计量表计(含计量装置)。四是明确公司业扩界面不延伸范围,其中包括农业排灌、种植、养殖的项目和临时用电客户等。以上政策为全省统一,不在延伸范围内的情况,应由用户自行出资建设。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省农业农村厅汇报对接,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的政策支持,加快布局高标准农田与农灌电网建设配套衔接的规划建设,商玉溪供电局全力配合用户确定电源搭接方案,提供电力技术指导等服务工作,同时积极向上级沟通,争取资金支持,加快优化玉溪电网网架和解决电力安全隐患问题,全力做好电力供应保障,持续营造高效、快捷、优质的电力营商环境,助力玉溪市打造“一极两区”。
最后希望两位代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局工作,多对农业农村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为玉溪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多作新贡献。
2023年8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安康 2016439)
相关阅读: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
- 玉溪市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中医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儿童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