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5989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6-03 |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对玉溪市第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3号建议的答复(玉农函〔2019〕42号)
王红艳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无害化厕所新建(改造)市县配套资金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中共玉溪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坚持把农村“厕所革命”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举措,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生态工程、文明工程来抓,制定了《玉溪市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9-2020年)》,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户厕和行政村所在地村公厕无害化改造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厕所改建品质和管理质量,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如厕和卫生习惯,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截至2019年8月,玉溪市完成农村公厕改造30座,农村户厕改造5631座。各项改厕工作正在顺利推进中。您在《关于解决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无害化厕所新建(改造)市县配套资金的建议》中提出了“为深入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的重要求,由市级财政通过融资或其他渠道统筹解决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市、县各配套800元/座资金”的建议。这个建议很好,如果能按市、县各配套800元/座的标准来配套资金,农村户厕改造目前存在的资金不足问题将会得到有效解决,会对加快农村户厕改造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云办发〔2018〕15号)精神,2019年8月13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省级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9〕165号)已按400元/座的补助标准下达了我市27106座农村户厕的补助资金1084.24万元。
现在,省级已明确了每座400元/座政策补助标准,且省级资金已下达,《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办法(2018-2020年)〉的通知》(玉办发〔2018〕23号)明确,对我市达到验收标准的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在省级每座户厕补助 400元的基础上,市级按平均 400元/座标准给予补助。《玉溪市推进乡村振兴统筹城乡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19-2020年)》中也明确了同样的补助政策和标准。
下步工作中,对于省、市已明确的政策,我们将认真遵照执行。并积极按《玉溪市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9-2020年)》明确的目标任务抓好2019年27106户农村户厕的改建工作,并同时努力向省级争取2020年农村户厕所改造按800元/座的标准进行补助。最后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工作,对农村户厕改造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为玉溪农村“厕所革命”多作贡献。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沈丽琼 20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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