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2806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2-07 |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稳步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助力玉溪经济发展。现将2019年度玉溪市市场监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精简审批事项。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实行自主申报;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机改后为16个部门39项证照整合事项,已发照117385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涉及企业3091户,业务3156件(取消审批9件,备案45件,告知承诺984件,优化准入服务2118件)。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实施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企业申请3156户,核准2334户;个体申请3484户,核准2945户。推广电子执照运用,共颁发电子营业执照80863份。压缩企业开办时限,推广运用“一窗通”服务平台,整合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开办事项,实现一般性经营企业3个工作日办结,申请852户,核准662户。推广应用“注销网上专区”,“一网”完成市场监管、税务、商务、海关和人社等五部门的注销环节,现申请注销企业37户。
2.调整完善权责清单。按照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明确的各部门、科室的职责职权,厘清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梳理市局行政职权及对应的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近2万条。
3.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19年8月调整充实了部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8月30日组织召开了玉溪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会,要求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继续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的公平竞争审工作相关制度,健全审查工作机制。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清理存量政策措施117件废止21件,修改调整2件;共审查增量政策措施99件,修改调整2件,适用例外2件。
4.强化信用监管。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积极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信用监管体系,推动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良好工作格局,建立信用奖惩体系。认真组织开展年报公示工作,2019年企业应年报28122户、完成年报26174户、年报率93.07%,个体工商户应年报141719户、完成年报116760户、年报率82.39%,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年报1705户、完成年报1596户、年报率93.61%。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及制定主体资格清理工作,保留玉溪市市场监管局、玉溪市知识产权局、玉溪市政府食品安全办三个制定资格,废止1个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玉溪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试行)》玉政发﹝2012﹞121号),修改1个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玉溪市城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政府公告29号),继续有效3个市级部门性文件(《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玉溪市农业局 玉溪市林业局关于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玉食药监〔2017〕17号;《玉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玉溪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玉工商规〔2018〕1号;《市市场监管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玉市监规〔2019〕1号)。
2.推进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由于上位依据发生废止、修改,以及近年来因机构改革,部门职权职责发生整合、调整,《玉溪市城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玉溪市城市集贸市场管理,玉溪市市场监管局和商务局联合牵头,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推进《管理办法》修改完善。《管理办法》的修改完善将有利于加强对玉溪市城市集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繁荣,方便群众生活。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分解任务要求,细化实施步骤,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操作流程,不断健全“三项制度”机制,推进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制定《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局党组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始终把新时代依法治市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谋划推进,把法治建设与市场监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突出“一把手”这个抓手,同时抓牢“关键少数”,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由法治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和作出决定。2019年我局代市委、市政府起草的2个文件(《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深化玉溪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玉溪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文件《玉溪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牵头联合发改、财政等6部门起草的《玉溪市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2个规范性文件(联合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玉溪市公安局制定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管理的意见(送审稿)》,联合商务局修订的《玉溪市城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均按照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3.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相关制度并完善管理工作台账,我局现有公职律师1名、法律顾问律所4家。涉及重大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合同(协议)签订等事项安排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审查把关并出具法律意见,法律顾问认真提供各类法律审核、咨询服务,参与我局行政复议案件讨论,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严格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梳理机构改革后执法人员信息并上报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组织新取证、到期换证执法人员共71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通过56人,通过率79%,截至2019年末,全局持有执法证人员共171名。
2.抓实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食品安全校园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2674户次,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184个,完成整改156个;监督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2528户次,约谈69户,责令改正85户,立案查处2起,罚没金额0.35万元;强化“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的推广应用,提升对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的现代化水平;完成19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全市共完成食品抽检4114批次(其中国抽690批次、省抽742批次、市抽220批次、食用农产品1925批次、非洲猪瘟专项抽检137批次、餐饮食品专项抽检40批次、流通食品专项抽检360批次),不合格60批次、合格率为98.54%。突出抓好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中药饮片质量、草乌等毒性中药材(饮片)、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疫苗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化妆品违规违法行为,抽样76批、不合格产品11批、问题化妆品12种,立案13起;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99户次,飞行检查10家医疗机构,立案4件、责令整改6户次;积极筹措经费加强开展药品监督抽检,分三批共下达全市药品监督抽检任务700批次(其中,监督抽检536批次,不合格34批次,合格率为93.7%;基本药物抽检164批次,合格率100%),实现我市生产的基药全品规覆盖抽检;严格药品流通监管,规范购进渠道,改进存储条件,完善管理措施,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用药安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严格案件审核。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我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由法治机构进行审核,不断提高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2019年共审核各类行政处罚案件72件。对达到条件的其他重大执法决定,均按要求对其进行法治审核,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2.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邀请市政府办、市中级人民法院、红塔区人民法院法律专家和局法律顾问对原市食药、原市质监、原市工商2018年办结的涉民营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共计56件进行评查。
3.认真落实专项督察。一是牵头完成省依法治省办开展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司法督察,认真分析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执法工作情况。二是认真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督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对照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中央第20督导组“回头看”云南省反馈的11项共性问题,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5项共性问题主动认领,并及时深入分析、研究整改措施。四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项督查。
4.强化舆论监督。分别于2019年7月、10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野生菌中毒防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情况和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健康发展政策,通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受理情况及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点问题,宣贯《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介绍我市标准化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始终保持对市场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整合投诉举报热线,扩大线索来源。2019年以来,通过12315投诉举报中心热线、互联网平台、手机小程序、现场投诉等渠道,共接到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2692件,已答复咨询10882件、咨询答复率100%,已解决投诉1331件(21件在办)、投诉办结率98.4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7万余元,已解决举报458件(7件在办),举报办结率98.47%;全市共办结各类案件共1075件,涉案案值396万元、罚没金额654.46万元。
2. 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继续推行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制度。利用新媒体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网上学法、知识竞赛等,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依法行政讲座和法治培训、旁听庭审、进行宪法宣誓、实行双周学习制等,增强干部职工对于法律的尊重感和认同感,提升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2019年共举办各类干部教育培训6期,培训干部462人次,选派本局73名干部参加省局在省内外举办的各类能力提升培训班46批次。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通过LED屏滚动展示、微信公众号、现场咨询等进行多形式、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结合“3.15”、质量月、安全月、宪法宣传周、《食品安全法》颁布10周年、《药品管理法》修订、《疫苗管理法》制定等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开展系列专题、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职责、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增强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网络交易安全、市场公平交易等意识,提高公众对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知识产权、价格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局党组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把法治建设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谋划推进,对法治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局党组认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法治重点工作并抓好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要求开展述法,并组织高新分局、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年度述法活动。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明显得到加强,机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不相匹配;三是专业监管人才缺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紧紧围绕市场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强化队伍建设,抓紧建立健全执法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和完善快速反应和联动执法机制,以提升线索发现、追踪溯源和精准打击为重点,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敢于和善于向各类市场监管违法违规行为“亮剑”,发挥“拳头”和“抓手”作用。
2.积极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渠道。在运用好原有普法阵地的基础上广泛运用新闻媒体以及印发普法宣传资料等手段,充分采用网络等新载体,全面宣传法律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3.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措施。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
4.加强“四大质量安全”监管。严守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安全风险底线,通过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倡导守法诚信经营等措施,引导经营者改善经营条件、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强化员工培训、提升服务水平、保证质量安全,确保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放心、用得放心。
特此报告。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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