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05515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06-14 |
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多措并举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营商环境提升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和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营商环境提升年的决策部署,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各股室、站、队抓落实,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以实际成果助推峨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是加快《峨山县城乡环境总体规划(2017-2030年)》和《云南省峨山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制定。委托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峨山县城乡环境总体规划》进行编制,截至2019年6月6日,初稿编制已完成,按上级要求,6月底前完成编制。2019年4月,委托云南绿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云南省峨山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目前,初稿已完成编制,正在征求意见,6月底前完成编制。
二是简政放权,提高效能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权限调整,进一步优化、承接环评审批权限。继续推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对环境影响轻微的建设项目不再审批环评文件,改由企业在项目建成投入生产运营前自行在网上备案。落实并联审批要求,不再将水土保持、行业预审等作为环评审批前置,环评也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前置;涉及法定保护区域的项目,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主管部门意见不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服务实体经济。凡属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审批的项目,实行审批限时制,报告书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报告表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下步按照峨山县“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的要求,在保证7个工作日的信息公开时间的前提下审批时限将进一步压缩为报告书10个工作日,报告表7.5个工作日。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对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一律加快环评审批。
三是完善机制,优化服务。继续坚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的工作原则,对“四个一百”、“五网”等领域重点项目审批调度、实行环评动态管理和联络员制度,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开展环评,抓紧研究解决可能存在的审批制约因素。按照环评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等规定,对各类企业均统一环评报件和审查要求,不断优化审批服务,强化环评要素保障。积极协调,属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项目环评的,专人汇报衔接,争取支持。
四是严格落实“三线一单”。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选址位于生态保护红线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充分发挥环评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2019年1月至5月,审批建设项目4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指导建设单位在网上备案系统完成登记表备案15个。
五是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按“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监管,2019年1月至5月,共抽查企业7个。认真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查处分离制度,对环境信访和环境污染纠纷处理和解决,做到及时调查,第一时间化解。2019年1月至5月,出动环境监察人员232人次,依法公开环境监管信息6条,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7起,立案7起,并处罚款6起,罚款金额累计达12.64万元,受理环境投诉纠纷30件,办结27件。
六是强化排污许可证核发。按照《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等规定,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分行业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核发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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