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04779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05-17 |
玉溪市召开生态保护红线相关工作移交会
近日,玉溪市召开生态保护红线相关工作移交会,市政府副秘书长毕孝宁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矣家宁对玉溪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抚仙湖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明确了需移交的工作职责及内容,并由市生态环境局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了相关工作清单和档案材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清单和档案材料并做好接收,王宁同志做了表态发言。市政府副秘书长毕孝宁、市政府督查专员黄必权对移交工作做了要求。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公开发布了《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2号),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按照保密管理规定管理好矢量数据,做好生态保护红线日常管理及监管工作。制定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通〔2018〕101号),开展了抚仙湖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工作,目前已初步完成红线边界图件校核。此次工作移交,是根据省、市机构改革的相关文件及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的三定方案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工作、生态保护红线矢量数据相关保密工作、生态保护红线的日常查询工作由生态环境局移交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下一步,两部门将积极沟通,理顺思路,全力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积极向省级汇报沟通,开展好抚仙湖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工作,全力解决好玉溪市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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