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65943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7-11-03 |
加强检查监察力度,规范危险废物管理
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十三五”云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17〕166号要求,为规范化管理全市危险废物,降低环境风险,截至10月26日,玉溪市县环保部门对全市50户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8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0户其他产废企业开展全面检查监察,累计出动148人次,完成了《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和《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填写和评分工作,针对不达标的企业,玉溪市环保部门将限期整改,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率,为环保模范城市奠定扎实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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