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65721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7-10-31 |
玉溪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认真抓好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制定玉溪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是2017年度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明确的4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大改革事项之一。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实抓好生态保护红线的意见征询及调整完善工作。
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由省级负总责,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做好生态保护红线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及重大项目的科学对接。今年8月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征求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市环保局两次召集各县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对省级征求意见的方案进行了研究及部署。按照省环保厅要求的对省级初步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原则要求,充分考虑现状与重大规划实施的衔接,将省级方案划入的与现有的公路、铁路、水利等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以及防洪、通信、电网等项目建设有重叠的区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进行了调减优化,对一些具有生态功能保护价值的区域调增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并于8月底将调整意见及红线矢量图数据通过市政府办正式了上报省环保厅。
10月18日,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再次下发了关于征求《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意见的函。经对比第一次征求的红线图,玉溪市第一次提出的红线区域调整意见大部分都得到了采纳,但也有部分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需划入基础红线的区域与玉溪市的相关规划及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有重叠。为认真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再次召集二区七县政府及市直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集中进行分析研究。并会同澄江县、江川区、高新区领导到省环境保护厅自然处进行了专题汇报,得到了省厅相关处室领导的支持。目前,结合玉溪市相关规划和重大资源开发项目等实际情况,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及相关技术人员经充分研究讨论,严格按照涉密数据处理的相关要求,对确需进行调整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在保密计算机上进行了现场调整修改,修改后的矢量图数据及调整的文字说明以及玉溪市政府对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意见建议报告已于10月24日正式上报省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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