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62931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7-10-10 |
澄江县环境保护局三项措施加强 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工作,防范环境风险,进一步提高澄江县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防止危险废物在产生、贮存、转移、或处置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2017年,澄江县环保局从三方面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澄江县2017年危险废物管理实行网上报批,于“云南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转移报批系统”上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申请、转移联单办理等,从而全面地反映企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利用等情况。具体程序为:先由产废单位在系统上进行申报登记资料填写,再由县、市、省三级环保部门进行逐级审核。申报登记成功后,才可以进行危险废物申请转移,由产废单位和接收单位的县、市级环保部门对企业提交的转移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保产废单位、接收单位、运输单位的相关转移资料完整、证件清晰,审核合格后完成危险废物转移网上申报。
二是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转移成功之后,于系统上如实填写转移联单。2017年,共有13家企业进行网上申报登记,6家企业办理转移申请,其中3家企业办理了泥磷转移,委托富明县散旦乡磷酸盐厂处置危险废物,2家企业办理了脱砷渣转移,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截至目前,全县共转移危险废物1700吨,昆明合起工贸有限公司澄江氟化分公司处置危险废物3855.8吨。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督查。环保局于今年4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管理的通知》,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贮存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建立,督促产废企业建立危险废物台账,按要求严格转移危险废物。8-9月,配合完成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专项行动督查工作,对全县产废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要求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申报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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