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81534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防震减灾局 | 公开日期 | 2018-04-13 |
国家安全教育知识
一、什么是国家安全?
是国家的基本利益,是一个国家处于没有危险的客观状态,也就是国家没有外部的威胁和侵害也没有内部的混乱和疾患的客观状态。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0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国民安全、领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其中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是国民安全。
二、国家安全的基本含义
首先,国家安全是国家没有外部的威胁与侵害的客观状态。
其次,国家安全是国家没有内部的混乱与疾患的客观状态
第三,只有在同时没有内外两方面的危害的条件下,国家才安全,因此,只有这两个方面的统一,才是国家安全的特有属性。
三、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对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共同特征的概括。
四、危害国家安全罪应具备哪些主要特征?
1.这类犯罪所危害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安全;
2.这类犯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法律所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行为;
3.这类犯罪的主体通常是中国公民或者外国籍人、无国籍人,也可以是境内外机构、组织;
4.这类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五、国家安全罪的分类
国家安全罪分为12类,分别是:1、背叛国家罪 2、分裂国家罪 3、煽动分裂国家罪 4、武装叛乱、暴乱罪 5、颠覆国家政权罪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8、投敌叛变罪 9、叛逃罪 10、间谍罪 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12、资敌罪
上述12个罪名可分为3类:
(一)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罪。包括前7个罪名。
(二)叛变、叛逃罪。包括投敌叛变罪、叛逃罪2个罪名。
(三)间谍、资敌罪。包括最后3个罪名。
六、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2.参加境外各种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或代理人的任务的行为。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或者将防地设施、武器装备交付他国或敌方的行为。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行为。
⑴组织、策划或者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的;
⑵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 传播音像制品,危害国家安全的;
⑶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⑷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⑸制造民族纠纷,煽动民族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的;
⑹境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会见境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重大嫌疑的人员的。
七、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惩罚?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所指的“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没有规定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具体处罚,刑法第一百零六条对此作出如下具体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之罪具体是指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罪、武装暴乱罪、策动武装叛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刑法规定犯上述各罪的,依照第一百零三条、一百零四条、一百零五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即在各条规定的法定刑的上限范围内处罚。
八、什么是背叛国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是一个国家独立的基本标志。背叛国家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最危害的犯罪,直接危害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因此法定刑也较重。
相关阅读:
- 玉溪国家高新区主要领导职责及分工 2025-04-22
- 华宁县召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复核工作动员会 2025-08-19
- 玉溪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训 2025-08-06
- 安徽詹某国国家司法救助案 2025-08-04
- 玉溪市创建全国广电基本公共服务县级标准化试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广电总局验收 2025-07-30
- 新平县完成首个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公开选岗工作 2025-07-29
- 辽宁张某茹国家司法救助案 2025-07-15
-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反食品浪费知识宣传 2025-07-09
- 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2025-07-07
- 新一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公布!玉溪入选→ 2025-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