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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1-10 |
行业执法 | 新平县路政大队依法拆除违章建筑
近日,新平县路政大队在大戛高速公路k28+200米处,拆除了一起未经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审批,擅自在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搭建的违章建筑,及时消除了公路安全隐患,有力维护了路产路权不受侵害。
经了解,该违章建筑是附近居民计划建成后用于养殖,执法人员向其解释,其行为违反了《公路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广告、招牌等,应当事先征得路政部门同意,依法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随后,当事人配合执法人员拆除了占地48平方米的违章建筑,拆除空心砖200个。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群众宣讲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有效保护了路产路权。(新平县交通运输局 王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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