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39961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5-12-19 |
审计普法小课堂 (第一期)
审计普法小课堂
(第一期)
★案例简介
类别:财务管理
问题定性:扩大开支范围
2024年审计发现,某单位列支工作业务经费5万元,用于应由食堂服务供应商承担的食堂灶具采购和清洗食堂油烟机、生物消杀、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器等消防、安全和卫生费用。
★以案释法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合理安排支出进度”的规定。
★审计建议
某单位应与食堂服务供应商进一步协商,明确厨房设备、消防安全等费用的支出责任和资产权属,今后加强规范管理。
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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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