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65658 | 文     号 |   |
来   源 | 市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05 |
玉溪市司法局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T2024〕0081号提案的答复
玉溪市司法局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T2024〕0081号提案的答复
市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企业合规管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T2024〕0081号重点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贵单位对玉溪市民营企业合规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主办单位为市司法局,协办单位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司法局针对提案内容会同协办单位作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对当前民营企业合规管理提出了可操作性较强的合理化建议,内容全面、见解深刻,该建议为引导民营企业合规管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和借鉴,为玉溪市民营企业合规建设工作拓宽了思路,我们深受启发,对此我们深表感谢。
一、提案办理及工作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办理
市司法局始终把重点提案办理作为重要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部署要求,严格按照办理时间节点要求,做到早谋划、早启动、早答复,确保提案办理工作按时完成。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提案办理作为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提高治理水平、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将重点提案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提案办理安排部署,对工作方案进行审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制定印发《玉溪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政协玉溪市六届三次会议〔T2024〕0081号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47),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和责任分解,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目标、原则、步骤及要求,该项重点提案由李乔有同志负总责、余坤同志负主责,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具体承办,努力构建职责明晰、科学高效的办理工作机制,有力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共抓落实的办理工作格局。
(二)加强团结协作,注重沟通面商
主办单位树立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主动牵头,会办单位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办理成效明显。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将协商贯穿全过程,不是简单的“你交我办”“我办你看”的单向过程,而是平等协商、共同促进问题解决。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做到“办前有沟通、办中有联系、办后有反馈”。市司法局作为主办单位,切实扛牢牵头责任。3月19日,市司法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市司法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相关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参会。会议明确主办件由局长带头领办,协办会办件由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带头研究,客观、精准答复代表委员,杜绝一般工作人员随意应付答复。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作为会办单位,密切配合,共同研究办理措施。市司法局承办科室加强与市政协提案委、市工商联及各会办单位沟通对接,准确掌握提案办理的要求、提案提出的背景和意图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草拟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于6月12日分别征求提案人和市政协及会办单位的意见建议。6月13日,主动到市政协提案委汇报咨询重点提案办理的程序和要求,按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办理工作方案,于6月18日再次征求意见,6月20日收到相关部门的意见反馈。6月25日前各会办单位向主办单位市司法局报送了提案办理的工作情况。6月25日,市司法局主动与提案人沟通、面商,了解提案人提案的意图和办理的要求。6月26日,根据提案人和市政协及会办单位的意见建议,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玉溪市司法局关于政协玉溪市六届三次会议第〔T2024〕0081号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方案(送审稿)》,经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审核,于6月27日提交市委办公室呈请提案领办领导周踊副书记审阅,6月28日,周踊副书记审核同意,同日印发该办理工作方案。通过多次沟通、汇报,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获得市政协、市工商联的认同和肯定。市司法局与各会办单位始终坚持把提案内容作为调查研究、完善制度、出台政策的重要依据。7月24日,组织相关部门深入
红塔区、江川区部分民营企业开展民营企业合规建设调研,面对面了解民营企业的所思所盼,主动服务企业,为企业排忧解惑。
(三)提升服务水平,推进相关政策落地见效
1.着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政企联动”机制。市工商联与市司法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深入拓展“万所联万会”工作。为支持引导玉溪市民营企业加强合规建设,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玉溪市司法局聘请第三方机构结合玉溪实际,研究制定《玉溪市民营企业合规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分别于2024年9月11日,9月18日向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9月30日召开改稿会进行修改完善,10月17日召开论证会进行论证研究,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积极鼓励支持引导玉溪市民营企业合规建设。
2.着力完善配套推进机制。在印发《玉溪市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方案》基础上,出台《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试行)》《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四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认真贯彻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持续推进执法公开公正,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容,不断提升税务、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广泛宣传,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累计制作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操作指南、温馨提示等宣传手册8513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先后制定出台了《玉溪市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规范(试行)》、《玉溪市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试行)》等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全面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3.加大服务企业工作力度。一是深入落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推进市级领导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挂钩联系214家民营企业,推动政策落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扎实开展政策宣传解读、跟踪帮扶服务、政策落实兑现“三进”市场主体活动。组织动员各类服务机构为全市145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选派“助企服务员”。2024年至今,累计开展政策解读宣贯活动8场,累计服务企业1580家,服务人次2890余人。二是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淘宝”作用,搭建网络平台聚合律师和有需求的民营企业共同推动依法治企常态化、法治体检便捷化、依法经营自觉化、依法用工规范化、依法维权程序化和法治文化延续化的“六化”建设,促进法治民企建设不断深化。三是引导企业主动聘请法律顾问,以依法治市办文件印发《玉溪市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加强公司律师参与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7个律师事务所、672名律师(其中:专职律师442名,兼职律师17名,公职律师174名,公司律师31名,法律援助律师9名),开展法律服务活动12186件次,为社会提供法律业务培训313次。深入开展“万所联万会”,对接商会11个,对接次数11次,切实为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法治保障。四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法治氛围。
4.着力加强合规队伍建设。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玉溪市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下设民营经济发展指挥部在市工业信息化局,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积极为民营企业开展人才培训服务、信息化服务、管理咨询服务、财税咨询服务、创业服务、市场开拓服务、法律服务等工作。二是组建企业合规法律服务宣讲团。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律师协会联合组建合规管理宣讲团,聘请33名律师为成员,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深入企业开展合规宣传,帮助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同时,结合普法强基专项活动,深化“法律进企业”、“法律进车间”,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加强企业合规宣讲,分层分类开展合规培训。围绕法治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企业财税风险等内容,深入企业、园区、商会和行业协会开展企业合规宣传培训,助力企业“知规、立规、学规、用规”。加强税费政策培训。累计开展税费优惠政策线下专场培训67场5298人次,线上一对一辅导14781人次,线下一对一辅导19824人次;通过征纳互动平台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享受提醒、操作指南、政策温馨提示等160941户(次)。2024年至今,累计开展政策解读宣贯活动8场次,服务企业1580家,服务人次2890余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玉溪市各部门积极发挥服务职能作用,不断提高企业合规管理和服务水平。但是,企业合规管理和服务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
(一)民营企业合规管理意识不强。民营企业管理者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意识有待提高,民营企业发展水平整体偏低,仍然还处于积累发展阶段,多数还处在产业链低端,劳动密集型企业多,管理初放,部分企业家坚守主业,自觉守法合规经营还需加强引导。加之,玉溪市民营企业多是家族式管理,合规管理意识不强,遵守契约精神不足。因此,绝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建设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二)工作机制还有待健全完善。民营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责任还未完全压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各职能部门在推进企业合规管理工作中协调联动不够,工作合力尚未完全形成。
(三)民营经济增长仍然缓慢。在复杂国际形势、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以及房地产周期性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全市民间投资、贸易出口等方面的指标仍在低位运行。广大民营企业受原材料价格、人工、物流等生产经营要素成本上涨影响,恢复性增长动能依然不足。如第二产业中生物医药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延压加工业等行业负增长,第三产业中的重点零售企业部分停滞、经营业绩大幅下滑,消费需求乏力。
(四)融资难依然制约企业健康发展。当前,民营企业融资难仍然是制约企业长远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一方面企业申请贷款或延期、展期提供的抵押物不足,企业贷款难。另一方面,部分企业财务不透明、信用度不高,银行放贷款意愿低。企业难贷款和银行贷款难“两难”问题突出。
三、下步工作计划
针对您所提出的建议,结合实际,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发挥民营企业推动合规建设的主导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健全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深入推进民营企业合规管理,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法治化建设不仅是国家发展的战略目标,更是各个社会主体的建设方向。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和深化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推动民营企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确保企业经营管理依法合规,是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在民营经济领域的核心要义。深入扎实推进合规管理,推动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将推进民营企业合规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统筹谋划,选拔选聘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人员进入民营企业决策层,定期对民营企业决策层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宣讲和合规管理培训,提升决策层依法治企能力。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民营企业合规管理,一方面通过编制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帮助企业进行合规管理、开展普法宣传、深化“法治体检”等方式,让企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企业依法经营,防止或者避免违法行为发生,做到“事前积极预防”;依法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合理运用行政裁量、依法实施免罚轻罚等柔性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温度和精度,做到“事中审慎监管”;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后,通过跟踪回访、指导完善内控机制、助力企业信用修复等方式,引导企业强化法律意识,推动企业规范守法经营,加强违法违规风险防范,做到“事后巩固提升”。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教育”“服务”功能,如:税务、消防、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违法违规风险,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守法经营,彰显行政执法温度。
(三)加强合规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整合部门资源,加强合规专业培训力度。加强对合规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合规管理专门工作机构,构建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通过设立合规委员会、企业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等形式,推动合规管理发挥重要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合规支持。如针对民营企业不同行业、不同的发展定位,加强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专业培训,综合提升部门执法人员总体法律素养。二是畅通实践锻炼渠道。建立合规管理工作人员对重大复杂法律纠纷案件全程参与制度,必要时提前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订过程,以法律的专业保障企业的发展。三是拓宽合规管理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将合规管理人才纳入全市有关人才培养体系,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建立合规管理业务骨干与企业挂钩帮扶制度,着力营造尊重法律、尊重法治人才的环境。四是加强合规管理的制度保障。尽快出台合规建设工作指引,为企业合规建设提供可操作性较强的办事指南。同时,在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同时,加强对涉案群众利益的保护,相关工作措施应当符合基层实际、充分听取企业意见,让企业和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最后,衷心感谢贵单位对玉溪市民营企业合规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保持关注和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
玉溪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桂华 18687779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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