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59837 | 文     号 |   |
来   源 | 市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4-10-10 |
玉溪市司法局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T2024〕0059号提案的答复
玉溪市司法局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059号提案的答复
董晓娟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玉溪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T2024〕0059号提案:关于提升执法能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已收悉,您的提案主办单位为市司法局,协办单位为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针对提案内容会同协办单位作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提案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服务型执法、为企业纠错减负等方面指出我市法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并从提升执法队伍执法能力、推动监管执法力量向疏导端前移,由事后被动监管执法向事前主动预防延伸几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内容全面、见解深刻,我们深受启发。该建议为促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和借鉴,对此我们深表感谢。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玉溪市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赋能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先行的“一号工程”,有序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工作落实情况
(一)关于在行政执法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建议的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避免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51号)《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2022〕—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玉溪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玉溪市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工作措施和要求,为全市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提供了指导意见。按照“谁执法、谁编制”的原则,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依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法定职权,对现行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实际制定公布本主体减免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为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提供操作指导。2022年11月28日,玉溪市应急局转发《云南省应急管理系统包容审慎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玉应急办发(2022)13号)。2023年8月22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玉溪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玉市环〔2023〕67号)。2023年11月13日,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印发《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试行)》(玉市监办〔2023〕38号)《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四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玉市监办〔2023〕39号)。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17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了不予处罚事项126项、从轻处罚事项276项、减轻处罚事项90项、免于处罚事项54项,内容涉及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林业草原、自然资源规划、文化旅游等涉及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多个领域。2024年以来,玉溪市各级各部门共办理“不罚、(从、减)轻罚、免罚”案件2925件,涉及金额43.32万元,惠及市场主体875个、群众2527人次。各类市场主体普遍对执法机关给予企业改正机会,使企业不会因无心之失导致商誉受损、负担加重的做法表示肯定,企业对行政执法的抵触也明显减少,实现了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免罚清单”的建立健全为不予处罚提供了明确依据,使免罚有据可查,有效破解了行政执法人员在具体案件中面临“什么情形才构成违法行为轻微”的困惑,解除了“不予处罚”会被认为“行政不作为”的担忧,对提高执法精细化水平,强化创新治理能力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通过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有效改善了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和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
(二)关于推行服务型执法建议的落实情况
1.强化执法综合协调,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2023〕-8),督促指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按要求编制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时间、检查方式等,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严格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审核,对各执法部门报送备案的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进行认真审核,并及时反馈意见。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2024年6月19—21日,市司法局组成调研组赴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对涉企行政检查备案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并要求开展好自检自查工作。8月31日,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自检自查。2024年,各县(市、区)、市级行政执法部门2024年度共制定检查计划1825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检查计划1416个,合计检查企业9813户,进一步推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助力企业凝心聚力搞生产、一心一意谋发展。
2.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助推服务效能提升
(1)为企业提供多元化、“一站式”的法律服务。一是开展涉民营企业公证业务。打通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优化公证办理流程,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设立、流转、权利救济、争议解决等过程中有关合同和保全证据等事项的公证服务。二是为民营企业抵押贷款、信用贷款、股权质押等办理具有给付内容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帮助解决贷款难、融资难等问题。2024年以来,全市公证机构为中小企业办理融资贷款公证35件。三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力度,协助民营企业维护自身合法的知识产权权益,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处理提供证据支持。
(2)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融合发展。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建立市、县(市、区)、街道(乡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1个,实现了“面对面”的实体服务平台普及化。二是“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实现深度融合、双号运行,为群众提供7×24小时全天候“1对1”人工服务。2024年以来共接听法律服务电话3252通,满意率评价为100%。三是稳步推进“12348”云南法律服务网、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和“云岭法务通”法律服务机器人服务运用,依托云岭法务通机器人、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为来访人员提供“键对键”服务。截至目前,全市836台法律服务机器人落地市、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办公区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车站、政务服务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截至目前,终端机点击量达162732次,智能咨询访问量5656次,智能法律咨询4582次,出具法律意见书3547份,通过法律服务网上申请、网上预约和在线办理,基本实现法律咨询、法律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随时办”。
(3)完善解决多元纠纷综合联动制度。一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途径和方法,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多元调解融合发展”新路子,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讼之前。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立足企业稳定,围绕民营企业劳资纠纷、民间借贷等及时调处,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2024年以来共调处涉企矛盾纠纷1819件,调处成功1819件,成功率达100%。四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全市共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20件、涉企行政诉讼案件38件,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发挥日趋明显,行政纠错监督职能有效发挥。五是完善仲裁调解机制,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2024年以来,市仲裁委共受理仲裁案件266件,涉案标的16140.47万元,涉及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领域。在办结的216个案件中,以调解和解结案133件,以裁决结案83件,调解和解率达61.57%。
(4)强化业务能力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推动各执法部门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对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使广大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依据、执法流程,不断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按照司法部网上培训安排,2024年5月15日至17日,组织玉溪六县二区一市、40家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共388人参加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视频培训会议。5月15日至17日,玉溪市在市委党校举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暨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培训班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司法局联合举办,206名市、县(市、区)及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和倒逼广大执法人员积极学法、规范执法,努力使广大执法人员在潜移默化中养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习惯,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高度自觉。2024年来,共组织9批次872人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网上考试,合格率89.45%以上。
(三)关于“助推企业法治建设”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淘宝”作用,搭建网络平台聚合律师和有需求的民营企业共同推动依法治企常态化、法治体检便捷化、依法经营自觉化、依法用工规范化、依法维权程序化和法治文化延续化的“六化”建设,促进法治民企建设不断深化。二是引导企业主动聘请法律顾问,以依法治市办文件印发《玉溪市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加强公司律师参与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7个律师事务所、律师672名(其中:专职律师442人,兼职律师17人,公职律师174人,公司律师31人,法律援助律师9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12186件次,为社会提供法律业务培训313次。深入开展“万所联万会”,对接商会11个,对接次数11次,切实为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把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法治氛围。按照市检察院、市工商联要求,推荐15名律师入选企业合规第三方管理委员会。成立企业合规法律服务宣讲团,33名专业律师作为宣讲团成员,定期和不定期深入企业开展合规宣传,帮助企业建立合规体系。同时,结合当前普法强基专项活动,深化“法律进企业”、“法律进车间”,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三、存在问题
对标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玉溪发展需要,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与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
(一)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还有差距。目前,我市法律服务资源与社会经济发展还不相适应,特别在偏远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法律服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仅能满足当前日常工作需要,与新形势下拓展法律服务广度、深化服务深度、提升服务精度、增强服务厚度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有待加强。部分行业仍把诉讼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单一方式,仲裁、调解等方式化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的社会认识度和认可度有待提高。
(三)普法方式还有待于进一步创新,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发挥还有待加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措施和方法不多,普法产品供给不足,新媒体普法还需进一步拓展。企业管理者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意识有待提高。
(四)行政执法还需进一步规范。各部门行政执法设备配备还需加大投入,行政裁量权还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还需进一步落实并加大宣传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您所提出的建议,结合实际,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开展全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紧盯市场主体普遍反映的涉及行政执法的痛点、难点、堵点,聚焦市场主体所急所优所盼,重点整治涉企执法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治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人员专业特长,将“法律进企业”活动引向深入,把握法律服务需求,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品质,关注民营企业法治需求,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建立健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力促进玉溪社会和谐稳定。
(四)围绕建设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重诺守信的信用环境进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开放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玉溪市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保持关注和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
此函。
玉溪市司法局
2024年9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郭迎春 13238776385)
相关阅读: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
- 玉溪市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中医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儿童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